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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营口银行异地放贷、砍头息及高利贷违规

我在2025年5月13日通过国美易卡*台的利分期办理营口银行9000元贷款,放款当天被国美易卡扣959元会员费,实际到账只有8041元,属于砍头息,违反《民法典》第670条。 合同写年利率4%,但加上各类费用后真实年化接*60%,严重超标,属于违规高利贷、捆绑收费、未充分披露真实成本。 现正式提出合法诉求: 1. 违规异地跨省放贷 营口银行属于辽宁省属地城市商业银行,在湖北省及襄阳市无任何实体分支机构,未取得全国性互联网贷款业务资质。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4号),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营口银行向本人异地放款,属于严重违规经营。 ​ 2. 收取砍头息,违反《民法典》第670条 本人于2025年5月13日申请贷款9000元,放款当日被强行扣除959元会员费,实际到账仅8041元,属于典型的预先扣除本金,依法应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 ​ 3. 变相高利贷,真实年化利率严重超标 贷款合同书面年利率仅4%,但通过捆绑担保费、咨询费等方式抬高成本,12期总还款高达10737.91元,综合年化利率接*60%,远超*法定保护上限,属于违规高利贷。 ​ 4. 强制捆绑收费、未充分披露真实成本 以放款为条件强制购买担保、咨询服务,未以显著方式公示真实年化综合成本,侵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投诉请求 1. 认定营口银行异地放贷行为违规,案涉贷款合同无效; ​ 2. 确认合法本金为8041元,959元违规扣费予以冲抵或退还; ​ 3. 取消全部违规担保费、咨询费、会员费,按法定利率上限重新核算应还本息; ​ ​4. 要求监管部门对营口银行异地违规放贷、乱收费、高利贷等行为依法查处。
投诉编号:101446526
投诉对象
营口银行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9000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未履行合同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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