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道歉
周大生珐琅项链脱落且店员辱骂消费者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5年9月21日】在周大生【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606号周大生珠宝】购买千里江山系列黄金珐琅项链一条,正常佩戴、无磕碰、无接触化学品、无人为损坏。佩戴未满一年(截至2026年5月),项链珐琅层出现大面积自然脱落、斑驳掉皮,已严重影响外观与使用,属于明显质量缺陷。
发现问题后,我于【2026年5月26日】到店协商,明确提出:不接受维修,要求退货退款。但门店服务人员态度恶劣,拒绝承认质量问题,协商过程中当众嘲讽我“搞笑”,言语侮辱消费者,沟通完全无法进行。
、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
1. 全额退货退款:退还购货款【¥6983元】;
2. 正式书面道歉:涉事店员及门店对“搞笑”等不当言论公开道歉;
3. 合理赔偿:因质量问题及服务侮辱造成的精神与时间成本补偿;
4. 品牌方整改:要求周大生总部重视珐琅金品控及员工服务培训。
说明
本人正常佩戴、非人为损坏,珐琅脱落属于工艺/质量问题;门店拒绝退货、言语侮辱,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求消费保*台依法介入,督促周大生总部及投诉部门7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并落实,否则我将继续向12315、12345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维权。
投诉编号:101490242
投诉对象

周大生
近30天投诉解决率92%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983元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
#态度恶劣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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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黄金项链质量问题及不合理退换规定
我于2025年2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城悦荟一楼周大生黄金店,购买了一口价4802元的黄金项链。2月17日下午项链因质量问题断裂,我去店里想要退货,店员表示不能退货退款,只能换货,精品换精品,也不让换克重的,我不同意,因为购买的时候并未告知我置换规则,未给我解释明白,此外,我进店的时候就强调不要一口价,要换克重计算的黄金,提前询问过是不是以克抵克,只付工费就可以,店员表示让我先挑选,挑完之后可以打折优惠,这个过程中我多次强调要克重的,足金999,但她们一直在给我推销精品黄金(一口价),说是给打折扣,我想要后续再来,不想立刻做决定,店员表示,喜欢就拿着,帮我在申请优惠,不断夸大黄金工艺价值,全程诱导我消费,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质保单也没标明克重,当时未主动开发票。2月17日6点后去柜台协商,店员坚持不退款,也不给换克重的,诉求: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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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罗湖东门茂业百货一楼的周大生专柜购买18K金项链一条,不到一个月自然断裂,电话客服,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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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数且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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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购买黄金项链搪塞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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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具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5.销售在我咨询换款时以“公司规定,让消费者体谅销售”等语句搪塞消费者。6.收据上多处信息不详:如饰品克重,饰品名称,单价。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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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基于对周大生品牌信任,当场付款购买。回家后本人复核称重,发现商品实际重量仅有一两克,与商家承诺的两三克严重不符、差距巨大。
商家存在刻意隐瞒真实克重、虚报克重、虚假宣传、欺*消费者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返回门店沟通,要求全额退款,商家态度恶劣、耍赖抵赖,坚决拒不退款、拒不协商处理。因现场协商无果,本人当场拨打 110 报警。民警现场核查事实后告知:属于商家消费欺诈、售后纠纷,公安无法强制退款,明确指引我前往汉滨区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维权。商家违规、违法、欺诈问题
1. 严重消费欺诈、虚假宣传
售卖黄金时故意虚报克重,谎称两三克,实际克重严重不足,刻意误导、欺*消费者下单,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2. 缺斤少两、计量违规
黄金属于贵重计量商品,商家刻意隐瞒、虚报商品克重,是典型的计量作弊、缺斤少两违规经营行为,违反商品计量管理相关规定。
3. 拒不履行售后义务、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发现商家欺诈问题,主动上门合理协商退款,商家拒不认错、拒不退款、拒绝任何调解,服务态度恶劣,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商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明确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理应依法查处。
投诉诉求
1. 依法核查、认定该周大生门店存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黄金克数不符、缺斤少两的违规违法行为。
2. 依法责令商家立刻全额退还本人全部购金款项。
3. 对该门店计量违规、欺*消费者的违规经营行为立案核查、依法整改处罚。
4.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本人告知完整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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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福建厦门翔安汇景广场周大生门店花费4725元购入貔貅手串,购买时商品价签未标注克重,咨询销售人员货品重量,对方口头告知大约3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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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门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虚假引导消费、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货退款,依规开具购物发票,并对违规行为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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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