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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永安行停车点的共享汽车下单后无法提车

9月2号上午,本人租赁停放于聚湖消费市场(永安行停车点)的共享汽车。聚湖消费市场工作人员坚决不放行,本人报警后,该工作人员称永安行未与其单位沟通,私自设立停车点。最后在警察的协商下工作人员才放行。耗时四十余分钟,并且确定问题源头是永安行,现要求该订单免单以补偿本人的时间损失,永安行客服拒绝赔偿。
投诉编号:94385130
投诉对象
永安行(共享汽车)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30.40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收费问题
投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