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银盛支付合作商户服务欺诈及退款纠纷
在2026年3月14日在商户_蔡仁琴购买了情感咨询服务,货前付款,但服务后发现服务质量与价格不匹配、服务态度恶劣,另外查询交易单号为虚假单号,申请退款或部分退款。
投诉编号:101006935
投诉对象

银盛支付(云盛宝-银元通-盛钱包)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630元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
#未履行合同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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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银盛支付服务功能异常且拒绝退款
一、合作背景与问题出现过程
2024 年 11 月,我司(山西博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签订了购买第三方支付通道服务的协议,约定由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为我司提供符合协议条款的第三方支付通道服务,涵盖多项明确约定的功能,我司已按协议要求履行相关费用支付义务。
自协议履行开始,至 2025 年 7 月期间,合作过程中问题持续不断,严重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具体表现为,协议中事先明确约定的多项核心支付功能,如 [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具体功能,例如:多渠道支付接口对接、交易数据实时查询、退款快速到账等],均无法正常使用。期间我司多次就功能故障问题与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修复以保障服务正常运行,但对方始终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导致我司依赖该支付通道的业务长期处于受阻状态,给日常经营带来极大不便。
二、权益受损情况
合同权益受损: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有义务按约定提供完整、可用的支付通道服务,但其未能兑现功能承诺,且经多次沟通仍未解决问题,属于违约行为,直接损害了我司依据协议应享有的获得合格服务的权益。
财产权益受损:我司已向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支付了相应的服务费用,却因对方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支付费用未能获得对应的合格服务,造成了不必要的财产支出损失;同时,因支付功能故障,我司业务开展受限,间接导致了潜在的经营收益损失,进一步损害了财产权益。
经营权益受损:支付通道是我司业务运营的重要支撑环节,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提供的故障服务及后续单方面关闭所有支付功能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司业务流程中断,无法正常处理客户支付需求,不仅影响了现有业务的正常推进,还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损害了我司正常经营的权益。
三、具体诉求
恢复支付能力:要求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恢复我司所购买的第三方支付通道的全部功能,确保支付服务能够正常、稳定运行,以保障我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退还服务费用:鉴于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在协议履行期间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合格服务,且后续单方面关闭支付功能,导致我司无法正常使用服务,要求其全额退还我司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弥补我司的财产损失。
承担相应责任:要求银盛支付山西分公司就其违约行为给我司造成的间接经营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并就此次合作中的不当行为向我司作出正式说明
已解释
银盛支付诱导办理收款二维码,押金不退涉嫌欺诈
我投诉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收款二维码2025年4月15日,接受到一名银盛支付的工作人员后面有添加微信 (工作人员微信 号:w*d_zph808p89z6c22,该司工作人员说收款二维码收款20万内无手续费,机器押金499,由我先垫付刷到10万退押金。加了工作人员微信后,工作人员又让我激活,最后再让我使用机器 背面SN码激活注册- 并让我支付499元为机器押金。并 说刷到10万会立马退回我的,499元通 过微信付款到“雨花台区晓曹卫制冷设备维修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其实就是 银盛支付公司代理商家,该公司不但没有处理,而且还包庇代理 商祸害社会。银盛支付公司诱导客户办理收款二维码,并联合代理商欺诈和诈*客户,包庇代理商,共 同牟取利益,据“消费保”*台了解,很多人同样被 深圳银盛支付公司此种方式诈*客户资金,请*台明 查,追回我们的资金,并将诈*团伙一网
已解释
投诉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POS机虚假宣传
