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关于澄迈好学云编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的投诉,要求退款以及取消合同!
2025年7月15日,我通过B站直播课了解到澄迈好学云编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播主课丹丹老师通过多种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我消费:声称学好课程可兼职赚钱、课程好评率99%、提供两年教师指导,诱导我支付100元定金锁定课程名额。但实际授课为其他老师,且培训周期仅5.5个月,所谓“两年指导”仅可申请重修、查看课程资料及答疑,与宣传严重不符。
支付定金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诱导我签订合同,明知我是无偿还能力的大学生,仍教唆我虚假填报所属公司及个人收入,并诱导我通过微信“豆乐派微服务”办理“Python全能班”分期付款。其事先承诺分期无利息、无违约金,实则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我单方面终止合约,需承担违约金、利息及手续费,涉嫌欺诈。课程最终分期金额调整为5680元,剩余2100元尾款需支付至指定账户。
直播中,老师承诺“学*3个月即可接单赚钱,边上课边赚学费”,还展示学生接单赚钱的图片(一单几百元),但我完成6个月课程后,仅学到基础内容,老师仅提供接单*台链接让我自行查看,未履行“带单赚钱”的承诺。该接单*台要求1-3年工作经验,我完全不具备入门资格,至今未赚到任何收入,却需每月偿还分期贷款,目前已支付约3786元。
经查,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虚假宣传课程效果、用户评价及服务期限;二是合同盖章主体与实际提供教学服务的“好学云”不一致,隐瞒分期贷款风险,构成合同及贷款欺诈;三是该公司仅具备教育咨询资质,无合法教育培训资质,却违规开展编程培训,且网上存在大量同类投诉,与其声称的“99%好评率”严重不符。
投诉编号:101171041
投诉对象

澄迈好学云编程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88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诱导消费
#培训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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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澄迈好学云编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12月24日通关b站了解到澄迈好学云编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参与了他们的直播课,直播过程主课老师就采取多种虚假宣传的手段,诱导学生支付预定金100*名额购买课程,并声称好好学*即可兼职赚钱,还称其课程有着99%的好评率,声称可以指导我们学*两年,然而我仔细阅读完合同后发现实际的培训周期只有5.5月,其余时间并没有教师指导学*,其所谓的两年学*期限,只可以用于申请课程重修,课程资料和课程答疑。可网上众多对该公司的投诉要求退款差评,何来好评?且有众多网友反映该公司的网课质量堪忧,答疑不及时,反馈和辅助不周。但本人于当天即2025年12月24日旋即支付了100预定金,随后其工作人员打电话对我进行诱导签合同,且明知我是大学生的情况下且无偿还能力的时,对我进行诱导虚假填报所属公司以及个人收入,随后便让我签署合同,并诱导我于微信服务号“豆乐派微服务”申请名为“Python全能班”分期付款服务。其事先说明该课程分期付款没有任何利息,不知道实际合同中却明确指出若乙方单方面停止合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利息和手续费,涉嫌严重欺诈消费者。其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该条款适用于商品性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商业宣传的虚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 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禁止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虚假广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全面,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广告虚假涉及生命健康商品时,广告主、经营者等需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我有接受任何该司的相关课程学*3节课,但是由于我并未向老师要求多的课程,老师却以发送六节课为由,收纳我六节课的费用“,在此我要求他们进行预约金退款以及终止霸王条款合同并且取消分期。
已解除合约
澄迈好学云编程无资质培训贷诱导欺诈
本人于2025年10月24日在哔哩哔哩(B站)*台了解到被投诉方推广的编程课程(c/c++),随后通过QQ*台与对方销售人员联系,后转为微信沟通。在销售人员以“学完可接单赚钱”“分期无压力”等话术诱导下,本人办理了为期12个月的课程分期贷款,并签署了培训合同。
本人上课后发现课程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且发现以下多个违法问题:
1. 无资质开展线上培训:被投诉方未取得线上培训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线上教育培训活动。
2. 违规诱导办理培训贷:被投诉方以“分期支付”为名,实为诱导本人向第三方金融*台办理培训贷款,隐瞒贷款性质及金融风险。
3. 培训周期严重缩水:合同约定培训周期为12个月,但实际课程安排仅约6个月,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4. 合同未告知违约金条款:签订合同时,被投诉方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违约金条款,本人直至提出退费后才得知存在高额违约金,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5. 课程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课程内容陈旧、讲解粗浅,与宣传中承诺的“系统教学”“一对一辅导”等服务标准完全脱节。
6. 自2026年2月起已实质上未上课:因课程质量低劣及对机构失去信任,本人自2026年2月起已实质上一节培训课都未再上过。
8并在未详细介绍的风险和取得本人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本人与汉理通(深圳)商业保险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
投诉诉求
