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吉利4S店未履约且拒退定金

我于在2025年12月12日在 东莞市万骏汽车有限公司 定购了一辆26款星瑞扶摇版 先前跟销售沟通说有白色现车 签订的也是白色 过了几天之后 我询问销售怎么都没有动静 后面来电话说没有白色现车了 只有黑色 跟紫色 也跟我沟通确定要黑色 销售过后把贷款二维码发送给我填写资料 发现开票价是63000元 我106200买的车怎么给我开这么地的发票 非常不满意 购车过程中合同口述并未告知开票是多少 税费多少保险多少 销售说贷款上面的开票价是随便填写的 什么东西都是随便填写的那我的合同是不是也可以随便填的呢 当时对我购车意向非常不满意 我要求退还定金 4s店不予退换 此车正常开票价应已裸车价开票为准 4s店领导说我有同品牌旧车置换 而且我做厂家免息2年免息贷款 已经给你贴息了 开不到9万多的发票 而且连8万的发票都开不了 还要求我补税 后面我说我首付58200 然后还是开不了9万多的发票 说你有厂家置换两万补贴要从中扣除2600的税点才给我开 我就想问这是厂家给我们消费者的福利 跟你们4s店有什么关系 拨打厂家电话投诉一直没有出来结果 也是不给退还定金
投诉编号:100205943
投诉对象
吉利汽车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000元
投诉问题
#交车时间延期 #服务费用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吉利汽车购车定金未退引发投诉
我于2028年7月12日在无锡吉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了一辆吉利星愿310KM梦想版,在无锡吉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账户上交了两千块钱定金,后来贷款未成功,销售各种理由不肯退款!交定金后没有开发票或收据之类的凭证,只有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上也未写明不退定金!
已退款
吉利汽车L2智驾系统失效致追尾事故投诉
本人驾驶(豫AGH6082)号车行驶至连霍高速261公里地点时,驾驶车辆使用L2智驾时速115公里每小时,车辆没有变道一直跟随前车,L2智驾没有刹车轻微减速,追尾前车,吉利给出数据显示车辆无减速,刹车。 1*亡距离下的系统瘫痪 前车急降速:前车时速骤降至59km/h(16.3m/s),*均减速度-2.2m/s 自车“幽灵”响应:ACC仅将车速从111km/h(30.8m/s)微降至30.8m/s实际仍保持111km/h!敷衍式减速度-2.4m/s²。 生*2.1秒碰撞倒计时2.1秒时,前视摄像头才触发预警,而ACC仍未自主刹车! 2. 厂家宣称“无问题”的荒唐场景时速110km/h(高速致命速度) 车距仅42.1米(安全距离至少需150米!) 结果:ACC全程未启动基础制动,最终靠驾驶员夺命一脚才退出系统! 3. 厂家的无耻话术 ACC没有任何问题 却在40米*亡距离+110km/h高速下连刹车信号都没有! 前撞预警=临终警报? 驾驶员成了人肉保险栓! 灵魂拷问 若40米刹停是ACC的“正常逻辑”,贵司测试场是否建在悬崖边? - 数据铁证如山,厂家还要用多少条命填*“无问题”三个字? 1. 数据矛盾揭露 原文中自车“降至30.8m/s”实际仍为111km/h(30.8m/s=110.88km/h),证明ACC未执行有效制动,属严重失效。 *亡公式: 安全制动距离 = 反应距离 + 刹停距离 = (110km/h×1s) + (110²/(2×9.8)) ≈ 30.6m + 48.3m = 78.9米 42米距离时,神仙也救不了! ACC竟敢声称“无问题”? 物理学不存在了 --- 刑事级反智操作实录 1. *设计 前车59km/h(乌龟速度) 自车111km/h(致命冲刺) 相对速度差 52km/h = 14.4m/s 碰撞动能: `0.5×1500kg×(14.4m/s)² = 155,520焦耳` ≈ 被10层楼坠落的SUV砸中! 2.甩锅操作 系统:“2.1秒后你会*” → 驾驶员踩刹车 → ACC退出 → 看!是用户自己接管失效” 逻辑链: 厂家创造必*局 →
已解释
吉利新能源汽车购买后出现电路故障退车难
