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除合约
成都潘森教育无证办学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11月12日在某一QQ群中经”学长”介绍加入购买了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Python全栈开发线上课程,预定名额100元, 合同金额在分月付款的优惠下总课程金额4468元,分10月付款,每月支付448元,此课程一共32节,分4个月教完,(在此期间学长说如果中途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课程质量问题可以结清已学课程费用,找相关售后老师班主任,但是,我解释不可抗力因素后,班主任说一个月四百五十块钱,他对于一个家庭的开支,是起不到很,大的作用的,但是它能让你学*一项技能呀,但我已经明确说明原因,从下午三点到22:30一直强调可以去哪里兼职,校外兼职,周末怎么样,意思就是无论如何钱都要交)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我即甲方此公司的办学资质相关信息。后在我查询下发现此公司和另一实际授课培训公司存在资质问题。我得知,潘森教育公司负责招生,数媒在线课堂公司负责授课。但经查询后发现:潘森教育公司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且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却违规开展招生。数媒在线课堂公司经营范围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同样的没以上数媒在线课堂公司这个产采直播播接一度进行不到第以上数媒在线课堂公司直播进度进行到第6节,未到第7节时发现问题,在和相关老师沟通过程中,相关老师一直在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退课及退课相关流程,这两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一 :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2 条; 二 :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 三 :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等。对方在无教育培训资质的情况下宣传并销售相关课程,属于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我要求解除合约并退还预定金和不承担违约金和500元*台管理费并删除本人在*台的信息,且自我在11月24日以后的相关课程都不需要付
投诉编号:100011338
投诉对象

成都潘森教育
近30天投诉解决率5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虚假宣传
#资质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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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潘森教育虚假宣传、无资质培训及拒退费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大一学生,现实名投诉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合理收取费用,无培训资质任开展培训的问题,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我的合法消费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9月份左右,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以Python专业技能培训为名义,在qq向我进行课程宣传。该销售人员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对课程效果、教学质量进行不实表述,诱导我报名该公司的Python培训班。在完成报名并开始初步学*后,我发现该公司的课程质量与销售人员宣传的内容严重不符,课程内容无法有效提升我的Python专业技术能力,完全达不到我的学*预期。
同时,该培训班收取高额学费,远超我的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课程质量与实际学*效果,该学费与课程价值严重不匹配,教学时间与大学课程安排冲突。基于这些原因,我向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正式提出退课申请,但该公司在收到我的申请后,不仅未正视课程质量的问题和我的退课原因,还以各种理由推脱,用各种理由诱导我继续课程,在其影响下诱导我仅用2天笼统刷完课程回放,之后在我查询后发现其培训资质有问题,向其要求退课协商均无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无法接受。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在每天都有短信骚扰我还款,对于无独立经济来源的我来说,面对公司的不合理收费要求,不解除合同无力应对,严重影响我的学*生活,因此特向贵部门寻求帮助,提出以下投诉请求,望予以支持:
1. 责令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同意我的退课申请,解除相关培训协议;
2. 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我已缴纳的培训学费,不得向我收取任何违约金、课时费等不合理费用;
3. 对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规范其经营行为。
我将积极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报名记录、沟通截图、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处理,为我主持公道,感谢贵部门的帮助!
投诉人:冯浩麒
联系电话:198****7618
身份证号:450481*********818
投诉日期:2026年4月1日
已解除合同
成都潘森教育虚假宣传及拒退费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大一学生,现实名投诉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合理收取费用的问题,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我的合法消费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17日,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以Python专业技能培训为名义,向我进行课程宣传。该销售人员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对课程效果、教学质量进行不实表述,诱导我报名该公司的Python培训班。在完成报名并开始初步学*后,我发现该公司的课程质量与销售人员宣传的内容严重不符,课程内容无法有效提升我的Python专业技术能力,完全达不到我的学*预期。
同时,该培训班收取高额学费,远超我的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课程质量与实际学*效果,该学费与课程价值严重不匹配。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向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正式提出退课申请,但该公司在收到我的申请后,不仅未正视课程质量的问题,还要求我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课时费,该要求毫无合理依据,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无法接受。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无独立经济来源,面对公司的不合理收费要求无力应对,因此特向贵部门寻求帮助,提出以下投诉请求,望予以支持:
1. 责令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同意我的退课申请,解除相关培训协议;
2. 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我已缴纳的培训学费,不得向我收取任何违约金、课时费等不合理费用;
3. 对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规范其经营行为。
我将积极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报名记录、沟通截图、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处理,为我主持公道,感谢贵部门的帮助!
