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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保险业务员自己都不懂的保险给客户推荐?
投诉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多处存在夸大宣传、误导甚至是欺诈之处,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主险部分的寿险与附加险部分的重疾险都是交保费的,但是在同时发生重疾与身故的情况下,只赔其一,存在误导,虽然合同细则条款有表述,但格式合同未加黑加粗,业务员也未提示。二是重疾险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且平安客服人员回复称,买寿险必须捆绑寿险等作为附加险(有录音)。但根据最高法判例,平安福2018合同强制捆绑主险与附加险销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自由。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二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平安捆绑销售违反上述规定。三是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名称(如“平安附加平安福(201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以及业务员的宣传中多次强调确诊即赔,提前给付,足以令消费者误以为只要确诊,即可赔付,但实际上的赔付条件极度苛刻。经询问平安电话客服,客服表示,提前给付的提前二字无特殊意义,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有关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误导消费者。
综上所述,在签订上述保险合同时,主观上为迅速签订合同,夸大宣传、未尽提醒义务,存在故意欺诈等主观恶意。客观上被告平安公司自身在业务上也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合同签订流程和人员内部管理机制。同签订流程上不合理之处为,消费者先在平安公司的APP上进行电子签名,公司后制发保单,导致客户在签订合同前无法看到完整合同保单。业务员培训、提成机制上也存在严重问题,即以保单提成以拉人头的方式计发,平安内部员工区分层级,若底层员工卖出保险,则介绍该员工加入平安的上层员工或者领导也能拿到该员工的部分提成(平安公司内部称其为:管理津贴)。该种计酬方式极度接近于刑法所规制的传销行为,各层级业务员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签订合同,甚至高返佣等违规手段。原告原本以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利于民众抵御风险,有利无害,但在加入平安公司后,所接触到的培训主要是不断给业务员施加压力,不择手段达成业绩甚至要求员工自行购买,合同设计也不合理,与当时加入平安时的想法大相径庭。由于保险关乎民生,购买人数众多,此种趋利行为极易影响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投诉编号:96660736
投诉对象

平安人寿保险
近30天投诉解决率92%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200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保单问题
#销售误导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平安人寿保险销售误导及违规操作投诉
本人贾西磊在平安公司保险员杨秋霞代理八一共购买了三份保险,第一份是平安褔,第二份是鑫祥,第三份在银行流水和后续查找才得知第三份是悦享两全,第一份和第二份收到过纸质合同,第三份未收纸质合同,再入这些保险之中,保险员一直给我老公讲的合同,并未给我讲解,一直到合同签字也没给我讲解,在签合同当中她用我的手机操作,光让我签字,然后交给我怎么给回访电话回答问题。苐三份合同是在我投保第一年那天他又给我买了一份保险,当时我不知道她给我老公说的合同内容,我在三楼,她把我叫来让我打开手机给我操作的,给第一份,第二份一样,光签合同,未解释合同内容,我要求对保险员违规操作进行检查,回访电话和上次一样交待我怎么回答,我要求平安么司退还我保费,再交费期间从未见到平安保险售后人员,。

我投诉平安人寿保险私自自动垫付功能未告知并拒退保费
投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投诉对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投诉主题:保险自动垫付功能未告知,要求退还保费 投诉内容: 本人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合同号码:P050000022******),所投保主险为平安福终身寿险 2016 号,合同于当日正式生效。所属营业部代码为 10*******42,当时负责该业务的业务员为栗红(代码:10******29)。 自合同生效起,我始终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缴费义务,每年需缴纳保费 14497.617 元。截至停保前,我累计已缴纳保费 96875.55 元。 因个人原因,我停保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无论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还是业务员栗红,均未与我取得任何联系,也从未向我告知关于保单的任何情况。 近期,当我向保险公司提出退回保费的诉求时,却被告知保单已开通自动垫付功能,且该功能已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全部耗尽,所以无法向我退费。 然而,对于这个所谓的自动垫付功能,我自始至终都毫不知情。在当初购买保险时,业务员丽红并未向我进行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也未对该功能进行显著标识或详细解释,并且我从未就该自动垫付功能进行过签字确认。 我认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业务员栗红严重失职,未能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致使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自动垫付功能耗尽了保单现金价值,最终导致我无法获得应有的保费退还,这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现我强烈要求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合法途径,全额退还我已缴纳的 96875.55 元保费。在此,我诚恳希望消费保平台能够伸出援手,协助我督促该公司尽快妥善处理此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 - 姓名:[孙先生] - 联系方式:[139****2106] - 保单号:P050000022199863

