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止骚扰
小辉付暴力催收、信息泄露及高息问题
本人2026年3月7日于小辉付借款*台借了15000,分12期,每期还款1506.92元。因个人钱款问题逾期了4天,电话也一直跟小辉付工作人员讲在想办法还,他们利息太高,本人因深陷网贷悔之晚矣。他们打电话发短信骚扰我的亲人,个人信息泄露,隐私被爆。希望他们利息合法合规,立刻停止骚扰我的家人188****3682湖南的手机是小辉付的员工
投诉编号:101198990
投诉对象

小辉付-永辉云金
近30天投诉解决率9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506.92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信息泄露
#暴力催收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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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辉付高额担保费欺诈
本人2024年11月25日在哈啰臻有钱*台的(小辉付)借贷150****2024年12月25日首次还款,扣款方为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每月还款1506.92元,其中本金1219.93元,利息66.25元利息每月不等,可是还有担保费每月固定收取220.74元,本人从未愈期还款且已按期还款11期,共16576.12元,其中本金加利息共14147.98元,高额担保费共2448.14元,高额担保费已远远高于个人承受能力之内,且在借款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该笔费,属于欺诈消费者,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必须对合作第三方机构的营销、收费等行为承担主体责任。且*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这高额担保费用就属于隐形收费和变相收费,所以我要求退还已交的高额担保费用共2448.14元和取消最后一期的担保费用。
已解释
小辉付强制扣费并无法退款,投诉宝付支付-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乱收费
上个月我在小辉付*台借款 这个月*白扣了我79 强制返现10元钱 一看开了会员 并无法退款 没有关闭选项 现在请求 退款以及关闭注销
已解释
小辉付联合放贷高利贷及非法催收
被投诉人:
1. 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小辉付)
2. 中融信融资担保(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3. 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也科技/拍拍贷关联主体)
4. 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
四被投诉人构建“助贷+担保+资金+技术”的联合放贷闭环,存在高利放贷、强制搭售、信息披露缺失、软暴力催收、非法代扣等严重违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四方承担不可分割连带责任,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整改,不得以分工、外包推诿。
一、主体关系与共同侵权认定
- 小辉付(永辉云金):系拍拍贷(信也科技)全资控股*台,负责实际运营、催收及收费。
- 上海耳序:信也科技核心结算主体,实施非法代扣与高额收费。
- 中融信担保:提供违规担保并进行二次代扣,参与利益分成。
- 苏商银行:实际出资放款方,未尽合规风控审查义务。
四方系统互通、利益共享,依法应对全部违规行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二、高利放贷严重违法,息费无效
本人于2025年7月17日借款10,000元,分12期,总还款12,055.32元,息费2,055.32元。
经核算,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7.2%,远超当期LPR四倍(12.0%)的法定上限。
该行为违反《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规定,超额息费约1,395元依法无效,且畸高罚息属变相高利贷,应予严惩。
三、信息不透明与违规催收
1. 知情权受损:未如实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及罚息规则,合同残缺,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隐私侵权:本人通讯畅通,仍遭催收高频轰炸、爆通讯录骚扰,放任软暴力催收,违反《个保法》。
四、非法代扣与违规搭售
1. 中融信担保强制搭售高额担保,变相抬升成本。
2. 上海耳序与中融信在无明确授权下多次独立非法代扣,严重违反金融监管规定。
【投诉诉求】
依据《民法典》《消保法》《个保法》等法规,提出如下诉求:
1. 立即停催:即刻停止全部催收,对本人账户停催6个月,禁止上报征信及债权转让。
2. 全额退费与降息:退还超额息费1,395元,免除所有罚息违约金,按12%年化重核债务。
3. 提供合规资料:7日内提供完整合同、收费明细、扣款凭证及各方牌照资质,并书面说明两次代扣的合法依据。
4. 连带责任:要求四被投诉人对上述诉求承担不可分割连带责任,并书面答复整改。
已解释
小辉付强制搭售担保推高年化利率至36%
我叫王建*,身份证号:612629*********017;
我于2025年6月19日在小辉付(实际运营主体: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两笔,每笔贷款额100000元,合计200000元,资方为盛京银行沈阳分行,我与盛京银行沈阳分行订立的贷款合同约定合同利率为年化利率 4%,小辉付*台与盛京银行伙强制捆绑搭售中世普惠融资担保(福建)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方担保,实施「低银行利率 + 高额担保费」模式,我的两笔100000元贷款均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单笔月还款10046.20元,每月两笔合计还款20092.40元。每笔贷款银行约定全部利息为2179.88;第三方担保费为18374.56,担保费高达贷款利息的8倍,综合总成本(利息+担保费)实际年化利率(单利)被推高至36%,为 “变相高利贷”,小辉付*台、盛京银行以及中世普惠融资担保(福建)有限公司通过担保公司拆分费用,规避金融监管,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小辉付是实际撮合、收费、扣款、贷后管理主体,并非单纯信息中介。
