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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旭日阳刚科技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不退款

1. 责令被投诉方全额原路退还本人缴纳的800 元费用; 2. 依法查处两家公司虚假宣传、欺诈消费、无资质办学、超范围经营、混淆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3.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追究其欺诈消费法律责任; 4. 责令涉事方停止违法营销,杜绝侵害其他消费者。 事实与理由 2026 年 4 月 7 日,我经俊星老师拉入微信群,参加世天老师主讲的宣传课,对方以 “招募合伙人、边学边赚钱” 为噱头,作出 AI 软件永久免费、MCN 绑定、流量扶持、收益分成等九大承诺。4 月 12 日,在俊星老师诱导下,我以 800 元优惠价缴费,收款方为北京旭日阳刚科技有限公司。 缴费次日我发现该公司大量同类投诉,当即提出退款(未上课、未占用教学资源),俊星老师却推诿称培训方为北京聪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避税、旗下子公司” 敷衍,还继续虚假承诺诱导我放弃退款。 后续学*中,我发现宣传与实际完全不符:承诺的 MCN 绑定、流量扶持全部落空,所谓永久免费 AI 软件仅 180 天使用权限;课程无实质内容。我提出退费后,俊星老师失联,徐逸老师恶意拖延、将我移出学*群,拒不退款。 涉事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欺诈、无资质违规办学、混淆经营主体等问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本人合法权益,现恳请监管部门依法核查,支持我的全部投诉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涉事公司无教育培训资质,属超范围违法经营。
投诉编号:101291121
投诉对象
北京聪源科技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8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经济纠纷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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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我叫刘丽霞,于2025年4月11号,通过网络*台,刷到北京聪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全媒体Ai运营课程,在宣传的过程中,授课老师承诺能够帮助学员快速掌握Ai变现的技能,且可通过课程所学,实现有效盈利,以此诱导我参与课程学*。起初,我因经济原因无意报名付费课程,对方班主任告知我可先参与免费课程学*,我基于此跟随对方学*五日。然而,在免费课程学*期间,班主任老师不断向我推荐报名高阶课付费课程,反复强调购买付费课程后盈利前景广阔。我受对方盈利承诺的诱导宣传,第一次付费1280元,在后续的课程讲解过程中,班主任以我学*认真为由,又说服我报巅峰训练营,声称巅峰训练营有专业老师指导,一对一陪跑,在短时间月收入过万,我相信了他说的话,向亲戚借了2980报了名,班主任给我对接的私教老师叫木兰,她让我做短剧推广,刚开始的那两天1个小时制作1部短剧,每部短剧能得到2.70元的俑金,我很高兴,也很有信心,随后的一段时间,我的私教老师木兰给我推广全能的混剪工具,并说这个工具在几五分钟能剪辑一部优质的短剧,能节省大量时间,她举例说富贵同学,人家用短剧混剪工具进行剪辑,月收益 35152.23元,而张杰同学,人工剪辑月收益198.23元。用剪辑工具生成视频,速度快,效率高,就像大型的生产工厂,你每天生产10个和每天生产100个是完全不同的,得到的佣 金也是不同的。申请购买这个工具的学员很多, 这个工具的优惠价钱是1980,使用期限三年,辅导老师一对一指导,听她这样讲,我动了心,又向朋友借钱花了1980买了这个混剪工具,可在使用这个工具后发现,并不象木兰说的那样,用这个工具剪辑的短刷,虽然节省了时间,可是短剧发布后没有多少流量,更没有一分钱的俑金,我问私教是咋回事,她让我继续坚持做,这样坚持了两个半月,没有赚到一分钱。该机构虚假宣传,不仅让我的精神受到伤害,更让我的经济受到损失,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维权投诉。请*台帮我要回损失,感谢消费保*台。 本人联系电话177****1910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