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淘车车虚假宣传诱导融资租赁
2025年12月11日下午,在淘车车宣传广告看到了一辆车,来到了淘车车线下店。经过三四个小时友好协商。确定了关键几项达成共识。在第二天给我发来了做按揭的入口,我仔细一看是融资租赁模式。违背了彼此共识的普通按揭贷款。作为淘车车门店负责人故意隐瞒欺*混淆视听,坚称融资租赁跟银行按揭性质一模一样,车也是你的名字等等类似话。作为一个店长,深耕行业十几年的人,原来都是通过欺*甚至诈*手段获利。联系北京总公司,得到回复是我们店端就是这样的。可笑的企业淘车车
投诉编号:100225184
投诉对象

淘车车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不退款
#虚假宣传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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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车车拒退购车定金5000元
本人于2026年3月18日在广州花都淘车车二手车购买二手车,当场支付定金7000元。经理承诺不过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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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原《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定。未约定定金性质时,不退意向金构成违约:若双方未明确约定意向金为定金,且未达成交易(如未签订主合同),根据公*原则,意向金应退还。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返还并主张违约责任。
- 违反定金罚则约定:若双方明确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且适用定金罚则(付定金方违约不退,收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此时若收受方无合法理由拒绝退还,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需承担双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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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被投诉方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侵害我的知情权;同时,其承诺退款后又拒绝,违背公*交易原则。300元为“意向金”(非定金),未达成交易且商家存在过错,理应全额退还,其拒退行为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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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