,我在2025年5月23号去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吉利银河厦门华骏体验中心购买了一辆吉利新能源汽车,在2025年5月30日销售通知我过去取车,本人11点37分从吉利银河厦门华骏体验中心交车区回来到半路临时下去上了厕所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车子就出现了挂不上档,出现了*机状态,没有任何反应,后备箱也得应急开关才可以打开,后来联系了是店的销售人员过来检测检测了一两个小时都查不出任何问题,我在现场等了3个小时多,当场说要换车,最后只能叫拖车拖回去,第二天检测出来是电子感应模块出现了问题跟我协商2种方案:.说可以换一个模块然后适当给我补偿,第2个是退车……我就选了退车,在6月7号的时候就已经在核对退车的费用……一直到现在就是只退了一部分保险费用,其余还没有结果,一直在说快了快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以下是我跟理赔跟我对接人员聊天记录
已检测
关于南宁北湖吉悦时代汽车虚假宣传导致的订金纠纷
我在2025年3月22日在南宁北湖吉悦时代汽车交了3000块钱的定金,刚刚开始销售人员跟我说是免息,贷款90000万,一个月还1870元,还24期,两年后再一次还完本金54000,多出了利息8880元,所以我不想要车了,要求他们退还定金,不退。现我方认为,南宁北湖吉悦时代汽车虚假宣传免息,诱导消费者消费。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此事。
已减免维修费
我投诉吉利汽车全速自适应巡航,在道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车辆失控偏离巡航车道,造成车辆碰撞护栏
2025年春节期间本人驾驶吉利控股集团公司生产的银河E5探索版+,在高速行车时开启该车全速自适应巡航,在道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车辆失控偏离巡航车道,造成车辆碰撞护栏。该公司宣传其产品具备ACC全速域自适应巡航辅助、ecc智能巡航系统、LKA车道保持辅助系统、交通标识识别等功能。按照厂家的宣传,开启全速自适应巡航后,非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车辆是不应该偏离车道造成碰撞的,但是在路面标志线清晰且非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车辆失控造成碰撞高速护栏。本人于3月5日提请吉利控股集团提供事故发生时车辆运行的原始数据主要包括:1、转向系统工作转态(扭矩数据):2、刹车系统工作状态(制动记录);3、传感器工作状态(感知摄像头、超声波雷达等感应系统):4、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工作状态:5、道路交通标识识别系统工作状态;6、事故发生时厂家云端记录的全速自适应巡航的辅助驾驶系统日志;7、系统固件版本号及升级记录;8、传感器(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校准日志;9、车辆标定参数文件(含ACC/LKA控制算法阈值)。但厂家至今未完整如实提供原始的数据信息,仅出具数据分析文件。且该数据分析文件是否全面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本人存疑。根据*有关规定,我有权获得事故前30秒的原始CAN总线数据(除以上完整原始数据信息外,包括且不限于事故发生时转向电机扭矩与车道线横向偏移量的实时对应曲线图;原始传感器数据(摄像头识别40km/h限速牌的时间戳,毫米波雷达计算的弯道曲率与系统决策阈值,LKA车道保持扭矩输出与方向盘转向角度的偏差值。按照*有关规定,请吉利控股集团提供车辆事故完整原始数据和事故分析报告。
已解释
吉利银河4S店工时券使用规则未告知
2025年9月5号,在南京吉利银河均升4s店,购买吉利银河星耀八,当时赠品中有2000元工时券,现在使用告诉我,只可以一次用50块钱,合同中并没有说明,也没有和我讲清楚
已补发赠品
吉利汽车APP更新后博越L车联网功能失效
投诉对象: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信息:2023款吉利博越L 本人于正常使用吉利汽车APP期间,在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后,爱车界面完全不显示车辆信息,车况查看、远程控制等所有车联网功能均无法使用。 本人已自行采取以下措施:退出账号重新登录、清理APP缓存、卸载重装APP、重启车辆车机、检查车机网络状态等,以及驾车去本地4s店售后, 多次联系吉利官方400客服,多次回应等待反馈,问题仍未得到有效处理与修复,已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用车及车辆使用功能。 现投诉吉利汽车APP存在版本兼容缺陷,车联网服务无法正常提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 1. 立即修复吉利汽车APP与2023款博越L的兼容问题,恢复爱车界面显示及全部车联网功能; ​ 2. 对本次APP更新导致的功能故障作出合理解释; ​ 3. 限期完成问题解决,保障车主正常使用权利。
