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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开发商以格式合同为由强制性单方面要求签订购房合同,达不成一致就以发催签函挞定函为由房屋另售定金不退。

我们于12月31日下午5点半左右第一次到访朗诗未来时光售楼部,在置业顾问的介绍下,并承诺当日认购可以获得5万元的车位抵用券,后期够买该楼盘车位只花1-2万即可获得一个车位产权,然后又说到今日是该活动最后一天。于是我们当日晚上7点10与售楼部签定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1万元。认购协议中提到12月31日前完成与售楼部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当日没有给我一份原件及复印件认购协议,说是领导下班了盖不了章。我们当时就提出了异议。置业顾问说这是统一模板,让我们放心,承诺我们在7日内来签订正式合同即可。1月5日,我们按置业顾问的要求打好征信报告,带上相关证件,到售楼部签买卖合同。置业顾问在看了我们征信报告后,给了我们一份草签合同,让我们先签字后,才会给我们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我们看了草稿合同里,只有大条,有很多括号空白处。我们让其先把括号里内容填写一下,置业顾问解释到,这是统一模板,别人都是这么签的,不能补充和增加,说是统一要求的,让我们去问住建委。并且告诉我们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他们提供的合同模板签订买卖合同,会给我们发催签函,挞定函。当时瞬间就感到懵了。1月6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售楼部,发现草签合同第一页第6大条,明确提到了,可以对合同进行增加或补充,并且草签合同里也并未提到车位抵用券事宜,我们要求把如未按期接房及车位抵用券违约赔偿责任写入合同里,遭到了拒绝。并告知我们,不按规定时间签合同,就按公司流程来,给我们发函,并且定金不退。1月8日,我们来到市场监管部208室,反应了相关情况。告知我们,他们只有监管权没有执行权,可以向法院起诉。1月11日,我们再次来到市场监管部208室,市场监管部当时邀约了售楼部置业顾问,让我们双方沟通,结果是合同内容不能进行增加或补充。并且置业顾问告诉我们催签函已于1.6日寄出开发商已经拟订盖好并盖公章,告知我们在12月31日前未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开发商有权房屋另售并不退还定金,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这让我们意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口头承诺并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我们随即电话向住建部反应了情况。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我们做出让步,保持原合同内容不变,把车位抵用券5万,使用规则及违约责任写入合同里。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我们未能签约。
投诉编号:95841260
投诉对象
璟诗房地产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000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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