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哈啰臻有钱暴力催收及骚扰联系人
本人于2025年8月20日在哈啰*台借款8000元,分为12期进行还款,放款方为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天是第8期的还款日,由于特殊情况没钱还款会导致明天逾期,本人一直按时还款从没逾期过,并不是恶意逾期。希望武汉众邦银行有限公司以及哈啰*台不要进行催收,不要去骚扰我的联系人以及通讯录。
投诉编号:101262208
投诉对象

哈啰臻有钱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8000元
投诉问题
#暴力催收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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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臻有钱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
本人在哈啰臻有钱累计借款6笔,合计本金23000元,现已全部结清。
*台以“担保费”“担保咨询费”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合计3439.36元,占借款总成本的75%以上,导致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7.4%,远超*法定利率上限。
借款过程中,*台未明确公示综合年化成本,担保服务为强制搭售,本人无自主选择权,也未提供任何实质担保服务,属于典型的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所有费用均应计入综合年化成本,且禁止强制搭售金融产品。现要求*台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及担保咨询费合计3439.36元,并对本人账户进行合规处理。
处理中 哈啰臻有钱借款被通联支付-哈密市嘉合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扣费900元
哈啰借款,借款金额12500元,最后还款15067.8元,借款时显示利息23.99%,实际算下来已经是36%,远远超过*法律法规的,需要退还超出部分。 这类乱扣费是*局,最好的办法是找支付公司处理,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不诚信网贷*台的诈*工具,可以拨打通联支付 95 193 这个电话投诉,或者上他们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找“在线客服”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上海人民银行021-123 63这个电话投诉通联支付成为诈*工具,要求调查处理。(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55号1幢12楼);拨打0902-123 45哈密市民生热线,投诉:哈密市嘉合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青年北路66号院东方湖滨29栋4层。(微信公众号“信访局”投诉,效果最好)
已完结
哈啰臻有钱-宝付支付-四川锦帆云科技未经同意扣款599元并擅自开通惠享卡
哈啰臻有钱未经同意扣款599元,2026年2月24日晚上通过哈啰*台申请短期借款10000元且有28天免息劵,通过审核到账后,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恶意扣除599元,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宝付支付】尊敬的用户,您尾号6134的银行卡于02月25日成功付款599元,商户:四川锦帆云科技有限公司,订单号:12***************01,如有疑问,请联系宝付客服热线021-68****08。事后我自己查询竟发现*台给我购买了惠享卡?而且28天免息劵竟然也没有了,本人完全不清楚以上权益会员,况且从始至终没有选择这一服务,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款,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涉嫌商业欺诈,强烈要求*台退款。 从网上了解,宝付支付是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正规的支付公司,竟然成为不诚信网贷公司的诈*工具,一希望全部受害者可以向宝付支付的监管部门-上海人民银行的电话021-123 63投诉=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9号7幢227室,很多通过这个投诉升级解决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宝付支付客服021-6881-1008这个电话投诉。 二可以拨打028-123 45向成都民生热线投诉或者“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投诉,投诉:四川锦帆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3号3栋6层601号。
已解释
投诉哈啰臻有钱涉嫌高利贷及违规收费
本人在该*台借款14000元,合同表述年利率百分之六.每期偿还1406.33元,表面利率为20.54,实际利率高达36,实际利率计算1406.33×〔1-(1+r)∧-12〕÷r,代入计算r≈3%,对应年利率为36同一年期LPR为3.0,*规定网贷利率不得超过LPR的四倍,即12%,同时*法律明确规定服务类担保类费用全部计入综合年化利率计算,该*台将担保费和信息咨询费剥离试图避开*金融监管总局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网贷借款合法利率上限是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规定的同1年期LPR的四倍,超过部分及时违法行为,同时我方查到哈啰臻有钱自身无放贷资质,哈啰臻有钱仅有一张融资担保牌照,仅能做融资担保相关业务,而且哈啰自身不具备收取担保费的资质,而是通过哈密市嘉合兴融担保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收取,而我方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称仅收千分之二的费用,其余均是帮哈啰代收,本质是借担保公司的通道规避监管,而《资管新规》早已明确禁止这类规避监管的通道业务。多条证据链充分证明哈啰臻有钱属于严重违规操作,违法经营。呼吁大家到微信公众号“*信访局”投诉:天津千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1003-05。
