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费
投诉自如购买套餐服务,但拒绝服务,拒绝沟通,拒绝退款
在自如家服下单套餐: 自如小搬套餐 阿姨上门之后说拒绝服务,原因是说搬进搬出的服务不接受。联系了客服,说尽快反馈,但是两天都没有人电话沟通。服务人员撒谎说联系不到。一直都是我单方面联系客服 问题. 1. 套餐名字叫搬家一站,那为什么拒绝保洁?为什么设置这个套餐? 2. 上门服务前,没有电话确认服务情况,到现场了拒绝服务,自己内部沟通的时候是说,觉得符合服务情况,但依然还是拒绝完成服务 3. 我们自己把所有的*都已经整理分类扔掉规定地点,家里就正常的家具,没有任何* 4. 不做服务,也不取消订单,也不退钱,也不联系
投诉编号:96054220
投诉对象

自如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9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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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自如平台租的浦东雪野二村34弄*。 2025年1月1日中午12:50发现,卫生间吊顶滴水(马桶正上方),随即与自如管家彭老师反馈;1日傍晚,自如师傅上门查看并拍照,说是楼上防水没做好、楼上马桶正下方渗水下来,他这无法维修、需要自如管家协调楼上业主解决,就走了。我随即将情况反馈自如管家彭老师,希望尽快协调解决。 至1月3日下午14:05,无人与我联系,未有人员维修,还在漏水。我通过自如云管家服务反映:一是卫生间漏水,至今未修好,无法居住;二是窗外空调,不知哪个邻居的,晚上已开声音太大(像拖拉机噪音),无法睡觉。提出申请提前退租,被告知等待专员电话上门核查。 至1月5日上午10:45,本人未接到专员电话,未有人上门核查。我又在自如云管家服务反映尽快解决,被告知耐心等待接听专员电话。至5日下午17:39,接到专员电话,说他们会按程序申报,耐心等待! 至1月7日下午15:56,本人诉求未有人反馈、卫生间漏水未解决,我再次与自如管家冷*联系,强烈反映申请提前退租诉求(楼上维修,马桶一用就楼下漏水,叫我怎么居住?这种涉及邻里纠纷,处理时间较长,难道就让我一直等吗?),现在既未解决卫生间漏水问题,我反映的问题也一直拖着? 我的诉求是:恳请消费保帮助维护租客权益,帮助解决租客提前退租诉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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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租户遭遇室友扰民及夜间施工申请无责退租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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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先联系自如管家,管家表示只能提醒室友小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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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法提供这个证明,所以申请无责退租被拒,状态显示为“问题已处理完成”。
3. 之后,我投诉处理专员不负责,得到的回复是“核实问题目前已经是最终方案”。
4. 后来,我又在自如专属服务群里投诉夜间休息时间段施工,申请无责退租,得到的回复是“施工的话若是在合规时间,是无法干预的”。晚上11点后施工也算合规时间吗?

自如房屋租赁存在隔断房、消防隐患及合同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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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隔断出租,构成违章建筑并严重危害居住安全
自如平台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屋中客厅及阳台的隔断房间出租于本人。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客厅、阳台、厨房、卫生间、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居住”。同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要求,住宅建筑内的阳台、客厅作为人员疏散通道和日常活动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分隔,以免影响火灾时的安全疏散。
该隔断行为不仅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章建筑,更导致房屋内人员密度增加、消防通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严重威胁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5.1.3条规定,“3公斤级以上(含3公斤)的手提式灭火器应配备喷射软管,以确保灭火时的操作安全与有效性”。然而,该房屋内配备的3公斤灭火器均未安装软管,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是保障居住安全的基本要件,自如平台作为房屋出租方,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其未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已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规定,构成对公共安全的漠视,也直接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确保房屋符合安全标准”的约定。
三、隐瞒合同条款、诱导签约并滥用权利强制承租人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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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提出诉求:
1. 撤销当前强制搬家要求,重新协商合理搬家时间;
2. 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退还全部剩余租金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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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合租房源噪音严重影响居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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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扣钱,非法催款
通过自如app 租到深圳福田区益田花园点彩人家27栋0单元12层1202房,由于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我不得不提前退租。然而,当我向自如提出退租申请时,却遭遇了极其不合理的要求。自如方面表示,不仅要全额扣除我的押金,还要求我额外补偿半个月的房租以及相应的服务费。 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完全属于“强盗行为”。首先,提前退租已全额扣除押金,这本身就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而在此基础上,还要扣除半个月房租和服务费,这无疑是进一步加重了我的负担,属于典型的强行买卖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将我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进行催款,我的隐私权并没有得到许可,尤其是用于催收,是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