1要求立即解除培训贷分期合同,停止后续所有扣款;
2. 要求被投诉方承担因解除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合同含霸王条款拒退费
事由: 关于本人与贵司签订的《Python全能班课程培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退费纠纷事宜。
本人于2025年9月3日与贵司签订上述合同,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因个人原因及发现合同存在诸多不公条款,经慎重考虑,决定不再继续课程,并与贵司客服人员协商退费事宜,但遭到拒绝或提出的退费方案极为不合理。鉴于此,本人现正式提出投诉,并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理由如下:
合同中含有大量免除贵司责任、加重本人责任的不公*格式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经审阅,本合同中存在多处此类可能无效的条款:
1. 退费规则显失公*: 合同第五条第4款规定,因乙方原因退费需扣除30%的高额“*台费及服务费”,此比例远超合理范围,实质上是变相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第5款规定“任何退费情况下合同自动失效”,意味着即使我只退未上课部分费用,也将丧失已付费部分的所有后续服务,此条款完全剥夺了消费者在部分履约后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2. 双方违约责任严重不对等: 合同第六条规定,我方稍有付款逾期,贵司即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贵司无理由停课,仅赔偿“直接损失”,范围狭窄,无法覆盖我方实际损失。这违反了法律的公*原则。
3. 知识产权违约金属惩罚性且过高: 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5项约定,违约需支付课程总费用2倍的违约金,数额巨大,可能远超贵司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此约定可能因过高而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4. 争议解决地点设置不便,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合同第八条约定由长沙仲裁*仲裁,该地点与双方所在地均无关联,人为地提高了我的维权门槛和成本。
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人认为该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且内含多项不公*条款,严重损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解除合同:立即解除双方于2025年9月3日签订的《Python全能班课程培训合同》。
2. 全额退款: 请求贵司在收到本函后 7个工作日 内,向本人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 柒仟柒佰捌拾元整(¥7780元) (实际支付金额暂时只交了第一期都¥648.33元)。
3. 承担分期手续费: 如退款涉及关闭分期订单产生手续费,该费用应由贵司承担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诱导分期贷及霸王条款
一、投诉事由:本人现为研一学生,被澄迈乐学编程科技有限公司以诱导欺*性的方式办理分期贷款购买办理Python全能班课程。
详细起因:大四下于2025年6月2日晚在b站上查找python学*资料,在下方链接进入一个直播课,介绍后续课程的内容,报课程前咨询过该课程的宣传者,他声称可以事先付100块钱预定课程,将时长12个月课程只需付7780元就可以获得全部内容,但是他事先并没有告知本人该课程只有6个月的直播课就结课(实际分期付款时间却是12个月后),本人误以为是该课程时长为12个月,然后报课前该负责人说上课中途可以随时退课的,然后我就放心的报了,可是到1月份的时侯,我向该负责人提出申请退出的时候,该负责人却说直播课结束了就算课程结束了(这个也没说明)就不让退课,(报课前并没有向我说明清楚,只是跟我说中间如果不想学了可以随时退。)
二、事情的经过与存在的问题
1.诱导分期消费,隐瞒贷款风险;机构负责人利用我的社会经验不足,想提升技能,并通过该技能补贴家用的心理,以限时优惠,学完可接单的等话术诱导我报名,未明确告知,贷款金额,违约条款以及对征信的影响,知道现在我才知道分期贷款的危害,宣传人只是一味的催促我签字电子合同,我当时没有时间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仔细查看分析条款的内容,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2.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属于单方面的霸王条款。以下是对电子合同的详细说明:
第一条第3款:本人不得以未实际签署纸质合同为由、未实际操作数字证书等理由,否认该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一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该电子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的完全剥夺了用户对电子签名真实性、合同内容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异议权和抗辩权。
第二条第4款:由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受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这一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做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含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该公司恐无教学资质就进行教学活动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我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b站了解到澄迈好学云编程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参与了他们的直播课,直播过程 主课老师就采取多种虚假宣传的手段,诱导学生学*c语言,声称可以指导我们学*两年,然而我仔细阅读完合同后发现实际的培训周期只有5.5月,其余时间并没有教师指导学*,其所谓的两年学*期限,只可以用于申请课程重修,课程资料和课程答疑。可网上众多对该公司的投诉要求退款差评,何来好评?且有众多网友反映该公司的网课质 量堪忧,答疑不及时,反馈和辅助不周。但本人于当天即2025年12月10日旋即支付了预定金,随后其工作人员打电话对我进行诱导签合同,且明知我是大学生的情况下且无偿还能力的时候,对我进行诱导虚假填报所属公司以及个人收入,随后便让我签署合同,并诱导我于微信服务号“豆乐派微服务”申请名为“C\C++全能班”分期付款服务。