平安人寿保险业务员误导销售要求退费16万元
我是2019年12月份通过业务员肖淑玲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的重疾保险,当时业务员说有病治病,没病当存钱了,当时业务员还说交满年限钱全都退回来,去年我发现我受*了,业务员误导销售,夸大保险收益,根本就没有她说的那么好,我开始打了投诉电话从去年的10月份到现在问题都没有解决,我一共交了196000多,我当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款,后来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们业务员给你返钱了,保险公司给你理赔了一次,我说你保险公司给我理赔是我交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理赔,后来我说我把你理赔的12000多和业务员返的8000多我都给你减去还多减了一些,保险公司给我100000元,我没同意,我现在要求保险公司退我160000元,保险公司说保险你签字了,我说签字当时都是业务员告诉怎么说的都是按照业务员误导的说的,业务员误导销售,所有的保险内容全都没有讲过,这不是在误导销售吗,保险公司已经承认业务员有误导行为,是不是已经违反了保险法的116条,我打了投诉电话告诉我一个工作日等消息,保险公司没人联系我,一直收到的是短信由保险公司谁谁处理,就一直这样等
等到现在保险公司就不处理,保险公司一直在那三天五天七天的这么支我。愿有关部门能为老百姓把血汗钱要回来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虚假宣传及销售误导投诉
领导您好!本人分别于2016年7月1日,2017年3月1日,2020年6月1日购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平安福,百万任我行以及守护百分百等3份保险。其中百万任我行当初销售承诺每年缴费,缴费满10年后全款退回,并继续保障到70岁。目前本人发现对方的条款是要求到了70岁才能退回全款,这与当初销售宣传的不一致,今年我已经缴费了9年,还有一年就可以领取回我的钱,但是现在才发现中国平安人寿欺*消费者。其次还有平安福,当初销售承诺并宣传说缴费10年,也是可以全款退回,并且保障依然存在,销售是说有病可以报销,没病可以当存钱,这份保单也已经缴费了8年,现在才发现原来要缴费30年,就是说我合计要缴费30多40万,然后保障只有3.40万,以上这些情况销售当初从未提前告知,也没有解释过所有条款,包括退保等,都没有提前告知。还有守护百分百保险,这3份保单,中国平安人寿的销售人员都在隐瞒条款,虚假宣传,送礼返佣等情况。本身分别于2025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3月7日等致电中国平安人寿客服电话,并说明情况,以及要求退保,中国平安人寿至今没有答复,没有反馈,本人于3月7日再次给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客服,询问为什么没有答复,对方以已经致电给我,并且是一个男的接电话,对方表示不认识我为由就打算了解此事,我的电话是中国移动实名认证以及使用了十几二十年,根本不存在对方说的一个男的接电话并说不认识我等理由,我要求出示相关的录音以及通话证据,对方迟迟没有给我证据,由此可见,中国平安人寿是一家欺*消费者,极其不负责任的公司。同时在我再次致电12378后,对方于3月7日下午给我回电,表示只能退我5万,说是现金价值,这点我绝不接受也不认可,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每年真金白银的交着保费,目前共缴了16万多接近17万,中国平安人寿虚假宣传诱导我购买保险为先,现在还要跟一样抢我的钱,明明说好10年返还,现在变成了要70岁才能拿回,现本人要投诉以及举报他们,并且退回我保费的90%部分,感谢领导聆听,希望领导能帮助我这位普通的老百姓,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以下附上保险的信息以及销售人员给佣金的截图,请领导查收。

