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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账号误封要求解封及法律申诉

关于牵手APP账号误封的法律申诉与解封申请 尊敬的牵手APP运营管理团队: 本人作为贵*台实名注册用户,*期账号无故被处以永久封禁处罚,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权益。经本人仔细自查,此次封禁系一次酒后失当操作引发,本人已第一时间主动纠正,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台直接采取永久封禁措施,既不符合事实情况,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处理原则,现正式提出法律申诉,恳请贵*台即刻核查事实,解封本人账号。 此次封禁起因于本人一次酒后失误操作,事发时本人饮酒过量、意识模糊,在*台对话框不慎发送了数秒低俗语音内容,本意并非主动违规交友,全程属于无意识的失控行为。当时尝试向多位用户发送,最终仅成功发送给一位用户,其余均未发出。语音发送成功后,本人瞬间恢复意识,立刻意识到行为不妥,在*台规定撤回时限内第一时间撤回该语音消息,对方并未实际接收查看,相关内容未形成任何传播,也未引发其他用户投诉、纠纷,未对*台生态造成任何实质危害。 本人在贵*台注册以来,始终严格遵守*台用户协议及社区规则,文明交友、合规发言,过往无任何违规记录与处罚前科,此次行为纯属初犯、偶犯,无任何主观违规恶意,且已主动、彻底消除行为影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极小。贵*台未考量事实情节,直接对本人处以最严厉的永久封禁处罚,处罚力度过重,且违背多项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台作为网络服务格式条款提供方,单方加重用户责任、滥用处罚权的条款无效,*台未经合理程序直接封禁账号,属于擅自解除服务合同,违反合同法定解除相关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本人账号投入大量时间完善信息、搭建社交关系,永久封禁侵害了本人合法虚拟财产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台封禁前未提前警示、未告知具体违规证据,封禁后未提供申辩渠道,剥夺了用户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另外,依据《网络信息生态治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网络*台治理应遵循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轻微、已纠正的违规行为,应采取警示、限流等梯度处罚,而非直接永久封禁。 在此,本人正式提出核心诉求:恳请贵*台立即撤销永久封禁处罚,全面恢复本人账号正常使用功能。本人已对此次失误行为深刻反省,在此郑重承诺,后续将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杜绝任何不当发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台各项规则,共同
投诉编号:101149659
投诉对象
牵手-来福文化-携手同心-携手云誓
近30天投诉解决率89%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牵手APP涉嫌恶意限流拒绝付费用户
标题:投诉牵手APP恶意限流,请求立即解封账号 本人系牵手APP的正常注册用户,长期遵守*台用户协议及相关规则,无任何违规操作记录。但*期账号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曝光量骤降问题,每日曝光量仅数十次,与*台其他正常用户的曝光水*存在显著差距,严重影响账号正常使用功能。经审慎排查,本人有充分理由怀疑*台因本人拒绝红娘付费服务、曾注销过账号等行为,对账号实施了恶意限流措施,现依法提出投诉,恳请*台立即停止不正当行为,解封账号恢复正常曝光。*台的疑似限流行为已严重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及公*交易原则。根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要求,网络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循自愿、*等、公*、诚信原则,不得实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人拒绝付费服务是行使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合法行为,注销后重新注册账号亦符合*台规则,*台却以此为由变相限制账号功能,本质上是利用技术手段对用户进行差别待遇,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公正,不得对个人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台在未给出任何违规说明、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通过算法技术降低账号曝光,明显违背了算法透明度和结果公*原则,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从实际情况来看,本人账号在拒绝红娘付费推销服务、注销后重新注册前,曝光量始终保持正常水*,能够正常使用*台的匹配、展示等核心功能。但在上述行为发生后,账号曝光量突然断崖式下跌至每日仅数十次,且持续多日无任何改善,期间本人未发布任何违规内容、未实施任何违反*台规则的操作。*台这种“付费则正常使用、拒绝则限制功能”的潜在操作,不仅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公*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也违背了《网络交易*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擅自减损用户权益的规定 ,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服务市场秩序。鉴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本人现提出明确诉求:一是请求牵手APP立即对本人账号进行核查,停止恶意限流行为,恢复账号正常曝光量及全部功能;二是请求*台向本人出具账号曝光异常的详细说明及依据,公开相关算法决策的核心逻辑,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三是请求*台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杜绝此类以拒绝付费为由限制用户权益的不正当竞争做法,维护公*公正的网络服务环境。我的牵手账号:187****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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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诱导购买牵手红娘服务并要求退款
