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处理中

广州热画艺术诱导分期、拒不取消贷款

本人于2025年6月30日在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购买插画全能班课程,并被要求签订合同,其并未提及课程不满意可以退费以及支付违约金服务费,诱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付款,每月支付563元。后来该机构以开学活动为由诱导本人参与优惠活动,共支付2452元,承诺只需交4期费用就帮我取消分期付款订单,但距承诺时间已过去8个月,仍未取消。该机构存在欺*、诱导消费行为,本人诉求是取消分期付款订单,解除合同。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认无办学资质应予以退还学费1997元并对其处罚
投诉编号:101515634
投诉对象
广州热画艺术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2452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 #培训贷 #资质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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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霸王条款
我在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学*,在6月30日左右我不想学*了他们让我缴纳700元钱,然后他们在9月23日给我发送还款短信,但是我在此之前跟他们转过700元左右的结束合同费用,当时他们又*我说我的合同没有到期需要取消合同又*我交200元钱说给我保证过不会再有提醒,已经给我处理完毕,现在11月23日早上10点22分又给我发送了一个履约提醒,根据法律依据 1. 知情权受损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服务的真实情况(如还款提示的发送规则)。若商家承诺停止提示却未履行,属于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2. 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若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为消费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已解除合同
我投诉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插画课虚假宣传诱导贷款
我于2025年8月2日于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购买插画课并签署分期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所承诺的每个月交付三十单会支付稿费用于课程缴纳,第一个月只交付了两三单左右,并且未支付我稿费。原本说是第一个月免学费,第二个月的学费在第一个月就能赚回来,我有言明自己刚满20岁,没有工作,老师信誓旦旦言明肯定是可以赚回学费的,我才签下,可我非但没有赚回学费,甚至没有稿费,导致原本我只是想要赚一些零用钱,现在还要背着家里上班偷偷还这笔“债务”。第二个月我与老师协商进行延期缴费,老师却建议我贷款交学费,让我开通花呗,但我年纪较小并没有很多额度,同时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对我进行了停课,一直到今日我从未上过任何一节插画课。有天老师突然私聊我,说让我去京东白条开始额度,可以每月获得400块的稿费补贴,我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并且我年纪较小是不支持开通的,他们不信并要求我截图才肯停止让我开通京东白条,这件事也不止一次发生,因我年纪较小,意识到不对后和家人反应,并询问其他报名这个课程的人,才得知这笔“学费”竟然是隐形贷款,无力偿还会对我造成很大影响。我认为1.其存在严重违规欺诈行为,诱导消费虚假承诺,复杂的贷款协议以及严苛的退费条件。2.霸王条款,所签合同存在大量加重本人责任,免除其义务的格式条款,表现在,合同赋予机构单方修改条款。对学员违约处理严厉,对机构违约(不按时下发课程,所上课程基础简单,机构承诺内容没有兑现)则无明确追责条款。3.诱导贷款,欺瞒贷款实质,强调分期概念,弱化其信贷本质及逾期后果。因其课程低劣,虚假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本人要求退课,综上所述,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违规展开培训贷。恳请,1.彻查其企业经营及宣传行为,2,责令其取消不*等合同。3.取消我与该公司的合同以及分期付款4.退还我的学费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签约,服务质量差
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被其以虚假宣传诱导签下合同背上6756元的分期付款。在我了解到对方提供的服务与宣传不符合时,要求对方给我解除合约,遭到对遭到拒绝。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承诺兼职接单赚钱,所教内容非常简单基础,不仅学不到什么东西,而且根本赚不到钱,请求调解,请求取消分期!
