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支付律师费未履约退课问题
我与2025年6月20号,在微信上与该公司业务员签订合同说可以帮我拿回在山东得韵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的4680元课程,总付款1200元的律师费,但是直到12月20号,一直没有解决退课问题,想要追回1200元的咨询费,也一直不理
投诉编号:100179149
投诉对象

四川高实法律咨询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200元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收钱不办事
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收了500元诉讼费,收了钱消极怠工,不办事
已完结
虚假宣传且未履约,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9月27日因维权需求,与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达成服务合作,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纠纷维权协助、专业咨询解答及相关文书撰写服务,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服务费用1500元,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有完整转账凭证及合同留存为证。合作前,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维权成功率高、未达成服务效果可全额退款”为由诱导消费,且隐瞒公司无律师执业资质的关键信息,误导本人误以为其具备专业律师服务能力。但付款后,该公司严重违背约定,未履行核心服务义务,具体问题如下:1. 服务态度敷衍消极,多次通过,微信,钉钉软件,咨询维权进度,均以“等待处理”“流程中”为由拖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进展反馈;2. 未落实承诺的全程协助服务,仅简单告知自行操作维权,未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及文书支持,与前期承诺严重不符;3. 公司无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却变相承接需专业律师办理的服务,涉嫌违规经营;4. 本人提出退款诉求后,该公司拒不回应,刻意回避沟通,恶意拖欠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服务违约,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要求退还服务费1200元退至本人收款账户微信
后面该机构又说可以部分退款约500或900 ,大概3~7个工作日到账,但是我等了一周了还是没有退回我这里
已完结
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且未履约,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9月12日因维权需求,与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达成服务合同作,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纠纷维权协助、专业咨询解答及相关文拱写服务,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服务费用1600元,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有完整转账及合同留存为证。合作前,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维权成功率高、未达成服务效果可全额退款”为诱导消费,且隐瞒公司无律师执行资质的关信息,误导我误以为其具体专业律师服务能力。但付款后,该公司严重违背约定,未腹行核心服务义务,具备问题1.服务态度消极,多次通过微信。钉钉软件,咨询维权进展,均以等待处理流程中,为由拖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进展反馈:2.未落实承诺的全程协助服务,仅间单告知自行操作维权,未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及文支持,与前期承诺严重不符:3.公司无律师事务所执行资质,却变相承接需专业律师办理的服务,涉嫌违规经营..4.本人提出退款诉求后,该公司拒不回应,刻意回避沟通,恶意拖欠款项。其行为已沟成虚假宣传、服务违约,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退还服务费1600元退至本人收款账户微信
已完结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服务未履约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9月12日维权需求,与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达成服务合作,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纠纷维权协助、专业咨询解答及相关文拱写服务,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服务费用1600元,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有完整转账凭证及合同留存为证。合作前,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维权成功率高未达成服务效果可全额退款”为由诱导消费,且隐瞒公司无律师执业资质关键信息,误导本人误以为其具备专业律师服务能力。但付款后,该公司严重违背约定,未腹行核心服务义务:1服务态度消极,多次通过,微信,钉钉软件,咨询维权进度,均以“等待处理流程中”为由拖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进展反馈:2,未落实实质性的全程协助服务,仅间单告知自行操作维权,未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及文*支持,与前期承诺严重不符,3.公司无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且变相承接需专业律师办理的服务,涉嫌违规经营.4.本人提出退款诉求后,该公司拒不回应,刻意回避沟通,恶意拖欠款项。其行为已沟成虚假宣传、服务违约,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退还服务费1600元退至本人收款账户微信。
已完结
被诱导签订霸王合同,服务不作为
我于六月20日签被对方诱导签订霸王合同,对方先是说他们律师很厉害然后有很多人成功退费,结果不作为,说解决不了就全额退款,结果根本没有认真了解我的案例,根本就是*子,专门*钱,而且合同全是不合理的,且后续根本没有任何进展,并且联系不上人。根本没有和我商量一起拟定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以下条款: -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正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正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份合同存在多处明显偏向乙方、损害甲方权益的条款,整体合理性不足,属于典型的“显失公*”合同,部分条款甚至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退费约定的不公*性 - 甲方退费限制过于严苛:条款中列举的甲方不得退费的情形(如单方委托他人、以收费过高为由等)几乎涵盖了甲方所有可能的主动解约场景,且未对等约定乙方服务瑕疵时甲方的退费权利。- 退费比例严重失衡:- 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终止,仅退40%费用;- 若乙方服务到诉讼阶段,仅退5%;- 若立案成功,甲方完全不退费。 这种约定完全忽视甲方可能的合理诉求,将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甲方。 二、合同变更与效力的“霸王条款” 第十一条约定“变更内容须经乙方盖章后方能生效”,意味着甲方对合同变更无实质话语权,
已完结
法律服务未履约且未退款
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与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订立《法律服务合同》,委托贵司处理北京菲尔莱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退费事宜,并支付委托费1500元。贵司承诺“维权不成功退还全部费用”,但实际仅通过钉钉群远程引导,并未履行专业义务,导致本人去法院开庭整理资料等额外损失*1000元,且法院裁决未达预期目标。
已完结
法律服务未履约且维权失败
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与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订立《法律服务合同》,委托贵司处理北京菲尔莱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退费事宜,并支付委托费1500元。贵司承诺“维权不成功退还全部费用”,但实际仅通过钉钉群远程引导,并未履行专业义务,导致本人去法院开庭整理资料等额外损失*1000元,且法院裁决未达预期目标
已完结
四川高实法律咨询虚假宣传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因维权需求,与四川高实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达成服务合作,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纠纷维权协助、专业咨询解答及相关文书撰写服务,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服务费用1200元,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有完整转账凭证及合同留存为证。合作前,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维权成功率高、未达成服务效果可全额退款”为由诱导消费,且隐瞒公司无律师执业资质的关键信息,误导本人误以为其具备专业律师服务能力。但付款后,该公司严重违背约定,未履行核心服务义务,具体问题如下:1. 服务态度敷衍消极,多次通过,微信,钉钉软件,咨询维权进度,均以“等待处理”“流程中”为由拖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进展反馈;2. 未落实承诺的全程协助服务,仅简单告知自行操作维权,未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及文书支持,与前期承诺严重不符;3. 公司无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却变相承接需专业律师办理的服务,涉嫌违规经营;4. 本人提出退款诉求后,该公司拒不回应,刻意回避沟通,恶意拖欠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服务违约,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要求退还服务费1200元退至本人收款账户微信
已完结
四川高实说可以帮助追回受*钱款,交了钱不作为
改公司说可以帮助追回受*钱款,交了钱不作为。要求退款业不给退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