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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履行合同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履行退费约定 已经把黑猫等投诉撤销,请你们按照约定,赶紧处理退费,已经和工作人员协商达成一致,请催促今日退款到 选银行卡
投诉编号:101549012
投诉对象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47.59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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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担保费退还及利息问题投诉
我在2025年1月8号借的一笔20000和一笔10000元分12期我6期就提前结清了他们收了我1500多的担保费,现要求他们退还担保费
已其它
投诉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履行合同
天津明东华违规收取担保费750.07元 本人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360借条*台办理了一笔由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的借款,本金10000元,放款方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借据单号:LR66***************28,目前尚未结清。在还款过程中,该公司通过通联支付渠道,从本人建设银行6236****6572账户直接划扣了多笔担保相关费用,合计750.07元(含2025年5月22日162****2149.73元、7月22日121.75元、8月22日107.57元、9月22日86.36元、10月22日60.13元、11月22日43.60元、12月22日18.56元)。这些扣款均以“担保费”名义收取,但本人从未签署过任何与该笔担保费相关的书面协议或知情同意书,借款主合同中也未对该笔费用的金额、收取方式及用途做出任何明确约定。截至目前,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实际提供了担保服务的凭证,如代偿记录、担保函等。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贷款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都必须纳入综合资金成本计算,且需在借款前清晰告知,不得通过第三方机构拆分收取,变相抬高借款成本。 我本身具备正常履约还款的意愿,但因不明担保费叠加不合理逾期费用,造成债务虚高,无法正常协商合理还款方案。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的行为,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现要求: 1. 立即全额退还违规扣取的担保费合计750.07元; ​ 2. 向本人提供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担保合同、服务凭证及费用明细; ​ 3. 就违规收费、信息不透明的行为向本人作出合理解释; ​ 4.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5. 剔除全部违规担保费与不合理逾期费用,对剩余欠款3965.24元重新合规核算,出具12期分期还款方案,本人愿意按照合规核算后的金额正常履约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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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违规收取担保费未告知
本人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360借条*台办理了一笔由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的借款,本金10000元,放款方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据单号:LR66***************42,目前尚未结清。在还款过程中,该公司通过通联支付渠道,从本人建设银行6236****6572账户直接划扣了多笔担保相关费用,合计642.78元(含2025年6月27日137****7114.51元、8月27日109.40元、9月27日95.03元、10月27日73.73元、12月1日66.80元、12月27日45.69元)。这些扣款均以“担保费”名义收取,但本人从未签署过任何与该笔担保费相关的书面协议或知情同意书,借款主合同中也未对该笔费用的金额、收取方式及用途做出任何明确约定。截至目前,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实际提供了担保服务的凭证,如代偿记录、担保函等。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贷款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都必须纳入综合资金成本计算,且需在借款前清晰告知,不得通过第三方机构拆分收取,变相抬高借款成本。 我本身具备正常履约还款的意愿,但因不明担保费叠加不合理逾期费用,造成债务虚高,无法正常协商合理还款方案。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的行为,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现要求: 1. 立即全额退还违规扣取的担保费合计642.78元; ​ 2. 向本人提供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担保合同、服务凭证及费用明细; ​ 3. 就违规收费、信息不透明的行为向本人作出合理解释; ​ 4.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5. 剔除全部违规担保费与不合理逾期费用,对剩余欠款5056.69元重新合规核算,出具12期分期还款方案,本人愿意按照合规核算后的金额正常履约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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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违规收取担保费750.07元
本人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360借条*台办理了一笔由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的借款,本金10000元,放款方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借据单号:LR66***************28,目前尚未结清。在还款过程中,该公司通过通联支付渠道,从本人建设银行6236****6572账户直接划扣了多笔担保相关费用,合计750.07元(含2025年5月22日162****2149.73元、7月22日121.75元、8月22日107.57元、9月22日86.36元、10月22日60.13元、11月22日43.60元、12月22日18.56元)。这些扣款均以“担保费”名义收取,但本人从未签署过任何与该笔担保费相关的书面协议或知情同意书,借款主合同中也未对该笔费用的金额、收取方式及用途做出任何明确约定。截至目前,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实际提供了担保服务的凭证,如代偿记录、担保函等。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贷款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都必须纳入综合资金成本计算,且需在借款前清晰告知,不得通过第三方机构拆分收取,变相抬高借款成本。 我本身具备正常履约还款的意愿,但因不明担保费叠加不合理逾期费用,造成债务虚高,无法正常协商合理还款方案。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的行为,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现要求: 1. 立即全额退还违规扣取的担保费合计750.07元; ​ 2. 向本人提供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担保合同、服务凭证及费用明细; ​ 3. 就违规收费、信息不透明的行为向本人作出合理解释; ​ 4.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5. 剔除全部违规担保费与不合理逾期费用,对剩余欠款3965.24元重新合规核算,出具12期分期还款方案,本人愿意按照合规核算后的金额正常履约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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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履行退费承诺
黑猫*台已经按你们的要求撤诉,但是你们却迟迟未退费,请问你们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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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按约退款
已与你们明东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商一致,为什么一直没有退款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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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未履行退费约定
已经把黑猫等投诉撤销,请你们按照约定,赶紧处理退费
已退款
天津明东华违规收取担保费未告知
本人于2024年5月5日,通过360借条*台办理了一笔由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的借款,本金10000元,目前已全部结清。 在还款过程中,该公司通过通联支付渠道,从本人建设银行账户直接划扣了多笔担保相关费用,合计746.69元(含2024年6月5日166.61元、7月5日139.11元、8月5日126.24元等)。这些扣款均以“担保费”名义收取,但本人从未签署过任何与该笔担保费相关的书面协议或知情同意书,借款主合同中也未对该笔费用的金额、收取方式及用途做出任何明确约定。 截至目前,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实际提供了担保服务的凭证,如代偿记录、担保函等,属于典型的无依据、违规收费。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贷款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都必须纳入综合资金成本计算,且需在借款前清晰告知,不得通过第三方机构拆分收取,变相抬高借款成本。 在我投诉维权后,对方又发来所谓“和解协议”,试图以减免668.05元为诱饵,逼我签署放弃投诉、放弃追责的协议,恶意阻挠消费者维权。该协议仅针对这一笔10000元借款,并非我对全部订单的认可,我也不会签署。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现要求: 1. 立即全额退还违规扣取的担保费合计746.69元;​2. 向本人提供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担保合同、服务凭证及费用明细;​3. 就违规收费、信息不透明的行为向本人作出合理解释;​4.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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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违规捆绑收取担保费
本人于桔多多*台办理哈银消费金融贷款本金10000元,分12期,该笔借款已全部提前结清。放款及还款全程,*台在未征得本人书面同意、未单独签署担保合同、未明确告知收费细则的前提下,捆绑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按月收取担保费,合计747.59元。 依据监管规定,贷款不得强制搭售担保服务,捆绑收取担保费属于违规收费。现正式要求:3个工作日内将747.59元违规担保费原路退还至本人扣款银行卡,逾期未处理我将通过银保监12378、地方金融监管局、12315同步投诉举报哈银消金、天津明东华担保及桔多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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