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要求上海星沅潮粉商贸有限公司退票钱!
7月20在上海星沅潮粉商贸有限公司购买10.2门票vip一张668元,重复付款两次,只要求退一次的票款。结果现在该商家拒不退还多付款的钱,票夹只有一张门票!没有第二张,该商家行为属于欺诈,声称不退款,只要求退款多付款的668元。
投诉编号:96240164
投诉对象

星沅潮粉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68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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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潮音乐嘉年华武汉站演出门票问题
针对4月20日国潮音乐嘉年华武汉站演出门票问题,星沅娱乐为主办方,大麦网为总票代,而我在大麦网、票星球两个平台抢到了同一场次同一身份信息的门票,按照平台规定属于排票异常的问题,由主办方在出票前排查身份信息异常后责令一方进行自动退票处理。我于3月26日购买门票至3月28日并未收到退款短信,也无法联系到主办方。我于3月29日早9点向大麦网提出退票申请,但是大麦客服给我的回复是要求收取30%的手续费,这一点首先违背了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音乐节门票属于可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网购商品范围,并且票务平台规定的“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系民法典所定义的无效条款,完全规避了经营者的自身义务,属于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主办方无法联系总票代拖延时间不予处理,3月30日中午截止退票,为保住我票价的70%,我不得不在大麦平台进行退票申请,而后续大麦给我的不予退票的答复是主办方授予的,我只能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希望主办方星沅娱乐可以承担主办责任,与总票代大麦沟通给我全额退款1394元。

投诉星沅潮粉霸王条款
朋友请我帮忙抢【黄子弘凡】演唱会的票,我打开大麦网搜索黄子弘凡,第一个就是【深圳·国潮音乐节】的,并且有写【条件退】,然而当我购票成功后朋友告诉我是要抢演唱会的,我买错了,因此寻求【在线客服】退票,但客服告知已过退票时间,暂不支持退票。但其所谓的退票规则属于【霸王条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音乐节门票属于可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网购商品范围,并且票务平台规定的“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系民法典所定义的无效条款。”法律文件规定,且该票为预售商品仍未出票,竟然也不能退票?!!!不久大麦网短信告知结果仍为不可退票????
why?!
请 退 票!!!

猫眼演出霸王条款不给退票,要求退款
投诉猫眼演出霸王条款不给退票
明明是电子票加预售票,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也没有提供退票渠道,转赠渠道也没有,霸王条款一大堆,网络购票中“不允许退票”这一规定本来就是为了免除经营方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抢错票了请先退款
本人7月20号在大麦网误抢上海星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潮粉同一个老板)主办的2023国潮音乐嘉年华佛山站门票,立即联系大麦客服退票但是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大麦方反馈需要得到主办方的退票指示,但我们消费者一直无法联系到星沅文化。距离开演还有两个月时间,甚至都还没有开票,烦请退票处理! 我国 《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请退款!

音乐节退票
我于7月20号在大麦购买佛山国潮音乐节门票两张共948,发现第二天继续售卖前一天已卖完的更低价早鸟票。平台购买时间于服务履行时间较长,变数大,没有一个合理的退票时间范围。目前并没有出票,处于预售状态,更无任何纸质凭证。属于霸王条款。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上海星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退款,违反法律规定,申请退款维权
本人2023年7月20号在小程序潮集有趣购买该公司主办的2023年国潮音乐节嘉年华﹣佛山站演出门票一张,因该活动没有实质性出票,未影响第二次销售,且于个人行程发生冲突,要求退票退款,小程序表示演出票为有价观演凭证,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并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退票!
该条约为霸王条款,服务提供主张演出类票不允许退退换、退票的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和包退款义务等相关规定,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违反《民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在此申诉退款!请尽快处理!必要时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国潮音乐嘉年华要求退票
本人于7月20日在大麦网购买佛山音乐节门票,因为发现是普通票,想升级vip,立即于客服联系退票,客服拒绝并说非实名让私人自行转让。于是又买了一张VIP,但是发现页面标注是要携带对应身份证件入场,且大麦客服对外有说严禁私下转让。于是立即联系要求退票,并在7日内联系大麦客服,尝试联系主办方无果,大麦客服回复不予退货的规则责任归属放为主办方。消费者购买的演唱会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定制、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也不属于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支持退换货列出的商品范围。门票为预售票,至今未出票,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不予退换品类。首先,不退货的属于霸王条款知法犯法;第二,票务对不同的消费者对内对外宣传口径不一,导致消费者买错票;第三,本人也是因为家里有很重要的事儿与音乐会冲突,也是在7天内争取退票无果。本人在后续联系中,一直联系不上主办方,请联系主办方沟通退票。订单号:344312*********8661、344318*********8661

关于佛山国潮音乐会退款对主办方的投诉
星沅潮粉为“2023年国潮音乐节嘉年华-佛山站”主办方,官方宣传7月 20号在6大平台统一售票,7月20号在大麦网开放购票渠道,当时票价368元早鸟票已售空,本人买了1号及2号全价票468元/张,在7月21号重复在抖音、网易云及微信小程序平台再次放票,其中包含本人想要票价368元的早鸟票,感觉收到了欺*,主办方多平台放票,时间不同,买了贵价门票;本人于大麦网购票,大麦客服拒绝退票,直接结束沟通,主办方没有在大麦平台有联系方式及资质信息,经过多方查找,在微博看到相关信息,本人也因工作原因没办法可以前往,烦请消费保帮忙协调,本人可以找公司提供演出期间需要本人在岗工作的说明并有公司盖章的证明,本人诉求:退票退款。

投诉上海星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退还音乐节门票款项
上海星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佛山音乐节的主办方,我购买了音乐节门票,但由于时间冲突,学校要求高三生在校补课,所以10.3号没时间去,我也不想白白浪费那四百多,毕竟对一个学生来说四百多不是什么小钱,我要求进行退款,但与平台协商无果,打电话给主办方也打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