经IRR内部收益率法核算:该两笔贷款为等额本息还款,本金逐月减少,但利息及月供内包含的担保费仍按全额本金计算收取,真实年化利率(IRR)高达36%,综合融资成本明显超出司法保护上限。根据相关监管及法律规定,借贷综合年化利率受保护上限为24%,超出部分可以依法主张减免。
我已经按期正常还款9期,因病长期治疗,丧失劳动能力,现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偿还高额贷款费用。综合本人的健康现状、经济困境和相关监管和司法规定要求,诉求如下:
1. 小辉付*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以及中世普惠融资担保(福建)有限公司对我两笔借款统一按年化24%重新核算全期应还金额;
2. 小辉付*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以及中世普惠融资担保(福建)有限公司退还我已还9期多支付的超过年化利率24%以上的超额费用共计10992.24元;
3. 小辉付*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以及中世普惠融资担保(福建)有限公司将未到期月还款额调整至合法合规。
已解释
小辉付未经同意强制扣费开通超级会员
小辉付无故扣款两笔149元,共298元,小辉付扣款149元系默认开通超级会员且未明确授权,费用已包含在贷款申请中,本人只是点击查看借款额度,并未借款,小辉付便强制从银行卡扣款149元,共298元开通超级会员服务,现投诉小辉付无故扣款,并要求退还扣款金额关闭超级会员服务
已退款
小辉付*台无故扣款且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4月13日,在小辉付网贷*台借款,我和小辉付*台绑定了一个银行卡,准备借款,啥都没借着,先扣款我119,后又扣款149,希望能退款
已退款
小辉付-永辉云金借款利息超标
2025年5月19日向小辉付*台借款4600元。每月还462.12,分12期还。今合算利息超出*标准。要求退回多余部分
已解释
小辉付与中融信联合放贷高利违规
投诉对象: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小辉付)、中融信融资担保(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本人就上述两方联合放贷违法违规、罚息畸高事宜提起实名投诉,要求二者承担不可分割连带责任,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全面整改,不得以业务分工、服务外包为由相互推诿。
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小辉付,为本次借贷业务助贷运营方,负责客户获客、费用收取及贷后管理;中融信融资担保(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增信服务并参与收益分成。双方构建“助贷+担保”联合放贷闭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属法定共同责任主体,需对全流程违规行为共同担责。
2025年7月17日,本人借款本金10000元,分12期偿还,总还款12055.32元,息费合计2055.32元。经核算,该笔借款综合年化利率约37.2%,远超当期1年期LPR四倍13.8%的法定上限,违反《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规定,超额息费无效。且逾期罚息畸高,超出法定标准,属于变相高利、重复收费,加重本人还款负担。
同时,双方存在多项违规:其一,信息披露缺失,未清晰公示担保费、真实年化利率及罚息标准,合同残缺、无正规收费凭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其二,违规催收侵权,本人通讯正常、无恶意拖欠,双方放任第三方高频电话轰炸、泄露债务信息、骚扰亲友,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共同侵权;其三,担保违规收费,中融信担保未明示收费标准,以担保费变相抬高借款成本,违反融资担保收费规范,属违规搭售。
本人诉求:一是立即停止违规催收,删除第三方留存个人信息并出具隐私保护承诺,实施6个月停催,严禁委托催收、违规报征信及转让债权;二是按LPR四倍13.8%重核合法本息,退还超额息费约1375元,减免全部不合理罚息与违约金;三是提供完整借款合同、担保协议、收费明细、还款流水及合规资质文件。
已解释
小辉付-永辉云金涉嫌规避利率监管,诉求退还不当担保费及调整合法月供
我于2025年6月19日在小辉付分两笔借款,每笔本金100000元,合计200000元,两笔均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每期各还10046.20元,每月合计还款20092.40元。
这笔贷款的发放*台就是小辉付,采用典型的「银行放款 + 第三方担保」模式,资金方:盛京银行(持牌金融机构),合同利率仅 4%;小辉付*台捆绑
中世普惠融资担保公司收取高额担保费,通过将 “利息” 拆分为 “银行利息 + 担保费”,来规避对金融机构的利率监管,实际将我的融资成本推高至 42.58% 的水*。
我已按约定正常还款9期,后经专业计算,该笔借款实际年化利率接*42.58%,综合融资成本明显超出司法保护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综合年化利率受保护上限为24%,超出部分可以依法主张减免。
诉求:
1. 对我两笔借款统一按年化24%重新核算全期应还金额;
2. 退还我已还9期多支付的超额费用共计10992.24元;
3. 剩余3期按合法利率重新计算月供,超额部分予以减免。
已解释
小辉付-永辉云金擅自扣费149元
2026年4月5日13点26分,银行卡被小辉付扣了149块钱。
已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