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螺满地旗舰店食品内吃出虫子,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赔偿
我于2023-11-23日在淘宝店铺[螺满地旗舰店]购入一箱五包螺蛳粉[生产商:广西美吉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创业路五号。],2023-11-30确认收货。2023-12-5,开袋食用第二包时,在食品内发现异物,经辨认是半只虫子,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并道歉,商家一直推诿不予解决,一会儿说去调查厂商,一会儿说去跟生产商核实,一直拖了好久。商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赔偿差价或原价。对商家的解决方案不接受,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予赔偿。
投诉编号:96558325
投诉对象

螺满地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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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标准包括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为此,我的诉求是要求贵司赔偿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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