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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消费金融暴力催收孕妇
本人在河南中原消费金融合作的*台便荔卡包购物*台下单购买了一款手机分期金额为12640.9元六期还款,每月2100多,目前已还四期,还有两期未还,因孕期五个多月无法工作暂时无力还款,并非恶意拖欠。本人第一时间联系*台客服,想要延缓全面停催半年,等半年产后立即上班就可以正常还款,但客服态度坚决,不给沟通机会,没有延期 没有协商,就让周转还款!还款日当天*台持续给我发施压性质的短信,频繁骚扰,已严重影响本人孕期安胎,情绪波动极大,属于违规暴力催收行为。后经过沟通只停催15天,完全达不到预期,今天就收到便利卡包*台的频繁机器人催呼,恐吓!致使我情绪失控缺氧,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1.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所有催收骚扰行为;2.立即屏蔽本人紧急联系人、家人、单位等无关第三方;3.*台必须使用官方渠道与本人进行后续沟通,严禁任何第三方催收联系本人;4.要求全面停催时间为半年,半年产后出月上班即可正常还款,否则出了任何问题谁都付不起责任!
投诉编号:101520224
投诉对象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142.86元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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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原消费金融暴力催收泄露隐私
2025年我在桔多多*台贷款5300元,河南中原消费金融公司放的款,今天逾期第一天,催收人员就打电话给我同事,发支付宝红包0.1元给我亲朋好友,并附加文字(转告张*处理逾期账单),我联系*台客服,到付叫他提供催收机构名称和人员工号,均没有告诉,也不处理,任由催收继续违法违规操作。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并泄露我个人隐私。希望提供催收机构名称和人员,我要发起诉讼。
已停止催收
中原消费金融暴力催收及隐私泄露投诉
本人于2024年11月19号在哈罗臻有钱借贷17500元,放款方为中原消费金融(附有借款合同),分十二期还款,还款日为每月19号,已还六期。第七期前天到期,我不是不想还,但是本人由于债务爆发,现在已经没有能力按时还款,*台也没有与我本人联系沟通,直接就委托给第三方暴力催收,一天十几个电话、短信不停的轰炸!我昨天主动联系哈罗臻有钱客服沟通,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停止第三方委托,但是对方以没有相关*为由强硬拒绝!依旧让第三方不停的电话、短信轰炸!后面我又联系了放贷方中原消费金融的客服反馈了这个问题,中原消费金融也没有给到我明确的答复。我想知道,是现在的法律对他们这些*台不起作用了吗?导致相关法律对他们来说可以视而不见?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贷*台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是不能私自委托第三方的,如果资方一直不处理,不排除使用所有可以使用的途径进行投诉,请尽快处理!!!停止暴力催收恐吓!!!一: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中国银保监会(现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投诉电话:12378(银保监会消费者投诉热线) 官网:http://www.cbirc.gov.cn 说明: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如银行系网贷),投诉后需提供书面证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相关问题) 投诉电话:12363 官网:http://www.pbc.gov.cn 说明:若乱扣费影响征信,可向央行分支机构投诉。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针对非持牌网贷*台) 电话/渠道:各省市金融监管局官网或12345市民热线转接 说明:各地对小贷公司、网贷*台有直接监管权,处理效率较高。 二、政府服务与市场监督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接转接至属地监管部门,适合不清楚具体投诉对象时使用。 12315市场监管投诉:若*台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扣费,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网络违法举报 *网信办(违法网贷APP) 举报*台:https://www.12377.cn 说明:针对违规收集信息、恶意扣费等行为。 公安部“互联网金融风险举报”*台官网:http://jubao.nifa.org.cn
已改善服务
投诉中原消费金融暴力催收、泄露隐私、影响孕妇身心健康
我于2024年8月13号和24年12月17日在中原*台借款1万多经过催收电话无数次的骚扰 我还了6000多然后还剩下3000多 目前周转不开,因为我是一名孕妇怀孕在家没有工作 然后我想等一等 我跟他们说我等一等 等我生孩子的时候我就把这个钱给还了 我不欠你们的然后他们就各种网暴我各种找我身边的朋友 家里我妈的号在我借款的时候是我的副卡 根本都没输入过他手机号 他居然给我妈的号打电话了这个情况我不接受 他涉及到了我的人身攻击让我一名孕妇我一直在跟他们强调 也一直在接到催收电话 我一直都在说我不会去欠 我想让你们给我一点儿时间赶到我生完孩子之后 我就马上把这个钱还上然后就告诉我各种不行 各种怎么着怎么着 然后就威胁我 然后就给我发律师函 然后就跟我说上门催收 现在是我所欠的我说过我会还的就一定会还的 我已经既然还了这么多了 我肯定是想着这个事儿呢我不管 现在他涉及到我的人身安全了 他现在影响到我的情绪了我现在情绪特别不稳定 现在他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必须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必须要给我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处理办法 现在已经触犯了我的个人隐私已经触犯了我所有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 他必须补偿我 必须赔偿我
已改善服务
中原消费金融-恒小花app暴力催收恐吓及联系第三方,不解决我就开始这些渠道投诉举报