已维修
投诉吉利汽车未履行合同
黑吉利银河客服误导有效期,致我错失免费家桩权益 投诉对象: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银河) 投诉车型:吉利银河(车架号:LB375GNN7SX417127) 投诉时间:2026年3月17日 一、事件经过 本人于2025年3月17日提车,购车及后续使用过程中,吉利从未以任何形式告知家用充电桩申请存在「交车后一年有效期」的规则,也未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任何提醒。 2026年3月12日,本人主动咨询吉利银河在线客服家桩申请有效期问题,客服明确告知有效期至2026年3月17日,并要求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申请安装。本人基于对官方客服的信任,于2026年3月17日(客服告知的最后一天)提交家桩申请,却被系统以「2026-03-16车辆交车已满一年过期,过期后无法申请」为由驳回。 后续再次咨询客服时,对方改口称有效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3月16日才是最后一天,存在明确误导+隐瞒规则的行为,直接导致本人错失免费家桩权益。 二、核心诉求 1. 立即恢复本人家用充电桩申请资格,允许正常完成安装流程; 2. 对误导用户的客服及未尽告知义务的流程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向本人公开道歉; 3. 24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将同步向12315*台、车质网及媒体曝光此事。 三、证据说明 1. 2026年3月12日与吉利银河客服的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客服明确告知有效期至2026年3月17日; 2. 2026年3月17日家桩申请被驳回的系统截图:证明系统以「满一年至3月16日」为由拒单; 3. 后续客服沟通记录截图:证明客服改口承认有效期至3月16日,存在误导行为。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同时,经营者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服务有效期及限制条款,未告知或误导告知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完全按照客服告知的日期申请,却因厂家误导错失权益,过错完全在吉利一方,恳请*台介入协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已解释
吉利远程4S店销售欺诈及售后不作为
我在洛龙区张衡街吉利远程4S店买了新能源车,买时候销售说保险非常好上是和他们吉利合作的,交完定金5000后没两天就告诉我让我买保险,我那时候车都没见到没验车,我没买,现在车回来了,又告诉我买不了保险了,那我要这车有啥用呢,之前答应我周一让我上了全险上牌就能上路了,现在商家没履行承诺导致我用不了车上不了路,我想退定金,商家还不退我,态度极度恶劣,现在回来的车还有虚焊没焊住的地方,铁皮极薄,我要求退定金不退,打了好多次4000615566售后,售后只说上报但根本不处理,售后一点不作为,吉利远程的服务就是这样吗?
已退款
吉利远程4S店未履约致无法上牌用车
我在洛龙区张衡街吉利远程4S店买了新能源车,买时候销售说保险非常好上是和他们吉利合作的,交完定金5000后没两天就告诉我让我买保险,我那时候车都没见到没验车,我没买,现在车回来了,又告诉我买不了保险了,那我要这车有啥用呢,之前答应我周一让我上了全险上牌就能上路了,现在商家没履行承诺导致我用不了车上不了路,我想退定金,商家还不退我,态度极度恶劣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