已完结
哈啰臻有钱收取高额担保费涉嫌高利贷
2025年2月2日在哈啰借款*台上(东成贷)申请借款10000元(已还款8期),于2025年3月20日在哈啰*台(桔享花)上申请借款4000元,2025年7月4日在哈啰*台(长银消费金融)借款18500元2025年7月31日于哈啰长银消费金融借款4000元昨日发现*台一直以来以“担保服务费”的理由收取高额违规利息,真实还款利率达36% 远超*规定IRR年化24%。并发现此费用为变相砍头息。*台此行为已经严重违规 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会员费、担保服务费、咨询费等变相收取违规利息或砍头息。 故要求:1.退还我已支付的八期的东成贷1000选借款上“担保服务费” 共计776元,利息并免除我后续四期的“担保服务费” 每期97元 2.退还长安消费金融18500元借款上担保费156.94元,担保咨询费109.2元。已还3期的“担保服务费” 担保咨询费。共计798.42元并且免去我剩余9期的担保咨询费担保服务费。3 哈啰*台(桔享花)盛世消费金融借款4000元还款每期担保费46元已还款7期!退还7期担保费共计322元4,在长银消费金融上借款4000元已还3期担保咨询费每期23.61元每期利息73.97元 5.不得要求我提前结清所有账单。6.退款多收所有账单多收利息及担保咨询费担保服务费。共计7500元 我的所有要求合理合法,若不解决我定将“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投诉至上海市场
已解释
哈啰臻有钱借款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涉嫌高利贷
本人于2025年4月5日15点17分在哈啰臻有钱借款*台,借款19000元,分十二期,放款方是梅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我每期还款金额1908.59,合同标注年化利率是百分之5.6,实际年化利率达到了百分之三十六,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民间借贷年化利率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四,我打*台和资方电话要求退还超出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资方和*台均称他们的利率是合规合法的。拒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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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臻有钱违规收取高息融担费
本人在贵*台借款20000元,分12期还款,每期还款含本金、利息及融担服务费。经核算,该笔贷款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已达约36.03%,远超*规定的24%利率上限。*台通过收取高额融担服务费的方式,变相抬高贷款成本,属于违规高息借贷。本人多次与*台沟通,要求调整利率至合法范围,但*台未予合理回应。现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督促*台:1. 将剩余还款利率调整至年化24%以内;2. 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超出法定上限的费用;3. 规范收费行为,提供合法合规的利率说明。
已其它
哈啰臻有钱涉嫌高利贷及拆分利率
本人通过哈啰app*台内臻有钱借款本金 13000 元(资金方众邦银行和廊坊银行),分期 12 期还款。 还款方式:第1–11期每期还款 1305.88 元,第12期还款 1359.92 元。 合计总还款:15724.60 元 总利息及各项费用合计:2724.60元,远远超过*规定借贷上限。 我跟*台沟通一直引诱我还完账单退费却不了了之 !且经过**台查询哈啰*台没有持牌资质和助贷资格,且联合资金方跨区域放贷。 *台书面合同标注名义年利率仅 6%,但是:*台另外单独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各类附加费用,把真实利息进行拆分,刻意压低合同表面利率,属于典型的拆分利率、变相砍头息+高息套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 出借人为了规避利率上限,以服务费、担保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当统一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合并计算实际年化利率。不得以拆分收费、分开列项的方式掩盖真实高息,合同写明的低利率不作数,必须所有费用合并核算真实综合年化。综合年化利率超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属于无效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要求减免、退还超额部分。
已减免利息
哈啰臻有钱逾期一天即暴力催收
哈啰逾期一天、早上申请停催一直未处理、下午紧急联系人收到了催收短信。
已完结
哈啰臻有钱高利贷超法定利率
2025年4月19号问哈喽臻有钱借款18800,分12个月还,每个月还1888,最后一期还了1966,利息一年3956,年化利率早就超过法律规定的24。达到了惊人的37左右。严重高利贷,无视法律法规,经过一次投诉答应退1400,等我今天我还完了,电话过去他们只愿意退700,我有录音录像证据。他们的话简直一句也不能相信,投诉到底。诉求退还超出24的所有钱。不然*磕到底。
已赔偿/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