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南京江豚音乐节场地变更及虚假宣传
本人2025年11月16日南京江豚音乐节,主办方在未公告情况下,连夜将普区后移*40米,疑因超售V2区导致场地不足,侵犯消费者权益。现场多次引导“升舱”付费,变相牟利。而且之前卖票的时候就说不会二开卖票让买正价票。结果过几天又卖vip票。严重欺*消费者。
投诉编号:100018802
投诉对象

江苏音乐广播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348元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不予退款
#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虚假/误导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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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号,本人在江苏音乐台大蓝鲸商城购买了北面1996短款美版羽绒服,与商家沟通承诺是正品,收到货发现羽绒服品牌刺绣走针顺序与我在淘宝旗舰店购买的北面冲锋衣品牌刺绣走针顺序不一样,经第三方检测*台检测为不是正品。本人有从快递站拿快递到拆箱的不间断完整视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属于欺诈行为。要求商家给予合理的解释与赔偿。
已退款
江豚音乐节欺*观众并安保失职
我于2025年11月16日在南京江豚音乐节现场,主办方在未出任何公告告知观众的情况下连夜把普通观演区后移*40米,只因超量售卖V2导致V2场地不够向后扩容,欺*消费者。现场还多次投放“升舱”收款二维码,让普区观众多花100块才能进入本来就应该能进入的位置。
江豚音乐节聘用的大量安保,在维护公共安全,维持公共秩序方面视若无睹。排队入场和表演场内多次发生拥挤,有观众表示双脚离 地呼吸困难,而安保人员的精力全部发泄在侮辱消费 者,损害消费者权益上。动辄大吼大叫,威胁观众不让入场,扭曲事实说观众“寻衅滋事”。表演期间安保队长突然让一队安保挡在普区观众面前,严重遮挡观演视野,观众多次反馈无人回应,之后安保队长还与观众发生争吵“叫什么叫”本人要求赔偿并道歉。
已完结
江豚音乐节虚假宣传及服务态度差
我在抖音*台上购买了11.16号江豚音乐节门票,主办方擅自将v区扩大,全*台很早就没有票了,现在因为v区扩大,与宣传完全不一样,虚假宣传!涉嫌欺诈!!现在还在售票!,而且安保把普区视线基本全部遮住连大屏都看不了,态度恶劣还骂人!!!!!!!
已完结
主办方擅自改区诱导升舱拒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16日在大麦*台购买2025南京江豚音乐节门票,原本官方给的区域图普通区一半在主控台前面,15日也确实如此,而16号主办方却在未发布任何公告的情况下连夜将普通区后移四十米,导致普通区完全看不见人,还会被主控台的摄像挡住大半。
主办方临时大幅更改区域规划,将原属普通区的区域扩大划归为VIP区,即使前方大片空区域也不让人进入导致普通区观众权益被严重侵占,原本属于自己的区域却要花钱升舱才能进入。
同时,主办方在现场多次通过二维码推广“加钱升舱”行为,诱导大量观众升舱,造成VIP区域人员严重超载,最终导致现场演出一度暂停,观演秩序混乱、安全隐患显著。
1.擅自更改票务服务内容,未提前充分告知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2.升舱诱导性营销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实为临时加票增收之手段,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歧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消费者有知情权、公*交易权、获得服务的权利。
根据《营业性演出条例》:演出应提前备案、审批、保持观众安全密度,不得擅自更改演出场地布局。
而主办方此次在未经任何明确告知的前提下,大幅改动区域划分、诱导升舱加价,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虽然标注了“以实际为准”但这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挡箭牌,这用来排除消费者核心权利属于无效条款,无法帮商家逃避责任,依旧涉嫌虚假宣传,因违背公*原则被认定无效,经营者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的诉求是:
1.退票
2.公开道歉
已完结
江苏音乐广播虚假宣传及安保问题
1.欺*消费者:演出当天临时改区,实际区域和宣传区域完全不符;2.不顾消费者人身安全:改区本就是因为票数卖超,原划分区容纳不下售出票人数,还不停在现场大屏发布升舱二维码,导致现场过于拥挤,有人晕倒,有人摔倒;3.现场安保不到位:对于站在小椅子上的人不进行劝阻,运气好没发生严重事故而已,反而让一排排保安站在v区普区第一排栏杆前面当人墙,遮挡观众观演视线,且态度恶劣 要求主办方道歉且赔偿 連夜擴區到40米收回 問過我們了嗎嚴重欺騙消費者然後明明快開始了又懶著不給譜區的人进去然后还骂人,保安态度很恶劣,恶劣一点都不友好 就差拿棍子打人了