投诉平安人寿保险诱导老人购买不明保单导致贷款产生的4.8万连本带息的费用
2020年1月19日,平安保险网消顾问,在打电话的情况下,诱导家里老年人用之前保险单贷款的当时购买了2分保险,在没有讲清楚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没有告诉清楚是贷款购买保险并且产生利息,家里老年人认为的是之前保单里的钱可以挪用到后期产生的保单里,不用自己在出钱购买,并且告诉5年后有收益,今天截止5年整,发现保单已经失效,并且产生的4.8万连本带息的费用,我任务该公司不止各例发生这种诱导行为,诉求希望撤销一切贷款产生的一切本金与利息。保险单号P330100029533856

平安人寿保险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
你们好!我要投诉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公司
我是:高彩蝶 身份证号是:420822*********122
电话:188****5491
保险合同号:P098500018402862
这份保险是2017年4月期间业务员陈巧巧给我推销的,当时业务员陈巧巧把这份保险说的非常好,保障非常全面,购买以后如果发生任何大小意外保险公司都会保险,还说是买保险就跟把钱存在银行是一样的,有病保病,没病当存钱,听她说的这么好我就购买了。后来我开始了解我所购买的这份保险,随着对保险的了解我发现根本就不是业务员所讲的那样的,而且当时业务员根本就没有跟我说过什么是现金价值,也没告诉我们提前退保损失很大,回访电话也欺*我们说是只是走形式,这完全就是赤裸裸的欺*行为。现在想想全是套路,因此我要向贵局反馈情况。
1.业务员说是任何意外保险公司都会赔付报销,实际上需要达到相应等级跟业务员讲的根本就不一样。
2.业务员混淆概念说买保险跟把钱存银行一样,但是二者有本质区别,买保险中途取出损失很大,我把钱存银行随时取出不会损失本金。
3.未跟我说过什么是现金价值,也未告知我提前退保有损失,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
4.提前告诉我回访电话的内容,要求我必须按照他给的答案回答,阻碍了我了解我所购买保单的真实情况。
以上种种情况充分说明了业务员在销售这份保险过程中存在种种欺*诱导,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等违反保险法的销售行为,因此我要投诉,希望贵局能为我主持公道。
我要求保险公司退回我保费百分之八十。
投诉人:
高彩蝶

平安人寿保险退保纠纷问题
尊敬的消费平台领导你们好,
本人周素兰在2014年平安人寿保险,现在本人没有i经能力,找平安公司退保一年多了,平安公司一直拖延,我请求消费领导者帮我们农民百性解决一下这问题?

平安人寿保险退保纠纷及拖延处理
尊敬的消费领导你们好。本人周素兰购买平安人寿保险九年了,在2014年业务员吹保险如何如何是好,就购买九年,如今年龄大了没经济能力交,现在找平安公退保一年多,平安公司拖延一年多不给我退,请求消费平台帮我老百性处理一下。

投诉平安人寿保险虚假宣传
2016年3月19号。我在销售员的误导下买了一份平安智悦寿险10年期,销售员隐瞒保险条款,误导宣传,隐瞒责任条款,虚假承诺平安收益,当时讲好的保险公司每年只扣负险,每年大约1000元左右,主险不扣,10年后居然无辜扣了我3.4万元主险加附加险。另外保险公司非法作弊,公司每年到年底都向客户手里投递一份年终报告单,讲的是客户一年的扣费明细,然而保险公司怕我们退保,一直也没有给我们送达保单年度结算报告,严重侵害了我们的知情权,是我的保险基金遭受严重损失。
诉求一,保险公司不遵守承诺,全额退保

平安保险业务员利诱返佣及理赔纠纷
我与2021年3月,在河南省焦作市中国平安保险够买二份儿童保险,保单号分别是P3200000472693和P320000047269310,业务员以高额返佣诱导消费保险,后续孩子多次生病,给业务员多次沟通都以孩子没有住院拒绝使用,在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无果,保险公司承诺不允许高额返佣诱导消费,对于消费者提供业务员转账记录不给予认可,还包庇业务员恶意说谎,随意污蔑消费者,对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恳求贵司对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彻查,做出处罚和道歉,同时协助退回我的钱款,一共交了29412.8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