已解除合约
广州热画艺术霸王条款强制收费
本人在2025年5月24的认识的这个机构 当时没什么钱想干兼职赚点零花钱 后来在微信里看见了这个画画的 我就想着做一做 后来他们说是先学后付 第一个月不用给学费 说是可以接单然后从稿子里扣学费 本人并没有赚到钱 后来我说不想学了 要求解除合同 对方不让 说是要给他们违约金 课程我都没听 要求我还他们6756元 我并没有听课 而且当时我也没太懂 就让我签约合同了 当时他们就急着让我签合同 我说不想学了 解除合同 到现在都不给解约 必须要求我还全款 现在每天都给我发信息恐吓我 说什么投诉我 一直纠缠到现在 每天都发投诉的信息恐吓我 我希望能帮我解除合同 天天打扰我我真的要崩溃了 后来我把他们删除了又发信息恐吓我 后来我加了一个人 那个人我感觉是冒充的 微信也不正常 我真的要求能帮我解除合同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诱导贷款及虚假宣传
诱导贷款经过:2025.08.04我在微信小程序咨询时,工作人员反复强调“零基础包就业”“学完月薪过万”“不过包退”,并以“先学*后付款”为噱头,引导我下载某教育分期APP,在未充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后果的情况下,完成7000多元元贷款办理,后来发现是贷款后向12315举报 2. 课程违约情况:报名后没上一节课,课程内容与宣传完全不符,无专业师资、无实操环节,后续对方以“校区搬迁”“系统升级”为由停止授课,我多次申请退费均被拒绝,对方甚至失联。 3. 逾期催收问题:因对方未履行课程义务,我暂停还款,现收到第三方调解/催收短信,对我进行电话、短信骚扰,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 诉求:1. 解除我与教育分期*台的贷款合同;2.依法查处广州画韵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的违法行为;3.停止对我的违规催收。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拒不解除合同
25年7月我学*他们的东西,后面我不想学了,学费自己已经结了,到现在我的合同还没处理,还没解除,人联系不上,不处理,一直拖,人才,到现在都没解除,我真的没办法了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诱导签约涉*并拒解约
25年10月9日我在微信刷到了插画兼职培训联系到了广州热画有限公司与其员工七七取得联系,并且诱导我添加其他员工(小傅),添加之后告诉我培训不需要费用,诱导我报名并签约合同,之后又让我签约千帆科技有限公司的网课,课程内容拉胯,只有视频没有实际的教学内容,两个月后要求我缴纳536元课程费用,并且要求我赔偿368元的逾期费,要求我分期还款,还款之后,辱骂我对我造成人身攻击,之后有资称法务部的人联系我,要起诉我我,并且要求偿还1千元自称课费,并威胁我如果不交就要告我,并且联系律所给我发威胁消息,我无奈按时交了1千元,并要求他们给我开解除合同,工作人员拒不承认有解除合同,要求我与(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才能有解除合同,但我因为他对我有人生攻击已经将其删除,到现在无法获得解除合同,并且所有费用都没有合理解释,只告诉我是课程费,并且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费用,工作人员也没有相应的提前给我解释,导致我被*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本人于2025年3月份,在网上寻找兼职时接受到了广东省广州市热画艺术有限公司的宣传,其宣传可以边听课边接单,每月有接单保证,但是要分期付款,本人当时不知道实际情况相信了,后来他们打来微信电话让我一步步绑定自己的身份证,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为格式条款,并且打着先学后付的名号,采用录播课的形式,其录播课不过是一般的插画课程,远远达不到其所说6000多的金额,之后打电话让我在京东上以白条贷款的形式购买了其店铺的价值远远低于所标价值的3000元的画板,跟我说这是分期付款的转移,之后*一年时间内,并未接单,也就说一直在倒贴钱,哪怕他们发了录播课,但其课的价值远远不及6000元,后来更是每个月定期向我催缴,每月500多元,还有京东白条的钱 先学后付,边接单边赚钱的噱头蒙*消费者,在我提出解约后还指责是我的过失,希望市场监管局能处理这一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要求他们退回已交学费,解除合约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虚假恐吓催收债务已结清
本人与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签订消费服务协议,分期由汉理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目前我已与汉理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正式解除分期合同,该笔债权也已由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自行回购,本人已无任何还款义务,双方债务已结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本人不再负有还款义务。 但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仍以合同逾期、将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影响春节消费及红包转账等内容,多次发送虚假恐吓、恶意催收短信,胁迫我全额还款。经核实,并无法院保全、冻结记录,账户均可正常使用,对方纯属虚假施压、骚扰恐吓,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生活安宁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同时违反催收监管要求,禁止以恐吓、威胁、虚假司法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骚扰消费者、胁迫付款。 现投诉要求: 1. 立即停止一切虚假催收、恐吓、骚扰行为; ​ 2. 确认债务已结清,不再主张不实债权; ​ 3. 规范经营,停止使用威胁、恐吓式催收。 4.退课(解除兼职合同,培训服务协议) 恳请*台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已完结
广州热画艺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微信公众号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利用大多数是大学生没那么多钱,说可以边兼职边交学费,我就向广州热画公司旗下的员工“七七”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号,名字和手机号。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6756,由于本人是大学生,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于是我在各大*台查到相关广州热画艺术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现在还在威胁我。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1. 知情权受损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服务的真实情况(如还款提示的发送规则)。若商家承诺停止提示却未履行,属于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