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广州咴姑娘CINDERELLA原创艺术摄影旗舰店(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路22号路)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
在公域*台(抖音、 小红书等)发布虚假引流信息吸引消费者前往,以低价298套餐引诱消费者前往,先交付28元定金,然后引诱消费者去店里领取东西,到店后用一系列洗脑手段套路消费者(我一个人去了,来了很多人把我围住),- 步一步升级套餐,以及盗用明星的照片进行宣传,发布不属于自己的作品消费者去消费,让你签订合同,一式二份双方持有的,他们自己不盖手印,只有一份他们自己拿着
投诉编号:95437903
投诉对象

Cinderella辛朵瑞拉摄影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716.0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虚假宣传
#诈骗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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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erella辛朵瑞拉摄影摄影服务质量差,霸王条款侵权
我于2023年7月22日在珠海Cinderella辛朵瑞拉摄影交了18元定金预定优惠名额。
2023年7月23日预订了4套服装+4个妆造+17张底片的套餐,总价值为2039元,分为三次付款18+1265+756=2039,付款记录如图5、6所示。
2023年8月7日进行拍摄,当天镜头表现力出奇的好,出片率很高。
2023年8月9日进行选片,摄影师有提前略修了一下图片,说如果超过17张底片的话,每张底片按120元收费(包括精修),后我选了81张,除去前面套餐包含的17张,相当于我买了64张底片,谈了一个套餐,两本相册+一个挂台,又花费13000,总共花费13000+2039=15039。后来收到成品,对效果很不满意,以及前期说赠送一个花絮视频我至今也未收到,我将相关情况对店员进行反映,未收到有效回应。
事后我越想越觉得该公司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我的公*交易权,因此我有权主张依法求偿权,望有关部门进行进行彻查,决不姑息市场乱象。
(希望调查过程尽可能保护我的个人隐私)
已完结
辛朵瑞拉摄影霸王条款强制扣70%违约金
我未消费要求退款,需扣除高额违约金(超过3天未超过7天扣除全额的70%作为违约金)商家未提前告知违约金条款,合同存在“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第497条)。该行为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我主张条款无效。现在完全不想拍摄了,想要全额退款 。跟商家协商后,商家说只能按照合同上,我没有给商家造成任何的实际损失。商家以“线下办理”为由设置退款障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不得设定不合理退款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民法典》第497条明确规定预付款退款时需要商家有“实际损失”作为违约金的支撑,但是商家在并无任何实际损失的前提下需要强制扣除全付款的70%,所以这种不公*格式条款无效,属于霸王条款。我的诉求是全款原路返回。
已退款
辛朵瑞拉摄影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商家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环岛路3号消费方式:实体店
消费时间/争议时间:2026-03-07
消费金额(元):7000
消费凭证:能提供是否与商家协调:是
具体情况描述:就是我是在小红书上找的,然后是看的是299两套服装包摄影全部所有都包,然后过去后是7000四套服装然后他是要求的先付款,才能签合同然后是签完合同之后他才给我换了一个说如果要退的话有20%的违约金我现在是没有去哎,然后我想全部退款,然后他有一个条款也没有告诉我是我今天才发现的,他没有告诉我第一条的内容,他就说你爱怎么告怎么告,然后我希望的是全额退款,而且是原路
已退款
辛朵瑞拉摄影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拒退全款
本人于2026年1月18号在香洲区情侣中路野狸岛公园管理处隔壁辛朵瑞拉摄影预付了9721元。我一开始是不想拍摄的,他们全程都在诱导我消费,感觉自己像是被洗脑了一样,就跟他们签了合同,付了全款。我现在完全不想拍摄了,想要全额退款 跟商家协商后,商家说只能按照合同上的要我付20%(1944)的违约金。我没有给商家造成任何的实际损失 合同约定的退20%的违约金(1944)过于高了,远超实际损失,我要求全额退款
已其它
辛朵瑞拉摄影虚假宣传及乱收费
我于11月14日在辛朵瑞拉摄影(野狸岛店)购买2399套餐,套餐内容与实际拍摄不内容不符,拍摄时与店员沟通并未给予过多解释,后续找店员沟通过程中态度较恶劣,并告知已经收费不可能退还未拍摄到的服装费用。
本人到店是因为其贵店客服的广告诱导、虚假宣传,宣传套餐与店内实际不符,宣传视频与店内实景不符
已完结
辛朵瑞拉摄影扣款300元违约金不合理
