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淘宝阿里资产自营熊猫硬币降价不退差价

2026年2月2日上午,我在阿里资产自营服务以952一枚价格,购两枚熊猫硬币付款1903.8元,当日下午店铺同款降价,我跟客服提退货请求,被客服拒绝,而中国金币云商同品售价 888,非商家所称行情波动。我提出退差价也被拒,*台介入也不支持。经查,商家仅小字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且下单无单独确认环节,该格式条款无效,其行为已侵犯我的公*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现要求商家补退价格差额。在贵*台投诉已通过,投诉编号为10*****89,淘宝店铺还是拒绝退差价,希望贵*台跟踪处理,谢谢🙏
投诉编号:101014201
投诉对象
阿里拍卖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24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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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拍卖隐瞒土地坟地重大瑕疵
本人在3月18日中午12点左右参与淘宝阿里拍卖*台与中汇四方(厦门)拍卖有限公司合作竞拍北京市房山区一处100亩土地标的,竞拍结束后3月19日前往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分布十几出坟头,联系客服后越走越多起码有三四十处墓地、坟地,询问当地村民才知此处是乱坟岗。该情况直接影响土地使用价值、开发合规性与竞买决策,属于法定必须披露的重大瑕疵、重要事实。 一、阿里拍卖和中汇四方(厦门)拍卖公司在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所有*台展示材料中从均未做任何提示与披露。严重违反《拍卖法》《网络司法拍卖规定》关于瑕疵告知的法定义务,构成重大信息隐瞒欺诈与误导竞拍。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18条:拍卖人必须向竞买人如实说明标的瑕疵。 二、关于服务费与佣金: *台规则明确“成交后需缴纳服务费及佣金”,而本人仅竞拍成功,未支付尾款、未完成交付和交割,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交易,不属于“成交后”状态。 仅竞拍成功≠成交,因标的存在未披露重大瑕疵,本次拍卖依法应予以撤销,本人无义务支付任何*台服务费、拍卖佣金和竞拍保障金。 三、19日当晚我与中汇四方(厦门)拍卖有限公司告知该标的物里有三十四处墓地、坟地,阿里拍卖和四方拍卖公司还是逼迫我支付服务费、佣金和竞拍保障金,我有录音和截图,并给我发来给我发来《关于敦促缴纳北京房山土地经营权拍卖相关费用的函》,进行违法催收。 四、现向阿里拍卖*台和中汇四方(厦门)拍卖有限公司正式投诉并要求: 1、立即撤销本次拍卖结果,认定因重大瑕疵未披露导致交易无效,并非本人违约在先; 2、免除本人*台20年服务费24200元、20年拍卖佣金121000元,不应予收取;依法退还竞拍保证金6000元,一共三笔订单45***************12,45***************02,45***************02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61条:未说明瑕疵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拍卖人赔偿。《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受欺诈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录了好几个视频都是墓地和坟头的,由于视频只能传一个,我就用一张视频截图做代表,阿里拍卖不能截图,我有全部录屏,其中“不得以未看样为由争议”“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这类条款,在涉及**重大瑕疵(如坟地)**时,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无法对抗法律强制性规定。请相关部门督促办理。
已完结
阿里拍卖违规收取软件服务费
本人于2024年9月5日在淘宝网APP阿里拍卖*台拍到一辆“新车奔驰威霆2023款精英7座 ”,成交价格为317100 元,链接: https://zc****.taobao.com/auction.htm?spm=a2129.7388457.p1000.11.29447e36Odsc5P&id=83********72 竞拍前缴纳了10000元保证金(该笔订单编号:22***************94),竞拍成功后出于对阿里淘宝*台的信任还额外支付了阿里拍卖*台软件服务费3171元(已缴纳)(该笔订单编号:22***************94)。该车直接由*台旗下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拍卖事宜。后经多方核实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存在用虚构事实以及隐瞒真相的方法欺*多方受害者,经查询发现阿里拍卖*台无法提供后台数据(竞买账号K9464/V0465的实名信息),该两个账号涉嫌恶意围标,哄抬标价!阿里拍卖存在作为帮凶帮助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疑似欺诈受害者的行为,为及时止损,并没有支付尾款,经多次沟通,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18日将10000元保证金退回,表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但是3171元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台强制进行扣减。受害人本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当事人)退回的冻结保证金10000元(订单编号:22***************94)证明合肥正法拍卖有限公司已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退回受害人的费用,由此,主买卖合同订立已不成立。请问浙江网络淘宝有限公司收取的软件服务费3171元(订单编号:22***************94)是基于什么标的物收取呢?该笔软件服务费是基于主合同收取,既然主合同已经无效,那么该笔软件服务费也应自动失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台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台明知或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台侵害消费者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审核义务‌:*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商品信息等进行核验登记,未尽到审核义务可能被认定未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保障义务‌:需及时排查风险、阻断侵权行为扩散,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必要措施。要求阿里拍卖立即退回违法所得3171元!
