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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阿姨家政服务差拒退款
一次性付款3个月中介费,一个月中介费600元,因服务质量太差,8天中止服务,商家以霸王合同拒绝退款。说退款需要扣除首次阿姨工资的费用30%,阿姨工资6000,意味着他们的质量原因,我作未消费者,不满意他们的服务,扣款就是1800,直该留接就是没钱可退。只给换!退就是合同没钱可退,我交的是预付款,如果是一个月的预付款,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按照这个合同格式,我是不是他们的质量问题,我不要了,还要补他1200的首次阿姨匹配费用。随意在市面上匹配一个阿姨,就可以了,一点服务都没有。其次,匹配的阿姨的材料虚假宣传,不承认。说查无犯罪证明,并未有效查询,还是被我发现以后,后台偷偷的加上去了。如果我言不是一次性交三个月的预付款,他们一个月也是可以的,他服务不行我损失一个月费用,一次性交了三个月反而各种理由只给换不给退。 我要求退还我二个月的中介费
投诉编号:100189915
投诉对象

斑马阿姨家政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8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虚假宣传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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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阿姨家政频繁换人、人去楼空、拒退全款
我要举报【合肥斑马阿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金鼎广场B座160****6412日20:00签约,20:57缴纳2000元中介费,约定三个月家政服务(照顾自理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需要做饭)。目前机构存在【人员频繁更换、无故爽约、拒退全额费用、经营地址人去楼空、霸王条款、态度恶劣】的问题。签约后前三天内连续更换了三个阿姨,且三个阿姨均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离开,导致我无法获得稳定的家政服务。我们明确要求的是住家阿姨,且家人的情况提前面试都有通过,但中介方仍连续更换了三个阿姨,说明中介方在人员筛选和匹配上存在严重问题。更严重的是,我们按照合同上的地址(金鼎广场B座1609)寻找,发现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中介方。我多次与中介方沟通要求全额退款,中介方最初同意退1400元,后又称仅退1500元,且要求我们必须签署退款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网络进行抨击诋毁,否则双倍赔偿损失,追回退款金额"的条款,态度极其恶劣。经查证,合同中仅约定"服务未满30天,甲方因家庭突发特珠情况(需提供真实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终止服务的,丙方予以办理退款,扣费标准如下:白班保姆、住家保姆、育婴师、护工类订单,按所匹配服务人员首月工资的30%扣除丙方首次匹配服务费",未约定因乙方(服务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时中介费的退还问题,该"中介费不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我多次反馈未得到合理解决。
现诉求是【全额退款2000元】且请监管部门必须立案调查,麻烦尽快处理。
处理中 斑马阿姨家政中介费退还及违约责任投诉
1. 责令被投诉人退还中介费1800元;
2. 责令被投诉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10-2通过抖音*台看到被投诉人发布的广告,并于2025-10-3与被投诉人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由其提供有育儿经验的阿姨。本人随即向被投诉人支付了1800元中介费(预付款)。
然而,被投诉人派出的阿姨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毫无育儿经验,且存在夜间在家睡觉等严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行為。该服务人员的表现完全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鉴于被投诉人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瑕疵,构成根本违约,本人已于2025-10-11将该阿姨辞退,并支付了8天工资1600元。
此后,本人多次与被投诉人沟通,要求其退还1800元中介费,但被投诉人以“预付款不退”为由拒绝。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被投诉人未按约提供合格服务,已构成违约,其“预付款不退”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现特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依法调查处理,支持本人的投诉请求。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