2025.7.31被引诱购买了红娘服务协议15360元 开始拿有推荐的女生来引诱我 微信语音和我沟通了一个多小时 到最后才知道是免费中间还让我用花呗 信用卡支付担心我没钱 说如果牵手成功能全额退款 到但后来问他才说只退还70% 不问他也不说 这就是引导 诱导我 今天是签订合同的第三天说上午给我推荐也没推荐服务也慢 我就想暂定服务给我全额退款 合同违约也是霸王条款 这两三天没有实质性服务 一直做测试我怀疑他们服务的真实性 一直再浪费我时间 让我等了一晚上说人家对我没眼缘 这两天就扣30% 纯属*钱 请有关部门明查 发票到现在也没发给我 我申请退款也只有助理回复我 之前让我交钱的人也没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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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求解封牵手账号并反思违规行为
尊敬的牵手*台审核团队,您好,通过这封信向您提出一项正式申请——请求解封我的牵手APP账号。账号是183xxxxxx,在此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充分认识到违反*台规则的不当之处,愿意就此作出诚挚的道歉及改正承诺。 首先,我想回顾一下账号被封禁的具体情况,本人在牵手*台认识了一个叫Y先生的用户并且线下见面了。见面在车里对我动手动脚拒绝无果后。回到家我在*台上投诉了他并且删除了微信。后来他又联系我,说想我要来见我, 我回复说“你见面只是为了性,我不约炮。他回复:“性舒服,我现在去找你吧”。我说你见面就为这个 你把我当什么了。然后生气说了一句“让他去买个金手镯来见我”。他故意激怒我,我才说那么一句话就想恶心他,结果他保存了截屏立刻恶意就投诉了我,导致我被封禁了!言论虽过激我也不是有意伤害他人,但我确实违反了牵手APP的社区准则,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深感懊悔与自责,意识到在网络空间中,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应更加谨慎负责,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交流氛围。 自账号被封禁以来,我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我认识到,作为*台的一员,我有责任遵守*台规则,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友善的社交环境。这段时间里,我不仅学*了牵手APP的用户协议及社区规范,还通过其他渠道学*了网络礼仪和情绪管理技巧,努力提升自我修养,确保未来在任何网络*台上都能以积极、理性的态度交流,我也深刻体会到失去账号使用权的不便与失落。牵手APP作为一个专注于为单身男女提供相识、相知机会的优质*台,对我而言,不仅是寻找人生伴侣的途径,更是一个学*如何更好地与人交往、增进理解的重要空间。因此,我迫切希望有机会改正错误,重新获得使用这个*台的权利。 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承诺将严格遵守牵手APP的所有规定,积极参与正面交流,不再发表任何违规内容。此外,我愿意接受*台对我账号的一定期限内的监督,并积极参与*台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改变与成长。 我恳请牵手APP管理团队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给予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相信,通过这次经历,我将更加珍惜每一次在线交流的机会,用更加成熟、理性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相遇,为牵手APP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衷心感谢牵手APP团队为维护*台环境所做出的努力,也期待未来能在更加和谐、积极的氛围中,继续享受牵手APP带来的美好体验。请您相信,我将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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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牵手APP采用付费用户限流运营策略,刺激用户升级到高昂的红娘服务套餐
牵手故意限流,不给予匹配,发消息对方也看不到,不只是我自己,很多人遇到了这种情况! 本人下载牵手app是找对象的,看到里面的会员介绍功能,说可以无限次的滑可以匹配,可以增加匹配的概率,自动给我限流了 发给别人消息,别人也看不到! 我在网上查,大家都说这是牵手app故意搞的,把我限流了,很多人遇到了这种情况! 不只是我一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堆人都是这样,然后我就去投诉,牵手也不给解决,只会给一个号码说联系人工客服,询问人工客服只会说一切正常! 希望牵手给我解除限流、解除身份拉黑! 牵手APP*台,(所属公司:天津市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用的【付费用户限流】运营策略,提供虚假服务,刺激用户升级到高昂的红娘服务套餐 资本敛财手段太过卑劣,吃相太过难看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提供虚假服务 恶意抬高年轻人婚恋成本,导致结婚率降低,影响和谐发展,本人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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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牵手APP恋爱宝服务未达标且退款不合理纠纷
