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迟不退费-
本人8.19经北京亚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生老师多次虚假宣传下购买了他们的考前辅导资料,付费后发现资料有错误,且包含不需要内容,随后及时联系申请退费,截止目前9.6号北京亚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未退费,还希望消费保工作人员帮助维权,谢谢
投诉编号:95635016
投诉对象

其它培训机构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000元
投诉问题
#诱导、欺骗消费者
#违反市场监管操作运营
#不给退费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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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且拒绝合理退款
2023年的时候,在我们镇江的学校组织了一个南京师范的宣传,忽悠我们去专升本,然后我们报名花了9000多,后续不在我们学校上课在培训机构上课,首先那里的老师忽悠我们说很好考,我们考的时候根本就不好考,其次就是我们学校的大专需要我们考试跟他们那边的开始撞上了,机构了老师要求我们先把我们学校的考试考完了再说,后续我们都没有怎么上课,然后她也不给我们退钱,还有那个合同,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她都没有提醒我们说什么退款的问题,直接喊我们来签字,甚至他不给退款,然后我去找他他跟我说只能退3000,还跟别人说退不了,一会又跟别人别人说2000

四川归墟科技诱导消费课程质量差
我于2025年7月1日通过接单广告接触四川归墟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曾以“成都归墟创意文化有限公司”命名),对方以“学课程可接单挣钱”为噱头,展示虚假成功案例,诱导我购买其课程售价8580元)。因本人系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
① 诱使我支付50元订金;
② 引导办理课程分期付款。
学习后发现课程质量低劣(效果不如免费课程),且经查证:
该公司在各大平台投诉众多,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欺诈行为);
我提出退费解约后,对方以“高额违约金”“课时费”等条款阻挠退款解除分期协议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20)最高法民再21号):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适用本法保护
。

培训机构诱导付款并涉嫌欺诈
我是一名刚高考完的人并且在其中表明可能会复读。2025年6月26日在微信先付100元签了合同后要分期付款4680元。100元是他诱导我付款争取在3—8张图片张图片,后因我在deepseek中发现有欺诈可能在第四张,想要取消合同

四川画次元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投诉
本人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闲鱼软件接单广告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四川画次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5988,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100元的买数码板的费用,由于我坚决不要,就只支付了9.9的开课费,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签了多份合同,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习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查到相关四川画次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

杭州君乐达培训机构押金退款纠纷
我2024年9月8日在杭州君乐达培训机构交了1000块钱押金。后来一查。这家机构不可靠,就没有天学习,我要求退押金,培训机构不退。

星星趣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小星星AI陪练自动扣费及退款纠纷
2025年1月下载小星星AI陪练准备试用,在试用过程中不知道为什么签订了每个自动扣费协议,此app只在刚下载时用过两次,之后卸载从未登陆使用。7月凌晨发现银行卡扣款98元,我就去查询,发现后联系客服要求退换1-7月的费用。客服回复只能退3个月的费用和补时长给我。此app我都卸载不用了,并且期间我从未登陆,补时长给我有什么用? 过程中客服还提到签订扣费会收到短信提醒,我翻阅所有短信没有收到任何一条有关短信,并且在7月12日我发现被扣费后马上重新下载app并尝试登陆都未收到短信验证码,最后是从客服那里得到验证码成功登陆上去的。足以证明他们短信业务是存在问题和漏洞的。 根据*部门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2021年5月1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自动续费应当在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有消费者自主选择。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显著的提醒(例如短信、支付宝信息)且没有经过我自主选择是否续费他们就直接给我自动续费了,这是违法的我不接受!我要求马上退还我1-7月费用,共计686元!

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诱导签约并分期付款
我在5月7日晚上在斜杠英雄这个小程序上面有一个招募剪辑师的工作,说什么小白都可以做,然后就添加了微信,然后他利用我是学生想兼职的心理对我进行洗脑,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的内容,并且还保证兼职收入,说什么先学后付兼职赚到的钱,付学费完全没有压力,然后总金额是5980,他让我每个月付498.34元,然后让我晚上看了一场直播课,通过这场直播课和他虚假宣传的内容诱导我签了合同,然后我于6月末进了这个接单群,但是不像刚开始他们说的那样单量有保证。根本不能保证收入后面我发现,纯属就是虚假宣传,而且他的课程质量非常一般,后面我就意识到我自己被*了。然后我和他们说我要解约,然后他们要我付1900多元的退学费用。之前我已经交了900多。我这里的诉求是把合同解约,关闭支付宝上面的分期付款,900多我可以不再要,只要能把分期付款给解除,把合同解约就行。我学习的平台是小鹅通,然后这个公司是叫海口知崖学教务。

投诉济南众鑫教育虚假宣传与违规收费
投诉对象:济南众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收费问题、分期收费
投诉诉求:退款、解除合约、取消分期
涉诉金额:4300元
预留手机:188****8976
企业名称:济南众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事情经过:本人 2025年4月12日 在 济南众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 平面设计全能 班,办理分期430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课程看完规定的课程但作业做不完,接不了单子。诱导本人分期,签署协议,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
投诉标题:投诉 济南众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 违规收费

昊一教育收费过高且教学质量差要求退费
2024年 7月 30 日我在四川昊一教育料技有限公司报名了中医确有专长与助理医师的辅导班,报名费用未29800,开课后,在学习中发现辅导机构的水平、师资力量,教学专业度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还助理医师的服务款项,但是该机构以签订了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为由,概不退款,助理医师的服务还未开始,即属于预存款,我在未消费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合情合理,但该机构拒绝退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也属于违规。
并且到目前为止未给我开具发票。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标准。违反价格法
举证情况,其它同学的收费价格,在服务中,该机构的教学质量以及专业度,都存在很大的质疑,教材中的三分之一考试内容不讲,还剩20天的时候让我们背,严重违反了考试大纲的要求,美其名曰为他们觉得不重要,外妇儿占比90分的内容一句不重要,被我们指出后,并未觉得有任何过错,导致共同参加学习的同学压力极大,网课是否为盗版课,其中经常出现黑屏等,给我们冲刺课的试卷错别字极多,花了同行业内最高的价格,享受了最差的服务,所以我并不认为他们在后续的教学过程能有多大改进,并且我们报名说的4位老师,全程只有一位老师,要求出示老师的资格证,也未给我们看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因对比过其他只报名确有专长同学的费用为15800,故申请将助理医师费用14000元退还!!。

培训机构押金及职业班费用诈*且拒绝退费
我在三月九号被以押金名义被*三千后续觉得在我身上赚不到钱然后给我洗脑交职业班费用也就是还要给他三千八 一共六千八 交了无果没有交我任何东西 商量退费的事情无果 对方态度强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