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珍爱网红娘服务虚假宣传不退款

珍爱网红娘服务严重虚假宣传,合同诈*,欺诈行为,不退款不处理 我的诉求是要求珍爱网立即给我办理全额退费。2025年9月19日我在珍爱网下单了14800红娘服务,推销的人说,虚假夸大说他们很多有优秀的单身男士,可以一周安排1次甚至2、3次相亲,并且承诺如果匹配不成功可以全额退款。但是下单几个月,仅介绍一人见面,而且并不符合我的要求。效率极低,有两三次说好的安排相亲或者是加对方微信,结果也没有安排。所有的服务和业务全部货不对板存在极大的对消费者的欺*和诈*行为,并且交费之后并没有给我开具发票。我多次要求退款,但珍爱网工作人员消极处理。一直以拖的方式沟通协商。协商后并不满意,我要求全额退款。协商两次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并且有发表我的个人要求,要为商业*台也一直没有给我回复和协商处理。珍爱网这家公司全国存在大量的投诉,即存在对广大消费者的欺*行为,夸大虚假宣传行为,请相关部门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的合法权益。希望你们尽快处理。谢谢!
投诉编号:101206579
投诉对象
珍爱网
近30天投诉解决率77%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48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发票问题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珍爱网承诺退款拖延*半年
我在珍爱网购买了相关服务,之后双方协商一致,对方明确承诺给我办理退款,但从承诺退款至今已经拖延了*半年,期间我多次联系对方催促退款,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至今仍未将退款返还给我。 该公司存在承诺不履行、恶意拖延退款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请求政务服务热线协助转办至部门,督促珍爱网立即履行退款承诺,尽快将款项原路退回,并对该企业拖延退款的行为进行规范处理。 我的联系方式已如实填写,麻烦工作人员跟进处理,谢谢。
已退款
珍爱网宁波门店乱收费且拒不退费
本人在2025年3月2日在宁波珍爱网门店购买了会员服务13600元,当时门店说是可以享受6个月的服务,但是没有说还有3个月的会员服务大概就7千左右,知道了这个事情我要求改成三个月的会员,实际上他们也就提供了2个多月的服务,当我要求他们退费的时候,他们却说要走很长时间的流程而且还不一定能退,建议我跟交往对象领证后再申请退费,但是当我领证完以后去找他们,他们在宁波的门店已经关闭,当初给我服务的工作人员也都已经离职。无奈之下只好跟深圳总部联系,给我找了一个老师说是半个月给我退,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一点反馈,他们能拖一天是一天,希望*台给予帮助!需要退我5440元的费用!
已退款
珍爱网虚假宣传诱导付费且服务严重不符
2025年9月期间,珍爱网客服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我,向我推荐珍爱网婚恋介绍服务,推荐服务中夸大介绍,宣传说本人条件在珍爱网*台非常好找对象,有大量未婚女性资源可向我推荐,有大量27-28的适婚女性,成为他们的付费会员(6800元)可享受1对1的红娘服务,并由*台红娘联系双方线下见面。宣传说为防止受*,*台介绍的也均是付费会员,因为付费会员都是结婚意愿比较强烈的,受*的概率很小。*台实际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与介绍的情况严重不符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台仅在最开始介绍了一位女性在线下见面,并且未了解清楚双方的婚姻诉求的情况下就联系见面,导致双方不欢而散,同时对方不是珍爱网*台的付费会员; 2,后续陆续介绍了几位,均是联系加微信让自己联系发展未见面,且均不是*台付费会员; 3,*台未经审核就向我推荐女性,仅是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对方是否有交友意向,导致我在与对方交往中钱财受损。 我的诉求是退费
已解释
珍爱网单方限号拒提供服务且设退费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1月4日,一直没使用,在珍爱网*台支付358元购买12个月珍心会员服务。付费后,*台以“存在违规或被其他会员投诉”为由,单方面限制本人账号使用,导致我完全无法登录、无法享受任何会员服务,付费后未获得对应服务,*台已构成根本违约。 本人申请全额退费,但*台恶意设置霸王条款,强制要求上传身份证、单身证明、做人脸认证等隐私材料,才能办理退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珍爱网全额退还358元会员费,停止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行为。
已退款
珍爱网付款后不牵线且订单丢失