已完结
阿里拍卖新车变暴晒瑕疵车且拒看车
我在淘宝拍卖*台拍卖了这个车,拍卖方是太仓拍易得公司,上面写的是新车,但是商家给我说在外面暴晒了一年,而且会有划痕,我说想去看车再付款,他说不让看车,让我直接付款,说只能三天后看车,但是三天后就过了日期,他威胁我是违约,希望可以给我退款,原因:1.实物与描述不符,说是新车,其实是瑕疵车,车在外面暴晒了一年,并且有划痕(拍卖方本人描述)2. 本人多次向淘宝商家提出想现场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淘宝商家均予以拒绝(不支付尾款无法安排看车(根据最高法拍卖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因此淘宝商家拍卖产品.不让受买人到标的实地看,违法 3. 淘宝商家存在欺*消费者行为!商家以同样的照片多次出售同一车辆,根据拍卖法第一章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淘宝商家多次使用同一的产品图片进行拍卖产品,未在显眼处标识‼️图片与实际标得物不是同一标得物 (只做仅供参考)以同样的产品照片诱导原告购买该标得物,以为图片即是所拍标得物.违反了诚信原则 4. 根据原告查询淘宝商家资质,淘宝商家并无二手车拍卖资质 5. 第十七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淘宝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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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拍卖纵容售假且不处理保证金扣款
阿里拍卖纵容卖假货并且不处理。本人于3.14在阿里拍卖拍下一个古代银条,因拍下价格低到不合理,于是留了个心眼问客服,是否为真货。客服已读不回。后续在参数页面找到:镀金/镀银,马上反应过来是假货。但是已经以398的价格拍下的商品,按规定,如果拒绝付款将扣除我的保证金。 因为发现了假货不愿意付款,还要扣除我的保证金。最离谱的事情是,和客服联系了不愿意处理。说我没有收到商品处理不了。客服姓名:石清艾,工号022480。目前诉求:*台有责任彻查卖假货的商家,并退回保证金
已完结
阿里拍卖未处理未成年人误拍退款
2026年3月14日晚20点57分本人账号在阿里法拍*台竞拍手机一事,完全系邻居家未成年儿童未经允许、私自拿我手机误操作竞拍,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始至终不知情。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其独立实施的大额竞拍行为依法无效。 事发后我已多次向阿里拍卖*台说明情况、申请撤销订单并退还保证金,但*台拒不处理、拒不纠错,以格式条款为由强行没收保证金,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台未设置有效的未成年人防沉迷、防误拍机制,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却将全部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监督,责令阿里拍卖立即撤销该无效竞拍行为,全额退还保证金,停止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已完结
阿里拍卖拍品超期不发货且拒不退款
2025年2月份通过阿里拍卖,拍下商品一直未发货,超过约定时间,要求退款,多次答应退款,不是申请中就是款项分配发放,一年多时间还未退款,找客服催促,客服推卸责任,让客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拒不履行义务
已完结
阿里拍卖商家虚假宣传拒不履约
投诉书 本人实名投诉阿里拍卖入驻商家伙同森基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严重违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请求*台依法依规介入处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18日,在阿里拍卖*台查看涉案拍品,商家在拍品页面公开标注“转让司法流程确认债权”“承诺有保障措施”(已全程截图留存证据)。经与商家联系人柴先生沟通后,我与对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委托清收合同等书面文件,合同明确约定三个月内完成清收并将款项足额支付至本人账户。 