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解释

博思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签约

我于2025年12月5日在博思学教育购买剪辑课程,出现虚假宣传诱惑我签合同使用先学后付,侵害了个人的权益,他还需要我支付30%的违约金才能解除。我的诉求是给我解除合同,还有先学后付
投诉编号:100320305
投诉对象
潍坊博思学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980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 #培训贷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潍坊博思学与洪运科技违法诱导借贷及虚假宣传
2025年7月,潍坊博思学教育有限公司 以“瑞程文学”名义推广,通过 自营“洪运科技”小程序 实施系列违法: 一、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借贷: 宣称“设计/剪辑兼职一单赚10-300元”,诱使本人报名技能培训(课程含PR剪辑、C4D建模等),强制通过 洪运科技小程序“分期垫付学费” —— 隐瞒“分期实为借贷”(未披露贷款主体、利率、逾期责任),涉嫌诱导校园贷。 二、无资质办学+超范围经营: 博思学工商经营范围“不含许可类教育培训”,却开展技能培训(无《办学许可证》); 洪运科技小程序为其违法办学提供金融通道支持 ,协助规避预收费监管。 三、非法收集个人信息: 强制通过洪运科技小程序采集本人 人脸、国徽照片及紧急联系人信息 ,未告知用途,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四、监管梗阻与抵赖: 本人向奎文区12315投诉博思学,却被答复“不予受理”;博思学辩称“只是卖课”,洪运科技称“仅提供技术服务”,当地政府介入调查仍相互推诿。 违法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无资质办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虚假宣传、格式条款不公);​- 《个人信息保护法》(非法收集信息);​-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通知》(禁止诱导分期借贷)。 现博思学与洪运科技通过“业务切割”逃避责任,恳请奎文区信访局 推动市场监管、金融、教育部门联动:彻查两者关联违法(无资质办学+协助非法金融),退还费用、销毁个人信息,阻断校园贷风险。
已完结
潍坊博思学教育虚假宣传及售后失联
2026年2月9日在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剪辑课程服务,后续出现售后无响应,虚假宣传等问题商家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胜利东街5021号1号楼13-1506,未告知明确联系电话
已解释
潍坊博思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贷款
事情经过:本人 2025年12月28日 在 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 剪辑课程班,学费金额 498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诱导本人办理分期,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退费 ,将分期取消!!
已完结
潍坊博思学教育涉嫌培训贷及无资质办学
我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线上渠道了解到该*台提供培训接单兼职赚钱服务,在加上客服老师后了解到学费可以后续分期交,前期只需要20的报名费我也马上提供了,在后期学*中发现多处问题,处处延长时间,不提供接单服务,现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并没有培训资质,且学费分期是通过洪运科技,现了解到洪运科技属于放贷方,我已知晓我现在已经出于“培训贷”中了,现在我需求是解除合同,解除合约,取消贷款。
已解释
交50元后无法退课,疑被教育公司欺*
我是一名大学生,由于想要干些兼职赚些零花钱,在2025年12月27日与潍坊博思学教育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让我先交50元开通权限,然后上课。说是先赚再交,每个月交450元学费,总共4980元,要交12个月。让但我上了几节课后发现课程难度大,当天想退课,但所谓的老师跟我说没法跟领导交代。后来我感觉被*了。
已完结
影视剪辑班虚假宣传诱导报名
本人2025年10月15日在 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影视剪辑班费用4980元,该机构诱导本人,机构老师推销课程,跟本人说不用担心学费,课程质量不好,对本人没帮助,请求取消分期!
已退款
博思学教育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2025年9月16日,我在班级QQ群里报名了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网上“影视剪辑班”课程,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不符,想要退款,不续课,但机构一直拒绝。其电子合同内容里面的退款条款严重不公,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逾期付款责任过重;权力义务不对等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同理的内容。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已完结
投诉潍坊博思学虚假宣传及乱收费
我于2025年10月18日在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面设计课程,共计产生4980分12期缴纳,每期415元,外加20元报名费,我要实名投诉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在与该机构接触过程中,遭受了-系列不合理对待,其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该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如承诺课程结束轻松实现财务自由,资金流向不明,第三方缴费*台等,吸引我报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同时,《关 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培训机构不得- -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诱导学员贷款支付学费。该机构*我说是教育合同,但是条款种种分明是借贷合同,例如上报百行征信,教育机构没有这种权利。我缴费的公众号‘运智科技’,其认证主体是‘广州运明智汇技术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经营范围与教育培训完全无关,且跨省运作。它作为学费代收方,涉嫌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并使得资金流向异常复杂。我现要求该教育机构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解除我的分期贷款合同并退还我的报名费和一期缴费共计435元,并按照法律规定对我进行赔偿。恳请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依法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已完结
潍坊博思学教育诱*签约并设高额违约金
由于对方对我进行层层诱*,我于2025年10月27日与潍坊博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课程销售协议》,购买了其影视剪辑班,共4980元,涉及先学后付,分12期支付,每月支付415元。内容为学*ps,对方声称可通过学*ps进行接单赚钱实际上不不能,我提出要解除协议,却要承担10%*台服务费+30%所有购买课件的费用,合计1909元,构成了高额违约金,涉及霸王条款,且协议中存在多长不合理不公*的的内容,我的诉求是解除协议,并退还我已经交付的费用。
已完结
博思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在2025年 7月24日于微信上被诱导买影视剪辑课程 并要求交20元押金,说学这个可简单 学会立马就接单赚钱 ,开始以为是兼职 可以接单挣钱为由,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本人消费,还给我发了几张图片说都是简单的 还发了几张挣钱的收入图片,说前期都是0基础,签署合同之前没有跟我提违约金,费用问题也是草草带过。签完合同才意识到被*了 当天找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取消分期付款,对方却要求本人付高额违约金,我是学生哪来的这么多钱 协商多次无果,合同是霸王条款 合同中列出各种“不予退款”理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 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责任等等对消费者不公*,是不合理规定,我有权限要求你们解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即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取消分期付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