已完结
抖音购票V2区权益未兑现投诉
本人于抖音*台购买南京江豚音乐节2025年11月16日V2区门票,购票时*台及主办方未对观演区域划分、位置范围作出任何特殊说明或变更提示,基于V2区应有的专属观演权益完成购票。
但实际观演过程中,主办方的行为严重侵犯本人合法权益:
1. 擅自变更区域属性,V2权益形同虚设:经查,11月15日音乐节期间,本人所持V2票对应的标注区域仍为普通观演区,而主办方因16日V2票超量售卖,在未提前发布任何公告、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普通观演区改为V2区,导致16日到场的V2票消费者被分流至原普区范围,完全未享受到V2区应有的专属观演待遇。
2. 违规扩容致观演权益严重受损:主办方为掩盖V2票超售问题,连夜将原普通观演区后移*40米,以扩容V2区域,此举直接导致包括本人在内的V2票消费者被挤压在非约定区域,观演视野完全受阻,全程未能看清舞台表演,与购票时期待的V2区权益严重不符。
3. 现场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与服务侵权:音乐节现场安保人员未履行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的职责,入场及观演期间多次发生拥挤,部分观众出现双脚离地、呼吸困难的情况;同时安保人员存在大吼大叫、威胁观众、歪曲事实指责观众“寻衅滋事”等侮辱性行为,表演期间还故意挡在观演区域前遮挡视野,消费者多次反馈均无人回应,安保队长甚至与观众发生争吵,严重破坏观演体验与消费者人格尊严。
4.抖音*台作为售票渠道,未对主办方的票务管理、服务承诺履行审核监督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的V2区门票与实际享受的服务严重不符,违反《电子商务法》中*台对商家的监管责任要求。
5.主办方超量售卖V2票、擅自变更观演区域属性且未提前告知,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禁止虚假宣传)规定
6. 本人支付V2区票价却未获得对应专属权益,观演体验完全丧失,主办方的行为构成违约,抖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售票*台主张权利。
我的诉求:
1. 要求抖音*台全额退还本人购买南京江豚音乐节V2区门票的费用;
3. 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予本人门票价款三倍的赔偿,弥补权益受损造成的损失;
4. 要求抖音*台对涉事主办方进行严肃处理,规范*台票务销售管理,杜绝类似超售、虚假宣传等侵权行为。
已完结
南京江豚音乐节区域变更及服务问题投诉
本人于11月16日在南京江豚音乐节,主办方在未告知消费情况下,擅自将原本的v2区域向普通区域挪动*40m,严重损害了普通区域消费者的利益,同时16日当天不定时向普通区域观众多次放出所谓“升舱票”,消费100元即可升至v2扩张区域,变相牟利。安保不当,多次现场拥堵,且辱骂观众、遮挡观众视线,严重损害观众本应享有的利益。综上,本人要求赔偿
已完结
南京江豚音乐节场地变更及安保问题投诉
您好!我是2025年11月16日南京江豚音乐节的预售普票购票观众,现就活动举办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及不良体验问题进行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一、主办方私自变更场地规划,侵犯消费者权益。
购票前及活动期间,主办方未发布任何官方通知,擅自将原定的部分普票区域调整为VIP2区,导致普票观众观演位置较原规划位置退后40米,观演体验大幅下降。针对此问题,现场观众多次要求官方给出合理解释,但始终未得到任何回应。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观演间隙,大屏幕投放*购"升舱资格"的小程序二维码,*购成功的普票观众才能进入原定的普票区域(现为扩充的VIP2区)。
二、场内秩序维持不当,影响观演效果。
活动期间,部分前排观众出现踩凳观看,安装支架拍摄等行为,但是场内安保人员并未及时制止,变相纵容了该行为,导致后方观众的视线被严重阻挡,无法正常观看舞台表演,甚至连大屏幕也无法看到,体验感极差。
此次音乐节的相关问题,不仅违背了活动宣传时的承诺,损害了广大普票观众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主办方管理混乱、责任缺失,以及现场安保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诉求:
1.要求主办方就私自变更场地规划的行为公开道歉,并退还部分票款作为补偿;
2.要求活动相关管理方加强现场安保培训,发挥安保职能,避免影响观众观演的情况再次发生。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