截至2025年5月30日,对方仅通过关联公司支付1500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其后对方以“无法处置合同方名下珠宝翡翠”为由推诿拒付,明显属于虚假宣传、恶意违约。 为维护合法权益,我已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对方支付清收款128000元及逾期利息等款项。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我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方持续拖延推诿,甚至无理要求本人协助解除限高,毫无履约诚意。 为彻底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扩大,现正式申请*台介入: 1. 责令商家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110000元; 2. 协调本案执行结案,双方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3. 请*台对商家虚假宣传、严重违约、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行为依规处置,保障其他消费者权益。 本人承诺所述内容真实有效,所有证据(拍卖截图、合同、判决书、执行材料、沟通记录等)均完整留存,愿配合*台
已完结
阿里拍卖强制收取未成交软件服务费
本人于2025年4月1日18点33分,在淘宝阿里拍卖参与竞拍玛莎拉蒂总裁。竞拍成功后发现其车与宣传描述不符。经过与卖家协商,卖家同意撤销和中止该交易,并退还保证金8000元。但*台以只有支付了软件服务费才能退回为由,让我支付856.88的软件服务费,再行释放退还保证金。我认为*台以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进行欺*。1.拍品详情页只说了成交后会收取软件服务费,并没有说不成交也会收取,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3.*台软件服务费规则第3条表明,撤回、中止交易,不收取软件服务费费。向*台反映,*台以规则为由予以拒绝,我认为*台利用不合理合同条款及规则排除了我的合法权益,涉嫌欺诈消费者。现投诉,要求*台退还软件服务费856.88元
已完结
阿里资产*台虚假宣传及一车多拍欺诈
淘宝/阿里资产*台 投诉类型: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格式条款无效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26年2月21日 在淘宝/阿里资产*台参与竞拍一辆宝马1系(进口)116i汽车,订单号:[填写订单号],成交价¥26,013.00,已支付费用合计¥28,094.04元(含尾款¥22,213.00、软件服务费¥260.13、交易服务费¥1,820.91、保证金¥3,800.00)。 本次竞拍系本人孩子误操作所致,并非本人真实意愿。付款后,本人发现车辆及交易存在多处严重问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正式提出投诉,要求撤销交易、全额退款。   二、投诉事实与理由 (一)一车多拍,涉嫌恶意欺诈 经查询,该车辆在2026年1月131****0221日,一个多月内四次竞拍成功,但均未完成交付,又重新上线拍卖。每次竞拍都有不同买家支付保证金,明显是利用竞拍规则,诱导多人支付保证金,涉嫌*取钱财,严重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规定。 (二)虚假宣传,排放标准严重不符 *台页面明确标注车辆为“欧五”排放标准,但通过车300等第三方查询及车辆信息确认,该车实际为“国四”标准。这一信息直接影响车辆在[你的城市]的过户、年检及使用价值,属于对商品重要信息的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三)隐瞒车况,检测报告与出险记录不符 *台提供的查博士检测报告显示车况良好,但本人调取的保险出险记录显示,车辆前部、右侧有多次维修和更换部件记录(前挡玻璃更换、右前车门更换、右前叶子板修复等),与检测报告严重不符。商家未如实告知车况,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的规定。 (四)剥夺知情权,看车承诺无法兑现 《竞买公告》中明确承诺“节假日不休息”“接受咨询预约看样”,但本人联系商家看车时,对方以“明天还没开工”“初八过来”为由拒绝。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