本人去年在恒小花app借款,放款方为中原消费金融,之前逾期一两天后已经协商,但仍旧有不同号码暴力催收,威胁恐吓联系第三方,如果资方一直不处理,不排除使用所有可以使用的途径进行投诉,请尽快处理!!!停止暴力催收恐吓!!!一: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中国银保监会(现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投诉电话:12378(银保监会消费者投诉热线) 官网:http://www.cbirc.gov.cn 说明: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如银行系网贷),投诉后需提供书面证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相关问题) 投诉电话:12363 官网:http://www.pbc.gov.cn 说明:若乱扣费影响征信,可向央行分支机构投诉。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针对非持牌网贷*台) 电话/渠道:各省市金融监管局官网或12345市民热线转接 说明:各地对小贷公司、网贷*台有直接监管权,处理效率较高。 二、政府服务与市场监督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接转接至属地监管部门,适合不清楚具体投诉对象时使用。 12315市场监管投诉:若*台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扣费,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网络违法举报 *网信办(违法网贷APP) 举报*台:https://www.12377.cn 说明:针对违规收集信息、恶意扣费等行为。 公安部“互联网金融风险举报”*台官网:http://jubao.nifa.org.cn
已停止催收
投诉中原消费金融-花花有米借款息费争议及提前结清要求
本人在花花有米2024年8月11日借款13000元,前三期砍头息,每月还款2438元,后9期还款1150元.综合服务费息费高达60%,,放款方为中原消费金融已远超*法律法规的合理息费.现已还7期,剩余9期要求提前结清,减免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将会去银监会投诉,消费者权益投诉,担保公司当地工信部投诉等维权.与合同上是3%的年利率每个月还款1101还款不符合,要求提前结清
已完结
中原消费金融利率超标及暴力催收
本人在中原消费金融*台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实施的利率超标、息费隐瞒、违规担保收费、非法暴力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式提起严正投诉。 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本人通过中原消费金融借款共计9700元,期限12期,总还款11008..01元,息费130****0261年期LPR 3.0%计算,法定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化12%,该笔借款综合年化成本显著超限,超额部分依法无效。贵方全程未以显著、可留存方式披露担保费、服务费等构成及真实综合利率,违反信息披露强制性规定,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选择权与公*交易权,该还款金额不具备合法性。 逾期后,本人通讯畅通、无恶意拖欠,贵方仍委托第三方实施高频电话轰炸、短信威胁等软暴力催收,并且在能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联系本人身边第三方泄露本人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71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作为运营主体,贵方对催收负有全程监管责任,已构成侵权。 现要求贵方承担责任,并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全面执行以下不可撤销诉求: 1. 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催收,永久删除、屏蔽本人所有第三方联系人信息,严禁骚扰、威胁、泄露隐私,并出具书面停催承诺;2. 依法核减超限息费,全额退还不合理费用,全额减免全部逾期罚息;3. 对本人执行3个月全面停催,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联系本人及无关第三方;4. 立即提供该笔借款的正式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全部收费明细、还款流水及合规凭证。
已解释
中原消费金融暴力催收及信息泄露
2025年9月5日,本人在中原消费金融app借款年化24%的医疗贷款7832.23元。每月5号是还款日期。因这两天资金周转有问题,被其公司暴力催收。用私人及其他号码暴力催收,不光骚扰我自己,还骚扰我的朋友,以及家人。不知道在哪里获得我朋友及家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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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河南中原消费金融利息问题
你们*台利息高,会员费,担保费费,我要退会员费
已完结
中原消费金融未到还款日恶意催收
本人在中原消费App借款6000元,已还11期,还有一期6月12还款,未到还款日,却收到了恶意催收短信。
已解释
中原消费金融强制捆绑担保费
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5年5月17日在中原消费金融申请借款,实际到账本金11700元,分12期还款,每期还款1175.06元。还款账单显示,每期还款中包含担保服务费175.06元,全年合计2100.72元。
借款过程中,*台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担保费的存在、金额及担保方信息,也未让本人单独签署担保合同,属于强制捆绑收费。根据监管规定,利息、担保费等所有费用应合并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台通过拆分费用变相规避利率上限,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诉求:
1. 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担保服务费2100.72元;
2. 提供该笔担保服务的完整凭证(包括担保合同、代偿记录等);
3. 重新核算该笔贷款的综合年化利率,确认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已减免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