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金象地板加杂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售后故意拖延。需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

一)金象地板产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为GBT18103-2013,根据该标准,1.产品包装上未按执行标准标注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属于三无产品。2.产品包装未按执行标准按规格分别包装,包装内夹杂短板3.产品规格为2.23,实际收到有1.1米2.1米不符合执行标准误差2mm以内。4.产品色差不符合执行标准“色泽大致协调”的要求。总结:金象地板为不合格产品。 二)金象地板宣传为直营店,属公司直接管理。后发现为个体经营户,属经销商。有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金象地板在我发现规格不对的地板并提出异议时,商家以gbt15036-2018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狡辩,并口头承诺会换货,却在4个月内毫无换货的实际行动,存在“故意拖延”行为和主观意愿故意误导欺*约束消费者“误导消费者”“未正式提供产品信息,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投诉编号:95943705
投诉对象
金象地板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47320元
投诉问题
#家具产品质量问题 #虚假宣传 #货不对板
投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