我于2025年11月30日在辛朵瑞拉摄影签了合同交了1500全款订了写真回去之后看见她家美团很多差评然后12月1日跟她们申请退款她们只退1200要扣300违约金我没有预约档期没有影响她们营业没有造成损失我要求退全款
已退款
广州咴姑娘摄影涉嫌霸王条款及售后差
协议中协议解除及退款等条款,对消费者的退款限制较为苛刻,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而对商家自身责任约定相对模糊,有违公*原则,并且高商家的售后服务态度差,不注重消费者所提出的诉求,在此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该公司的经营行为,反映诱导消费违规情况,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已退款
辛朵瑞拉摄影虚假宣传及拒不退定
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某摄影馆虚假宣传、违规收定及拒不退定的投诉
本人于2025年2月7日,与朋友前往江门市蓬江区江华路一家摄影馆(对外用“Horizon Wides”“横野纪摄影”“辛德瑞拉摄影”等多个名称),了解其网上宣传的“299元两套服装任选”写真套餐。
到店后发现,该馆仅提供1种无人选择的主题服装,与宣传图片风格完全不符,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先推荐数千元至上万元套餐,得知我们是学生后,竟引导“可贷款拍写真”,传递错误价值观。后经协商,负责人称以“史上最低价”600元/人提供服务,承诺iPad展示的五大风格中任选两套服装,我们按要求支付300元定金(占总金额50%,远超《民法典》规定的20%上限)并签订合同。
后续我到店查看拍摄氛围、预约服装时,该馆却表示江门门店无此前承诺的服装,还劝说我选择露肤服装。我无奈决定放弃,先提出改期至10月5日拍摄。10月1日,摄影馆确认档期时,我们明确决定不拍并取消档期,对方同意取消(此时档期已无预约)。
此后,我以“合同为扩大消费者义务、免除自身义务的霸王条款,且未履行提示义务,取消档期后扣20%违约金无效”为由,要求全额退定,但对方两次爽约未沟通。现恳请协助,要求该摄影馆全额退还我和我朋友两个人共600元定金,并查处其违规行为。
已完结
辛朵瑞拉摄影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小红书上偶然看到写真宣传的广告,其打着189可以拍摄两套服装得到2张底片,去了之后没有重点讲189这个套餐,引诱本人选择其他套餐,本人选择了600的套餐但是本人没签合同,因本人是未成年人对方则让一起陪同的亲戚签了合同,本人亲戚办理的也是600的套餐签在一起一共是1200,找对方申请退款对方说要扣30%违约金,因为合同上也写了我答应说可以,对方说只能上门办理退款其车费自理,但是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上门才能办理退款,对方机构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不符。
已完结
辛朵瑞拉摄影虚假宣传涉嫌跑路
紧急投诉中山辛朵瑞拉摄影涉嫌消费欺诈且已歇业关闭,预收定金后意图跑路
尊敬的*台工作人员:
本人现紧急投诉中山辛朵瑞拉摄影门店(收款方名称:中山市辛朵瑞拉艺术摄影有限公司)涉嫌系列消费欺诈行为,且其经营状态异常,极有可能关门跑路,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核心欺诈行为:虚假宣传诱导支付定金
本人于2025年9月17日,在小红书*台看到名为“ACinderella艺术摄影”发布的“只拍女生”以及“5折拍二服二造”的宣传广告,小红书私信价格,店家以*台不方便聊价格为由添加微信好友。9月18日店家添加本人微信后,介绍了该店可以拍摄的风格照片,后续让本人预付6.6元参与活动,可以获得188元拍摄两装两造的优惠,当时并未告知188元不包括上述风格照片。在交流过程中对对方店铺名称具体名称不清楚,咨询后被告知微信名“A–Fashion”即为店铺名称且可在小红书上找到,但本人并没有在小红书找到。2025年9月19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本人根据客服所发的地址名称“VELVET-Fashion写真”寻找店铺,发现其展示的门店名称为“CINDERELLA”和“DREAMWORK”及环境与小红书上宣传页面严重不符。该店店员采用“先选风格后报价”的话术,引导选风格后再告知188无法提供选好的风格,诱导本人放弃宣传套餐,升级支付了1000元套餐的500元定金。
二、 违法事实:合同条款与收款均不合
1. 违法收取高额定金:本套餐总价1000元,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定金上限为200元。其收取500元的行为严重违法。
2.本人在一直强调无法确定时间的情况下,店员私自提出预约日期并催促签字。
3. 订立霸王条款:合同中“3天内退款需扣除30%违约金”的条款,为无效的格式条款。
三、 拒绝协商:缺乏解决诚意
事后当天内本人要求退款,对方先要求本人必须到店办理,后坚持电话沟通(拒不留证)。在本人坚持线上退款后,对方客服即已读不回,彻底拒绝协商。
四、(最新重磅情况)经营状态异常,涉嫌诈*跑路
为核实情况,本人在美团*台搜索该店(辛朵瑞拉时尚写真),发现该店页面明确显示“歇业关闭”。此情况表明:1. 预收款后无意履约:该商家在收取消费者定金时,其经营状态已异常,涉嫌以预收款形式进行诈*。2. 情况紧急,可能跑路:此举强烈暗示其有关门跑路、卷款消失的重大风险,绝非普通消费纠纷
投诉诉求:线上全额退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