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好想来零食店错结账不履约

2026年1月8日,我在济南天桥区邻里中心的“好想来零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05MAEGF4W896)购物。回家后发现小票上出现了我并未购买的“水饺”商品。 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携带所有商品返回店铺核对。店员承认是将前一位顾客的订单错误结算到了我的账单上。我随后通过电话与该店闫翠婕协商处理方案,双方约定: 1. 退还我多付的款项 2. 将原计划涉事店员的10倍扣款,转换为17.42元的购物金供我消费 然而,在2026年2月8日我到店兑换购物金时,闫翠婕却拒不承认之前的约定,以“涉事员工已被开除”为由拒绝履行承诺,态度恶劣。 我的诉求是: 1. 要求商家履行此前协商一致的退款及17.42元购物金的承诺 2. 要求商家对其员工闫翠婕的欺诈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编号:100765558
投诉对象
好想来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44.17元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 #服务问题 #态度恶劣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好想来售变质虎皮凤爪侵害健康权
我于2026年1月23日在泰州泰兴佳源威尼斯城好想来店购买好吃君虎皮凤爪2.1晚上九点拆封发现里面变质有异味甚至鸡爪颜色都不一样(商品未过期的情况发生变质)(拆封时商品没有发现涨袋漏气的情况但是表面有油以为是自己溅到的因为商品外包装肉眼看不出来)侵犯了我的健康权,《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可以主张“假一赔十”或损失的三倍赔偿。如果算下来不够1000元,直接按1000元算​​。但是我的诉求是退一赔十(本系列称重产品总价15.66元的10倍赔偿)或者本单整单退款赔偿共129.13元,商家和客服的只退款本袋鸡爪赔偿方案不同意,甚至客服还说我1.23买的东西隔这么久了又没有监控视频能证明是商品的问题说不好判断,这种甩锅有点过分!!首先没有人会吃东西就录开箱视频特别是没有发现明显情况的时候其次我刚拆封不对劲就拍照留证据甚至跟朋友讲了那天刚拆封就发现变质
已退款
好想来售卖的舜发蛋皮小被卷内有异物,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我于2024年10月7日19:00左右在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好想来购买了舜发蛋皮小被卷 于2024年10月12日吃 出里面有异物类似霉菌见下图 食用后肚子明显不舒服一直在上厕所 侵犯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 全法》中规定食品当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受到损害的, 赔偿金额按照消费者支付的价款的10倍定金赔偿,或者按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金额的三倍赔偿,如果增加之后的赔偿金不够1000元,商家需要直接支付1000元的赔偿款。
已完结
好想来邯郸店售过期蒙牛酸奶致腹泻
2026年6月1日在邯郸。到好想来省钱。超市购买到蒙牛酸奶。已过期数日。拉肚一天。目前仅安排员工出面扯皮
已赔偿
好想来罗庄店擅自用他人手机号积分
本人于 【2026年__5月__25日 :】,在 保定市唐县罗庄乡的好想来罗庄镇店消费,实付金额:77元 消费事实: 1. 本人没有好想来会员、未提供手机号、未同意积分、原价付款。 2. 结账时收银员未询问、未征得本人同意,私自使用自己/他人手机号为本次消费积分,将积分录入他人账户。 3. 本人事后核对发现,本次消费积分被侵占,属于明显违规操作。
已完结
好想来歙县城东店员工态度恶劣
我于2026年5月24日19:41 在黄山市歙县城东中心店购买商品 本店店员态度极其恶劣 并没有把消费者当回事 此店员为女性头发较短应该在肩膀上下
已道歉
好想来门店君乐宝包装漏气破损
2026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好想来线下门店购买君乐宝商品,后续出现针孔漏气包装袋破损问题
已退款
好想来门店擅自录入他人手机号并误充积分
2026年5月16日下午,在好想来家门口的零食乐园店消费42元,本人无会员、未提供手机号、原价支付。门店擅自录入他人手机号,将49积分冲到别人账户,侵占消费者权益。要求:撤销对方积分,补给本人49积分,我没有会员、没报手机号、没同意积分,原价付款,结果积分冲到别人号码上了。
已解释
好想来涿州店价签不符涉嫌价格欺诈
本人在涿州华阳路理想城好想来店消费,价签与结算价不符,构成价格欺诈。依据《消保法》第55条,要求退款+三倍赔偿(不足500按500)。在我明确强调不与加盟商门店对接,只与总部400对接后,仍然建议我与门店私了,总部泰州好想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尽监管责任,现投诉,要求依法处理并书面答复。
已赔偿
靖江汇恒食品猪肉含异物拒不依法赔偿
本人于2026.4.22日购买本产品 在好想来店 23日 企业名称靖江市汇恒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靖江市城北工业园区北二路12路,公司联系电话400.9985.700。吃出了异物 23日跟他们公司人员交流 收到商品后,发现猪肉中混有异物不明毛发,属于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与商家沟通维权时,商家先是以“猪鬃混入属于屠宰分割的正常现象”为由推卸责任,仅提出300元的补偿方案;在我明确提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按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付后,商家明确拒绝该法定赔偿标准,始终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商家销售混有异物的不合格食品,且拒不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 1. 要求商家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向我支付赔偿金1000元; 2. 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处罚;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