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永旺预售商品,委托达达配送,途中点送达后称商品损坏,且收货人未拿到货。
2022年12月31日在永旺小程序中,永旺到家 (丰台店 )下单预售商品4J车厘子5KG,实付金额339.8。要求配送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10:30。 1月14日当天永旺小程序显示骑手11:33到店,11:34取货,11:38点击商品送达,且未联系我。11:42达达智能客服来电询问商 品是否放在指定地点,选择否。再没有人联系过我。 由于没有骑手联系方式,在发现货品显示送达第一时间联系永旺小程序人工客服,客服告知让我自己联系骑手131 2105 0937,第一次打骑手不接电话,我再次咨询永旺人工客服,客服说她会联系。1小时后无回复我又联系骑手,骑手说商品破损无法配送,让我联系永旺店里。14:27联系永旺商家,商家称达达方要求收货人联系达达。14:43联系达达,工号495410客服联系骑手说车坏了不是他送的,称今天会解决,但没说具体时间,必须要商家跟达达发起咨询,又称我作为卖家找达达没用。后致电永旺,永旺工作人员说会联系。18:43再次致电达达客服,工号417684客服称未查到永旺商家与达达沟通记录,我要求达达连线商家,等待约5分钟后达达客服称不针对顾客赔偿只对商家。无奈又致电永旺,永旺客服说法跟达达客服表述不一致。达达与永旺两方达成会互相48小时内致电解决。没提消费者一个字。达达与永旺多次互相推诿,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诉求:作为消费者不应该对卖家或配送方过错买单,永旺及达达双方问题不应踢皮球让消费者来回沟通,消费者没有义务协调解决。现店内同款商品价格已提升,与预售价格有差距。要求赔偿原货品且要求达达客服道歉并向达达追偿。 消费者权益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投诉编号:95804056
投诉对象

永旺到家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336.8元
投诉问题
#中断服务
投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