其事先说明该课程分期付款没有任何利息,不知道实际合同中却明确指出若乙方单方面停止合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利息和手续费,涉嫌严重欺诈消费者。直播时保证到课的老师却在上课前因为老师个人原因调换。其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该条款适用于商品性能、销售状况、用户评 价等商业宣传的虚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禁止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虚假广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全面,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广告虚假涉及生命健康商品时,广告主、经营者等需承担连带责任。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虚假宣传及培训贷问题
我于2025年8月16日在b站了解到该公司的C语言网络编程课,但是在实际上课之后发现提供的课程质量差,不符合本人预期要求。并且了解到该司没有办学资质。并且本人与该司签署合同的甲方与课程教授者所属公司并不相同,现认为该司欺*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本人与该司签订分期付款合同,现已缴纳1200元。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已缴纳费用并解除合约。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10月8日通过抖音视频了解到澄迈好学云编程的课程。订单宣称免费领取课程,并诱导我通过“豆乐派”*台办理了分期支付。
在整个过程中,对方从未明确告知我这是一笔需要向第三方(广东金豆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偿还的债务,也没有解释逾期的后果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之后我发现,该公司(澄迈好学云编程)不具备相关的培训资质,其宣传的接单赚取费用高也与事实严重不符。
现要求解除与该公司的服务合同,终止与金豆子公司的分期支付协议,并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具体金额]。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无资质办学涉*
我于2025年9月16日在微信购买澄迈好学云编程的C语言基础课总金额4800元,采取分期付款形式,现已付三期费用(一起400元)。在今天,我发现该机构经营范围无教育培训资格,只有教育咨询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即该机构无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并且本人与该公司所签合同的甲方与教授课程以及对接人员所在公司并不一致。依据法律,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存在欺*消费者行为,我可要求其退还已支付费用。
已完结
澄迈好学云编程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
我于2025年10月通关b站了解到澄迈好学云编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参与了他们的直播课,直播过程主课老师诱导学生支付预定金购买课程,并声称好好学*即可兼职赚钱,其工作人员以“学*课程可接单挣钱”为核心噱头,夸大课程质量,但并未展示其营业执照及相应许可。诱导我购买其标价7780元的编程课程,因我作为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进一步诱导我先支付100元订金,并办理课程分期付款。本人于2025年10月22日支付了预定金,随后其工作人员打电话对我进行诱导签合同,且明知我是大学生的情况下且无偿还能力的时,随后便让我签署合同,并诱导我于微信服务号“豆乐派微服务”申请为“Python全能班”分期付款服务。不知道实际合同中却明确指出若乙方单方面停止合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利息和手续费,涉嫌严重欺诈消费者。然而,在观看数节课程后,我发现课程内容毫无实用价值,质量至低于网络免费课程。而且授课老师与与他们声称在大公司有多年工作的老师完全不符。随后,我在多个*台查询得该“好学云编程”存在大量同类投诉,均指向其虚假宣传、引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已有众多受害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当我正式提出退学解约时,对方不仅继续以话术诱导我放弃解约,还以“需缴纳高额违约金”以及支付课程费为由阻,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后来我查询该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资质及相关部分教育局许可教育培训。所以该公司属于非法经营,超出经营范围。以及在网络进行行*活动广告不发虚假宣传。在签署合同时,盖章公司与教学公司严重不符 而且我高度怀疑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存在失信或公司异常的问题。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其工作人员并未向我展示营业执照和相关教育证件和相关教育许可。所以我认为该公司是在开展非法经营活动。而且该公司提供的教学网课质量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该条款适用于商品性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商业宣传的虚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禁止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虚假广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我认为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格式条款不合理,合同无效。恳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好学云编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我解除分期协议,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消费权益。
投诉进度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