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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服务问题致退费诉求

因为我有一个学历纠纷合同的问题需要维权,当时他们那边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是可以通过沟通的,包括他们之前曾经一样的案例也是同一家公司而得到了退费。那所以我相信他们到最后他们沟通了很久告诉我居然沟通无果需要走法律程序,那当时是因为他们承诺说之前有一样的案例沟通退款的所以我才相信他们的。现在也要走仲裁委的这个程序经历的时间太多了不想和他们耗着所以我想要退费。而且他们工作人员在群里回复也不及时跟进我的进度。
投诉编号:100056464
投诉对象
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70元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 #虚假宣传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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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世律所未履约乱收费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与被投诉人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并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6400元。被投诉人于2026年3月16日14:09方完成盖章。 在被投诉人盖章前,本人已明确提出解除委托、终止合同关系。本人强调:我并非个人放弃维权,而是在合同尚未实际履行、且对方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委托,自行维权。 截至解除委托前,被投诉人仅进行过一次未接通的沟通尝试,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包括案件分析、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等)。解除后,对方仍单方面制作材料,该行为发生在委托关系终止之后,不应作为收费依据。 二、争议情况 被投诉人明确表示仅退还30%费用,理由包括“签字即生效”“个人放弃维权不退款”等。本人对此无法认可,理由如下: 1. 在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的情况下,仅退还30%明显不合理; 2. 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相关比例,也无服务支撑; 3. 对方将正常解约解释为“放弃维权”,与事实不符; 4. 在委托关系已终止后继续制作材料,不应计入费用。 三、诉求 1. 请求对被投诉人收费行为进行调查; 2. 请求协调退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5900元(扣除合理费用500元); 3. 请求督促其规范律师服务及收费行为。 本人所述事实及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现已同步向律师协会及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补充资料(合同扫描件、投诉书签字件、身份证、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恳请依法调查处理。
已退款
重庆锦世律所虚假宣传乱收费
投诉请求1.核查被投诉公司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违法违规行为;2.责令被投诉公司退还服务费2600元;3.要求被投诉人立即解除双方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4. 要求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5.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被投诉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投诉被投诉人(以下简称“律所”)未按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投诉人法律服务需求未能实现,合法权益受损。事实与理由 2026年1月26日,本人在小红书*台遭遇金额高达约1万3千元左右的大额企业代付诈*后,非常恐慌,在短视频*台看到律师追回钱款广告后留下联系方式,随后被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联系,并遭遇其一系列涉嫌违规、欺诈的行为,具体如下: 1月26日晚,自称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马超通过微信与本人联系,沟通中马超多次以“成功为多人追回被*钱款”等案例进行宣传,并打微信电话和我沟通半小时,她问了我案子情况,我说了才被诈*,大学生非常害怕和惶恐,希望能够帮助追回。她说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都是专业队伍,只要15%服务费,就会帮忙打官司,申请强制执行把钱要回来。我担心是*子,她说是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是正规专业的,“案件包赢,能全额追回款项”,并承诺“全程负责从立案到开庭的所有流程”。 挂断电话后,发了1950元的付款单给我,当我打款后却又告诉我,要25%的服务费才行,又发了650元付款单给我。我在未明确理解该律所服务内容和未见到合同情况下,当日就打款2600元到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微信收款账户,委托其代理被诈*案件,并签订合同,付款后, 马超将投诉人拉进名称为(诉)1.26投诉人姓名旅游(北京)有限公司 的群聊,群聊中包含李琳,张斌,魏来友等几位法务专员和罗世华律师,而后投诉人在群里详细的描述还原了被诈*的全过程,并发送了图片及账单证据。法务人员回复投诉人说已收到通知各部门介入,但截至投诉书出具之日(北京时间2026年3月1日15时30分),律所未协助收集证据,也未对投诉人已持有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固定,导致案件证据至今处于零散状态无法满足后续维权需要。我于1月28日晚,前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派出所报案,现已成功刑事立案调查,警察同志明确告知我追回可能极小,我发觉被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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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世律所拒退定金引发投诉
我在2026年2月26号晚上咨询这家律所关于机构退费相关事宜。他们催着我交了定金,在第二天早上又交了一笔定金。中午,我不想跟那个机构退费了,想要继续学*,并取消跟律所的合同,该律所拒绝退费。我希望跟律所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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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世律所服务懈怠、乱收费、未履约
首先,你们工作态度消极未按约定主动沟通、未在合理时限内回应,我可以主张你们未能履行“勤勉尽责”和“专业”的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二,· 履约期限为45个工作日 自我提供完整材料起算,但排除了法院/仲裁委的审核时间。如果你们未在此期限内完成其可控范围内的全部服务事项,且无正当理由,则构成违约 第三,条款免除了其应获得的报酬与付出劳动相匹配的基本义务 第四,合同赋予我单方终止权,但需要承担你们的“成本费用”。我要求你们清晰列出其已完成的具体服务项目,并对照附件中的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核算。 我认为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存在服务严重懈怠、未按约定履行委托义务、涉嫌诱导额外消费等问题,导致我的合法权益受损,我提出退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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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世律所收费后未履约致服务无效
投诉对象: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投诉事由:法律服务机构收费后未提供有效服务,涉嫌未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与收费不符。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12月28日,因与“四川阅文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网课消费纠纷,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并支付了前期服务费438元(微信支付凭证可查)。 合同约定,该律所应提供包括案件分析、制定协商策略、撰写法律文书等,以“尽力妥善处理纠纷”。 然而,其服务存在严重问题: 1. 服务形式化,未解决核心问题:律师仅进行了基础的法律分析,在简单建议后,即转而推荐成本更高的诉讼方案,未能履行“积极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策略”的核心合同义务。本人根据其初步意见与网课公司沟通,问题毫无进展。 2. 服务效果与合同目的严重背离:本人购买服务的目的是高效、低成本地推动网课退款及解除贷款。但该所服务未能在此目标上产生任何实际效果,合同目的完全落空。 3. 收费与服务价值不匹配:支付438元费用后,所获得的有效工作(如一份可执行的协商方案或具有威慑力的法律文书)远未达到其合同附件中单项服务的标价水*(最低500元/项),质价不符。 投诉诉求: 1. 责令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退还全部或大部分服务费用(理由:其服务未达成合同核心目的,价值低下)。 2. 对其涉嫌未按约定提供有效服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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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世律所虚假宣传乱收费拒不退款
2025年12月27日是我1080元帮我要回欠款60005直到今日也没给办要求锦世律所给我退费1O80元一个月了什么都没做我问他们,他们说我还要在交68OO元才能开始给我要款这不是*人吗?原来他们都下保证了说就收1080元以后什么费用也不用交了要回款以后他提百分之五现在又让我交6800元我不交了我不用他们了把我的1080元给我退回来吧我叫王书琴今年77岁吉林人 我知道我是碰到*子了要求领导父母官们帮我把1080元要回来我在这先谢谢你们了我身体不好很需要这笔钱此致敬礼!
已完结
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服务态度差且拒退款
2025年12月18日通过抖音认识,对方来加我微信之后,咨询了情况,然后我付了对方200,在对方拉了群聊之后,我填了资料,然后打电话给对方提出不需要服务要求退款,对方拒绝,还人身攻击说我窝里横,还威胁我要求我去线下见面,自费去对方律所,还各种阴阳,教育,语气极其可笑,我非常不开心,我要求退款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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