4月180****3760元购买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牵手app)的恋爱宝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每周推荐3-5位,包含线下或视频约见人数 2)牵手app后台看到心怡人选,点击发送给红娘,由红娘沟通,并如实反馈对方意愿 3)提供情感服务 服务结果: 服务1)未达到推荐数量,截至5月3日历时17天只推荐了3个微信,约见了1位。 服务2)完成次数为0。 服务3)完成过1次,其他时间不回复不作为(有截图记录) 甲方提出解约,乙方要求甲方赔偿支付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服务周期要求以最后一次发起胜诉时间为截止日期(即服务周期4月18日至5月27日共计40天),即:扣款金额=违约金23760*30%+40天的服务费27360元/6个月/30天/40天=12408元 诉求: 服务期理应按7天计算,不接受违约金。即:7天扣款金额=27360元/6个月/30天/7天924元,应退款金额=23760-924=22836元 理由: 3个微信的推荐收12408元,我不接受。 服务1,服务期4月18日-5月3日共计17天,按照合同约定每周推荐3-5个,17天理应最少推荐7个,截至5月3日包括我一共只有3个互相欣赏的人加了微信,即服务期做到了7天的任务,并非40天。 服务2提供的服务是0(有截图)。服务3也是不达标的,解决过1次情感问题,后续不理不睬(有截图) 合同规定,乙方交付无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提出解约需要缴纳支付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目前情况是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事件时间线: 4月18日到5月3日精准推荐了3个微信给我 5月4日及往后不作为(聊天记录均可查,不回复,中途经我多次反馈到对接人刘丹及上级宋先生,未果)没有任何推荐的动作和情感服务,我发起投诉直至5月18日,浙江片区负责人郭总承诺 5.19—5.26 为期一周的试用服务期,精准推荐9位 有效接触3-5位。若试用不达标,不计算在服务期内,且5月4日至5月18日不作为行为,时间也不计入服务期内。 5月27日,试用服务期一样未达标 5月27日我向郭总提出走退款流程,郭总说已上报并以出差为由承诺5月30日电话告知结果 5月30日接到财务电话,说服务期是4月18日-5月27日共计40天,且需扣除30%违约金。如有争议问郭总,郭用说上报还在审核互相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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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误触封号未预警解封投诉
牵手APP账号误触违规封号解封投诉书 尊敬的牵手APP运营及客服管理团队: 本人是牵手APP的实名注册用户,一直怀着真诚交友的心态使用*台服务,始终自觉遵守*台用户协议、社区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全程无任何主观违规、恶意违规的行为,更无借助*台实施违法违规、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日,本人账号因操作失误被*台判定违规并封禁,在未收到提前警告、未明确违规细节的情况下,账号直接被限制使用,严重侵害了本人作为合规用户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投诉,恳请*台核查事实,立即解封本人账号。 本次账号被封禁,完全是本人操作失误所致。在与*台内用户正常聊天沟通时,因手机触屏误触,不慎发送了特殊字符,该内容并非本人主动、有意发送,且发送后无任何后续违规表述,也未向对方提出任何金钱往来、低俗交流、违规导流等不当要求,更无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破坏*台交友秩序的实际行为。整个聊天过程均为正常的交友沟通,无任何主观违规的故意,也未对*台环境、其他用户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仅因单次误触操作就被封禁账号,属于*台机械审核导致的误判,处罚结果有失公允。 *台在本次账号处置过程中,既未提前向本人发送违规预警、整改提醒,也未告知具体违规判定依据、出示完整的聊天证据,更未给予本人陈述、申辩、解释的机会,直接采取封禁账号的严厉措施,该处置方式既不符合*台合理的处罚规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人在*台注册的账号,属于合法网络虚拟财产,享有正常使用的权利,*台无充分、合理的违规事实,不得随意封禁剥夺用户的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但*台对用户账号进行处置,应当遵循程序正当、过罚相当的原则,提前告知用户违规事实并提供救济途径。 此外,按照《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信息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用户账号采取处置措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台规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本次封禁仅基于单次误触的无实质危害的行为,*台未采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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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账号无故封禁申诉
关于牵手APP账号无故封禁的申诉与解封申请 致牵手APP运营团队: 本人作为牵手APP实名注册用户,账号因被多次举报“涉嫌聊骚”被*台封禁,现正式提出申诉,恳请*台立即解封账号。本人使用APP期间始终恪守*台规则与*法律法规,对此次封禁理由存在极大异议,*台封禁行为无合理依据、程序不合规,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用户权益。 本人在牵手APP一直以真诚交友、寻求合规婚恋社交为目的,与其他用户沟通均为正常日常交流、婚恋话题探讨,从未发表过低俗*、骚扰他人等属于“聊骚”范畴的违规言论。因封禁事件间隔时间较久,我已无法回忆起具体对话细节,但可以确定自身不存在任何违规聊天、恶意骚扰他人的行为。*台仅以“多次被举报涉嫌聊骚”为由直接封禁账号,既未向我出示任何有效举报证据,也未明确指出具体违规聊天内容,更未提前告知违规情况、给予我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仅凭举报就做出封禁处罚,属于无实质证据、无正规流程的单方武断处理,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 *台此次封禁行为,也违反了多项*相关法律规定。其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牵手账号承载我的个人信息、社交关系及相关会员权益,属于合法虚拟财产,*台无正当法定及约定事由,无权擅自封禁;同时双方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台单方封禁账号属于擅自违约解除合同,且*台用户协议对“聊骚”界定模糊,未履行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相关处罚条款应属无效。