我付款了两个19.9一共39.8元通过这个短信提醒渠道支付了273元水晶牵线会员然后红娘给我回电话说我没付款不给我牵线我打官方电话也说看不到我付款的订单说再让我咨询40******56他们说我确实付款了只是他们看不到帮我提交反馈了然后都等了五天了也不牵线我多次电话催促跟发信息找客服总是说提交了但是我又打电话给红娘她还是说我没付款所以我觉得他们故意拖延不会给我牵线了我申请全部退款这属于虚假服务还耽误我五天请假等待时间怎么补偿太过分了我付款后立马把我喜欢的人全部给我清空只留着我不喜欢的人我不喜欢的人都没清空那我还怎么牵线 需要补充一下这个40******56需要打通了按0然后根据提示,还有个红娘电话:01*******97还有个电话:4000725520后面两个说看不到我的订单前面电话查询看到付款订单了
已解释
珍爱网红娘推荐不符要求且信息虚假
4月30日电话下单,销售说合同5月5日开始生效,下单时明确择偶要求未婚,离异未育最多离异带女儿,5月8日红娘推荐第一个男生离异带儿子完全不符合要求,5月9日红娘推荐第二个男生消费者问男生老家在哪里红娘说不知道,消费者问男生是否独生子红娘说不知道,消费者问男生在什么公司红娘说不知道,红娘一问三不知,资源虚假虚假
已完结
珍爱网诱导消费、服务缩水拒不退费
2024年12月29日我于珍爱网高新园大冲商务中心高新园B座8楼办公处缴纳一万两千元,当时承诺5个月服务期,我于2024年12月31日开启服务,2025年1月珍爱网休年假15天(此时间不计入服务期),于2025年3月4日中断服务。 期间有4次线下见面,安排见了14位男生,出现问题有:前期诱导消费,服务过程夸大男方条件,不告知男方同时接触多位女生等。 现在希望对未进行服务的时间进行退费处理。
已退款
珍爱网诉讼期间恶意封禁高阶会员账号
标题:关于“珍爱网”恶意封禁高阶会员账号及干扰司法维权的投诉函​投诉事实与事由​本人系“珍爱网”付费会员,曾向贵司缴纳高达68,000元的服务费。在服务期间,本人发现贵司提供的会员信息存在严重造假、安排“婚托”等欺诈行为。为维护合法权益,本人已依法向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司法程序进行期间,贵司不仅未积极处理投诉,反而采取极端手段,直接封禁了本人花费巨资购买的会员账号。此行为不仅导致本人无法获取账号内的关键证据(如聊天记录、推荐人信息),更严重损害了本人已付费的会员权益。​法律依据与维权主张​本人认为,贵司在用户维权期间实施封号,属于典型的“打击报复”行为,严重违反以下法律条文:​1. 违反《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与契约精神 本人支付6.8万元高额服务费,双方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贵司单方面封号,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已付费服务,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贵司在诉讼期间封号,涉嫌通过技术手段逃避合同义务。​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侵犯证据获取权 《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本人依法投诉是正当权利。贵司封锁账号,实质上是强行剥夺消费者的监督权,并试图掩盖证据、阻碍司法公正。根据法律规定,*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或技术手段限制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权利。​3. 涉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与霸王条款 *台利用技术优势,对处于诉讼地位的弱势消费者进行账号“灭失”处理,不仅侵害了本人的财产权,更违反了公*原则。​申诉诉求​鉴于该账号涉及金额巨大且关联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1. ​立即解除账号封禁: 恢复本人账号的正常登录与查看权限,确保本人能正常调取维权所需的历史服务记录与合同证据。 2. ​停止干扰维权: 贵司应正视司法程序,严禁通过技术封锁、限制登录等
已解释
珍爱网未履约且拖延退款
2025年2月26日订购了服务服务产品3000元,订购后未受到任何服务,同年6月提出退费,期间对接人多次推诿,多次沟通后在10月珍爱网对接人员同意给我退款2700元。后续客服告知一直在走流程,至今还没有走完流程退款给我。客服电话拒接,对接人员微信拒回。诉求请立即退款
已退款
珍爱网红娘诱导修改收入信息,要求全额退款
本人于26年4月18日中午通过红娘李静介绍珍爱网服务和套餐,基于信任和红娘的服务态度及专业度付费3439元开通3个月的服务套餐。后续由红娘黄梦慈接手我这个会员后续的对象匹配工作,在当日下午18点左右与我沟通,建议我把我的收入从5-8K改成8-12K,这样更利于我匹配到对象。而我基于自身的实际收入情况和实诚做人的宗旨,我拒绝修改,但红娘黄梦慈持续输出话术劝服我修改。 基于此情况,认为该红娘的价值观和本人不匹配,更不利于后续为我匹配到合适的对象,因此我在4月19日向珍爱网全国统一客服热线致电:申请退全款。 4月21日,珍爱网电话回复我退款需要15-30个工作日,并且金额需要协商。当时我表示理解。 但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电话结束后,我在珍爱网的会员服务群(红娘和我)以及珍爱网回访电话重新说明:基于我的服务没开始,并且珍爱网是过错方(他们自己的官方电话人员也承认),我的诉求是在4月21号起,7个工作日内退全款(即五一劳动节前)。希望消费保能帮忙监督下进度,因为我感觉珍爱网没有承诺能完成我的需求。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