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老凤祥句容店售银手镯缺克重、有瑕疵拒退
26年3月2日,我母亲在老凤祥银楼为我买了一个银手镯价值2516元,没有开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单据上只有价格没有重量。回家之后给我,我看到该手镯有多处划痕和发黑的情况,3月3晚上我去该店要求退货退款,该店以次充好,质量有问题,买回来就是发黑有划痕的,店里不同意这个要求。
我投诉:
1、该店质保单上仅有价格没有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应当真实、全面这一点”。违反价保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注明商品品明、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克重属于规格,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手镯有明显的瑕疵,依据消保法第二十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号协商时在我强烈要求下进行了称重,该手镯仅有24.75g,隐瞒重要信息,诱导我母亲进行消费,涉嫌消费欺诈
该店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南大街13号义台街·五彩城F1层
投诉编号:100931316
投诉对象

老凤祥
近30天投诉解决率83%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516元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
#发票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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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违法细则如下:
1.虚报金饰克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将仅有6.86克的足金项链告知有11克重,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
2.隐瞒金饰克重,将标签页折叠,导致我无法及时发现克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且质保单上也并未标注金饰的克重与工费,这是对欺瞒行为的正式确认和书面固化,不让我核实的主观故意。
3.销售全程并未告知“一口价”黄金,未履行告知义务。
4.销售在购买过程中,复称我的旧金和新金时都仅仅是口头告知,并没有向我展示电子称面,违规操作。
5.未主动开具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被折叠的价签和质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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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事后追问,柜员在微信中承认:他们为了凑齐门店“换大20%”的规则,只取了2.52克用于换款,剩余 0.1克 则按照 1010元/克 的回收价(远低于店内新金1438元/克的单价)私下折算抵现,并提供了手写账单作为凭证。
该店的行为属于:隐瞒真实信息、擅自篡改克重、拆分计价、价格不透明,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涉嫌欺诈消费者。
我的诉求:
1. 要求商家按实际克重 2.62克 重新核算,退还 0.1克 黄金的差价(按店内新金单价1438元/克计算,即 143.8元)。
2. 或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涉嫌欺诈的行为进行三倍赔偿。
我拥有旧金小标签照片、质量保证单、微信聊天记录及柜员手写账单照片等完整证据。请贵*台协助处理,谢谢。
已退款
老凤祥华亭店以旧换新乱收费及刮牌隐瞒克重
我2026年1月17日在甘肃省*凉市华亭市夜明珠楼下老凤祥2店以50克旧金以旧换新,经核算完换金费用出现以下问题:
1. 这次旧金换镯只增重0.8克,按当日金价1128/克,正常补差价只要902.4元,我实际付了4582元,多收3679.6元折算下来约121元/克,票据上写的一口价手镯工费3680元一件,就是变相高额折旧费,违背免折旧承诺,前后说法矛盾,收费不合理。
2. 另外我的另三件一口价黄金,当时店员故意刮掉克重牌、隐瞒克重,全程不告知实际克重只说按件卖,刻意诱导消费,溢价严重,事后发现克数严重不足和旧金价值不符,导致我总共亏损一万多。
我多次和店长沟通,要求按克重等价置换或 退差价/退货退款,但门店店长一直拒绝处理, 现在直接不回消息。我申请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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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未告知一口价金饰克单价及换货限制
4月19日购买多件金饰,其中一件为一口价。商家未就该件饰品告知以下信息: 1. 折合克单价达2700余元/克,与当日金价1480元/克存在巨大差异; 2. 一口价饰品日后只能换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款。 上述信息属影响购买决策的重大事项,商家未予告知,侵犯知情权。
要求将该件一口价饰品的实际支付金额 按购买当日金价 更换为克重款。
已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