其二,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处置用户违规行为,需秉持有事实、有依据、有程序的原则,*台未留存完整证据、未开展人工复核、未告知我违规细节就直接封号,明显违反法定处置程序。其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台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减轻自身运营责任,此次封禁剥夺了我的知情权、申辩权,属于滥用*台优势地位的不合理处罚。 在此,我再次郑重提出申诉诉求:第一,恳请*台立即解封我的账号,全面恢复账号所有正常使用功能;第二,希望*台向我明确本次封禁的具体证据、合规处罚依据及完整处理流程,消除对我个人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我始终愿意配合*台的合规管理工作,但绝不认同无证据、无程序的违规封禁。望*台秉持公*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核查此次封禁事件,尽快妥善处理解封事宜,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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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误判*言论封禁账号
本人是牵手APP的用户,账号157****2060,于2026年3月30日被*台以“发布*言论”为由封禁7天。本人对此处理结果完全不认可,具体情况如下: 1.事实与经过:本人账号注册于2026年2月一直正常使用。于2026年3月30日突然收到封禁通知,显示因“发布*言论”被封禁7天。但经本人自查所有聊天记录,从未发布过任何*、低俗或违规内容,*台的指控毫无事实依据。 2.*台存在的问题: 审核机制缺陷:*台仅依赖关键词进行机械式、断章取义的审核,未能结合具体聊天语境进行人工复核,导致正常交友交流被误判。 程序严重违规:本人通过APP内渠道申诉后,仅得到模板化回复,问题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 3.本人诉求: 要求牵手APP立即解除对本账号的封禁,恢复全部正常功能。。 若因封禁导致已购买的会员服务等权益受损,要求*台给予相应补偿。 请投诉*台予以介入,督促牵手APP正视问题,尽快给出合理解释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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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无故封禁实名账号
尊敬的牵手App审核团队,我是您的用户,此申请是因为我的账号实名被*台封禁了。我非常困惑于这一决定,因为我一直以来都是秉持着遵守*台规定的原则使用牵手App的。我深知牵手App作为一个社交*台,严格遵守和执行社区准则以保持*台的秩序和安全。然而,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您,我没有在使用过程中参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始终尊重*台的用户协议,并竭尽全力遵守所有的使用条款。因此,我请求您的团队重新审视我的账号,并重新考虑将其解封。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或验证,以证明我的清白和对*台规则的尊重。我真诚希望能够恢复我的账号,继续在牵手App上与朋友们保持联系,并参与到这个活跃的社区中。我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请求,并希望能尽快收到您的回复。如果需要任何额外的信息或者有其他的程序我需要遵循,请随时告知我。谢谢您
已完结
牵手APP无故封禁用户账号
尊敬的牵手APP运营管理团队: 本人系贵*台合法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始终秉持真诚交友初衷使用*台服务,*期在无任何违规、无任何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账号遭*台无故封禁,严重侵害本人合法使用权益,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台服务规则,正式提出投诉,恳请立即核查并解封账号。 本人在*台沟通期间,仅向其他用户发送“介意➕一个吗 这个不常看”的简短礼貌用语,前后累计发送二十次左右,全程无任何广告推广、商业引流、低俗骚扰、恶意违规等行为,未违反公序良俗,未损害*台及其他用户权益,也未收到任何用户投诉、*台违规警示或整改通知。*台直接采取账号封禁措施,导致本人无法正常登录、使用*台所有功能,前期完善的个人资料、搭建的交友联系全部无法使用,合法的网络服务使用权被无端剥夺。 从法律层面来讲,*台此次封禁行为,既不符合双方服务合同约定,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用户账号属于合法数字资产,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台单方无故封禁账号,属于擅自违约,侵害用户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台格式条款需清晰提示用户,本次封禁无明确合规的条款依据,也未履行告知义务,相关处置行为不具备合法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台封禁账号后,未明确告知具体违规事实、证据及对应条款,剥夺本人的知情权与申辩权利,属于不合理限制用户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此外,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台对账号采取封禁处置措施,应当明确告知事实、理由及依据,贵*台未履行该法定程序,封禁流程严重不合规。 本人行为仅为正常交友衔接的沟通表述,无任何主观违规恶意,也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台直接封禁账号,处罚程度明显过重,违背公*合理原则。 在此,本人郑重提出诉求:立即解封本人账号,全面恢复账号所有正常使用功能。恳请*台运营团队秉持公*、合法、审慎的原则,尽快核查本次账号封禁事件,纠正错误封禁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若账号未能及时解封,本人将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投诉举报,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全部权利。
已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