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荣耀软件未成年充值退款不全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24日10岁未成年游戏充值不能全额退款,只退80%
投诉编号:101067795
投诉对象

荣耀软件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111元
投诉问题
#充值问题
#收费不合理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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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荣耀手机游戏*台充值退款纠纷
被投诉方:深圳荣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游戏名称:蛋仔派对 迷你世界 奥比岛:梦想国度 涉及未成年人:2016年7月7日出生 投诉事由:本人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孩子在2025年6月在家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荣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游戏*台向多款游戏进行多次充值,累计金额达7183元。该行为严重违反*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及充值限制的相关规定,且家长未予授权。经与荣耀方客服沟通并提交材料申请,对方以成人账号不确定为未成年人充值,以及游戏道具损耗为由,仅同意退款5028.80元。此行为未能合理保障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益。 投诉诉求:考虑到监护人监管不足的部分责任,愿承担10%的合理责任,要求荣耀方承担*台监管义务失守的主要责任,退款90%,金额为6464.7元。 事实与依据: 1、《民法典》第19条、第21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所实施的网络充值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无效行为,理应全额退还。我们考虑到监护人监管不足的部分责任,故要求退款90%,是在法律基础上的合理让步,对方不应再压低比例。 2、荣耀引用账号实名认证为成年人作为否定未成年人操作的理由,明显回避了自身应尽的监管义务。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身份识别机制,确保实名注册信息与实际使用者一致。”游戏方未能有效识别使用者为未成年人,未建立起账号使用行为与实名信息匹配的监控和校验机制,因此*台在识别与防范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上存在严重漏洞,对方应依法承担*台监管义务失守的主要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未成年人用户实行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内高频、大额充值、且充值时间段都在非上学期间,属于典型的未成年人行为。*台有能力进行大数据识别,也有义务启动风控机制进行提示或限制。对方没有识别拦截也没有预警,未有效履行审核义务,并未采取充分措施(如人脸识别、充值二次确认等)核实玩家身份。4、根据《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第3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荣耀方未能严格执行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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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未成年在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玩手机登陆游戏没有显示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是荣耀帐号认证登陆,诱导未成年高额消费,这2个帐号是5月份记录137****0307帐号消费7423元荣耀只退50%,182****2150帐号消费3933元荣耀不退款。打工人真的伤不起,希望贵单位给老百姓评评理。 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玩游戏一天最高只能消费50元,一个月消费不能超过200元,一个小时可以消费2000元没有上限。小孩子对消费数字没有辨别能力,要求荣耀全额退款。 荣耀手机客服工作人员一直推卸责任,没有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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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游戏中心未成年充值未全额退款
本人账号于2026年2月20到25期间,在荣耀游戏中心一共充值353.91元的消费,该消费为本人2019年4月出生、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本人完全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操作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商家必须全额返还财产。
本人多次联系荣耀客服协商退款,对方仅同意退还240.81元,明确拒绝依法全额退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要求深圳荣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353.91元,并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监管义务
已完结
荣耀游戏中心诱导未成年人充值且拒全额退款
一、事实经过
2026年3月2日,11岁未成年人使用爷爷手机时,荣耀游戏中心主动弹窗推送《第五人格》广告,孩子点击下载。游玩中,在监护人不知情、未输密码的情况下,产生10笔扣款共3032元。经11天交涉,*台审核通过退款申请,但仅退70%(2122.4元),克扣909.6元。
当质疑“孩子不知爷爷手如何实名认证”时,客服回复:“只要手机实名认证了,游戏账号就自动实名认证。”
二、*台过错与法律依据对照
【过错一】主动弹窗推送游戏广告,诱导未成年人下载
违反法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不得在弹窗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过错二】实名认证形同虚设,未成年人自动获得成年人账号资格
事实: 自动同步手机实名,无需输入身份证;客服承认“手机实名即游戏实名”。
违反法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得提供服务。
【过错三】支付无需密码,未对异常消费启动风控
事实: 10笔扣款均未输入支付密码;高龄老人账户出现未成年人游戏行为,*台未拦截。
违反法律:
《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与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过错四】审核通过退款申请,却仅退70%强行克扣
事实: *台以“道具已消耗”为由克扣909.6元。
违反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道具已消耗不退”属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台:①主动推送诱导下载 → ②设置“手机实名即游戏实名”漏洞 → ③支付无需密码 → ④事发后以“成年人实名认证”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这是典型的“自己制造漏洞,再以漏洞为借口”。*台多重过错叠加,应承担全部责任。
要求深圳荣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全额退款并更新系统机制,以免坑害更多人。
已完结
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8225元要求退款
本人于2026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在贵*台处为购买了了迷你世界游戏充值,消费金额为人民币8225元。由于孩子年龄较小/未经监护人同意,此消费行为实际上是由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的。根据《民法典》第19条和第145条规定,未成年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追认。我们作为监护人对此消费并不知情,也未予追认。已尝试与商家协商退款事宜,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正式要求贵方协助处理退款事宜,望贵*台督促商家在收到本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额退款8225元至原支付账户。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