我投诉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POS.. 2024年11月26日,接受到一名银盛支付的客服电话说可以免费给办理一台POS机,后面有客服添加微信 (客服微信号:min82189和他们经理A售后 -专员1006,该司客服说新机子是公安和银联授权的正规合法的一清机 没有任何押金服务费 【费率扫码0.23, 刷卡0.32】秒到账,机器免费,由我先垫付邮费。加了客服微信后,客服利用假的店面门头三张 照片让我注册,又让我激活,最后再让我使用机器 背面TUSN码登陆银盛支付代理商的“银闪闪yss”的微信APP小程序 注册- 而后又让我进入“会员服务权益”(payee.readypay.cn)微信公众号微信APP小程序进行升级开通降低利率的方式一步一步的引导交费(后证 实为押金) ,让我支付485元进行刷卡机进行升级,并说只是走- -个流程,会立马退回我的(后面又说刷卡会返,刷刷十块返十块,但是并没有返十块,且刷了几笔以后就不返了),485元通过支付宝付款到“南京市华景百货商店 (个体工商户)”,其实就是 银盛支付公司代理商家,该公司不但没有处理,而且还包庇代理 商祸害社会。银盛支付公司诱导客户办理刷卡POS 机,并联合代理商欺诈和诈*客户,包庇代理商,共同牟取利益,据“消费保”*台了解,很多人同样被 深圳银盛支付公司此种方式诈*客户资金,请*台明 查,追回我们的资金,并将诈*团伙一网打尽
已解释
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POS机虚假宣传
我投诉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POS.. 2024年9月18日,接受到一名银盛支付的客服电话说可以免费给办理一台POS机,后面有客服添加微信 (客服微信 号:haige123448该司客服说新机子是公安和银联授权的正规合法的一清机 没有任何押金服务费 【费率扫码0.23, 刷卡0.45】秒到账,机器免费,由我先垫付邮 费。加了客服微信后,客服利用假的店面门头三张 照片让我注册,又让我激活,最后再让我使用机器 背面TUSN码登陆银盛支付代理商的“银闪闪yss”的微信APP小程序 注册- 而后又让我进入“乐易管家”微信公众号微信APP小程序进行升级开通降低利率的方式一步一步的引导交费(后证 实为押金) ,让我支付488元进行刷卡机进行升级,并 说只是走- - 个流程,会立马退回我的,488元通 过支付宝付款到“荣腾品商贸行 (个体工商户)”,其实就是 银盛支付公司代理商家,该公司不但没有处理,而且还包庇代理 商祸害社会。银盛支付公司诱导客户办理刷卡POS 机,并联合代理商欺诈和诈*客户,包庇代理商,共 同牟取利益,据“消费保”*台了解,很多人同样被 深圳银盛支付公司此种方式诈*客户资金,请*台明 查,追回我们的资金,并将诈*团伙一网打尽
已退款
我投诉银盛支付诱导客户办理POS机诈*案
2024年6月24日,我通过深圳市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办理一台POS刷卡机(客服微信号:pos29******76),该司客服说可以将POS机利率从0.6%调低至0.38%,机器免费,由我先垫付邮费。加了客服微信后,客服利用假的店面门头三张照片让我注册,又让我激活,最后再让我使用机器背面TUSN码登陆银盛支付代理商的“金诚信息科技Pro”的微信APP小程序,一步一步的引导交费(后证实为押金),让我交487元进行刷卡机进行升级,并说只是走一个流程,会立马退回我微信的,487元通过微信付款到“海口龙华源良梦工作室”,其实就是银盛支付公司代理商家,然后又让刷一笔1001元激活机子,激活后才帮助调低费率,一直也未调。到目前2024年7月15日,还没有退该笔资金给我,我天天投诉,该公司不但没有处理,而且还包庇代理商祸害社会。银盛支付公司诱导客户办理刷卡POS机,并联合代理商欺诈和诈*客户,包庇代理商,共同牟取利益,据“消费保”*台了解,很多人同样被深圳银盛支付公司此种方式诈*客户资金,请*台明查,追回我们的资金,并将诈*团伙一网打尽。
已解释
银盛支付虚假宣传及私自扣费
虚假宣传,不符合逻辑,希望能退款处理一下
已退款
银盛支付虚假宣传诱导办机并恶意扣费
我要实名投诉全支付POS终端所属支付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办理POS机、恶意扣费、拒不退款的行为。
本人于2025年11月7日,被业务员以免费办理、无押金、低费率、达标返还等虚假宣传诱导办理全支付POS机。
我与配偶两人共被扣除4笔299元,合计扣费1196元。
业务员承诺费用可返还,但至今未退还,且后续无法联系上业务员,该支付公司也未主动处理退款事宜。
该支付公司未尽审核与管理义务,纵容业务员虚假宣传、欺诈营销,严重侵犯我们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正式提出诉求:
1. 要求该支付公司立即全额退还我被扣费用1196元;
2. 对该公司违规展业、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3. 请相关部门督促商家尽快与我联系并妥善解决。
我已留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POS机信息、扣费截图等证据,可随时配合提供。
恳请贵单位予以受理并帮助维权,谢谢!
投诉人:____庞凤洋____
联系电话:____131****2116____
日期:__2026__年__3__月___9_日
已完结
银盛支付POS机恶意多扣手续费
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10号期间,原告共计在被告银盛pos机上刷出717937.33元。目前根据*央行POS机刷卡的标准费率大致是刷卡0.6%,扫码0.38%。 每刷1万元,手续费大约是60元。 也就是正常收费应该是:4307.6元。原告在未被被告告知的情况下恶意扣共计:24516.66,超过*标准数倍,不符合*标准。要求退回20209.6元。
已完结
银盛支付商户注销超期未处理
本人于2025年[12]月[ 14]日通过银盛支付官方渠道申请注销商户(商户号:82***********84),说是30天的等待期,于是2026年1月14日确认注销。但截至2026年1月30日,账户仍未注销成功。在此期间,多次拨打银盛支付客服热线+联系线上客服,均仅收到“已受理”“流程中”等模糊回复,从未获得明确的注销时间表或进展说明。此行为已严重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用户有权终止服务,支付机构应及时注销账户”的规定,亦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关于“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请求”的要求。
已销账
银盛支付私自扣费4999.99元实到账4748.49元
我于2026年1月27日用银盛宝支付收款4999.99元,但实际到帐4748.49..我要求把我乱扣费退回!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