投诉人:侯清超
联系电话:138****8985
身份证号:421022*********514
投诉日期:2029年3月15日
已解除合约
成都潘森教育强买强卖、霸王条款拒退课时费
不取消我的分期强买强卖必须得和解才能取消,超出合法经营。霸王条款不退钱我只上了一节课时费不能退不合理而且还是答应我的
已完结
成都潘森教育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致强制扣款
我在2025年9月26日购买成都潘森教育咨询Python课程,原目的提升自我,后续因时间问题发出退课请求,对方要求我提交除第一月支付的448课程以及200预购课之外的1396元。我拒绝支付选择暂时不理,后关闭支付宝的自动续费,后发现其通过早期以方便后续兼职发放工资为由扣除我银行卡的资金,扣除我448元,于今日想通过投诉要求对方退课,如若可以退回前面扣款,对方只有客服电话40******58
已解除合同
投诉成都潘森教育退款问题
我于2025年9月25日与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编程课程服务协议》,并缴纳了1792元学费及200元订课费,共计1992元。
事后发现,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其“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营范围,违法开展收费编程培训。该行为已被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成高市监处罚〔2025〕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法办学。
我已与对方协商退款,但对方以“班级已结课”“合同模板更新”等借口拖延、拒绝退款。
我的诉求是:
1. 立即解除与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课程服务协议,并停止所有后续扣费操作。
2. 全额退还我已缴纳的费用1992元。
已解除合同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要求退款并解除合同
2025年12月20日,本人通过渠道QQ接触到成都数媒在线课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Pvthon编程培训课程,该公司销售人员以“学完接单月入数千元’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本人分期缴纳学费元4680元(含定金200元)并签订培训合同。本人仅参与少量课程学*,于2026年1月4日提出退课,该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本人支付总课程价格10%的违约金(468元)+200元*台管理费+分次付费服务费减免+材料费用等违约金。经查,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无办学资质却开展培训,合同违约金条款也未显著提示,涉嫌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
已解除合约
成都潘森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1. 2025年12月10日,我通过QQ群内学姐介绍,接触到成都青鸟飞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编程授课老师,该学姐的推广方式与消费保*台投诉案例(投诉编号:10*****01)中“学姐通过QQ/微信联系推荐免费体验课”的诱导模式完全一致。
2. 该机构老师宣称“免费上课”,并以“学完课程可做兼职赚钱、提供副业项目对接渠道”为噱头进行宣传,与上述投诉案例中“夸大课程收益、虚假宣传副业对接”的话术高度重合。在其诱导下,我支付100元课程预订费,对方称已办理“入学手续”,但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未提前告知退课需支付违约金等限制性条款,该行为与案例中“低价诱导付预定费、未明示合同关键条款”的违规操作相符。
3. 支付费用后,我发现课程宣传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不符,随即提出退课诉求,却遭到该机构以“课程已安排”为由推脱,还被要求赔偿违约金。此退课遭拒、索要不合理费用的情形,与消费保*台2025年12月18日发布的该机构投诉案例中“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退费、设置霸王条款”的侵权行为一致,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已解除合同
成都潘森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8月30日是准大一新生在某一QQ群中经“学姐”介绍中加入购买了成都潘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Python全栈开发线上课程,预订名额100元,合同金额在分月付款的优惠下总课程金额4680元,分10月付款,每月支付468元,此课程一共四个月教完,本质是推销python网课,我以为此网课能满足我学python语言的需求,一时冲动便支付了100元定金,我报名的第二天我感觉到这些网课无法履行机构报考老师和我保证第二个月接单不用担心学费需求,并且在我付款之前还用之前课程都是其可作为副业接单赚钱的理由来劝说在我提出没有经济实力,不学时,给我看各种成功接单例子引诱我,还明确保证第二个月学费可以通过兼职赚取。目前从未上过一节课,课程是通过小鹅通台进行的。经过网上查询后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许可证,且我从未正常上课,未体验到课程的作用及提升。在2025年8月31号申请进行退课,未同意,以各种理由拖延阻挠。在2025年12月24日同意了我的退课申请,但以违约为由要求我支付课程费用的10%即468元,及*台管理费500,共计968元。因机构方事先并未向本人提出过任何有关违约金的内容,本人认为其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
条文原文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核心构成要件(需同时满足)
1. 欺诈方主观故意:明知信息虚假 / 应告知而故意隐瞒,且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并作出意思表示。
2. 欺诈方客观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虚假宣传 “正品” 实为假货),或故意隐瞒应告知的重要事实(如二手车商隐瞒重大事故史)。
3. 因果关系成立:受欺诈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签约、付款)。
故,本人申请其退还本人支付的100元定金,同时承认合同无效,机构方还需删除本人身份信息
已解除合同
成都潘森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起诉人于2025年9月23日经学姐介绍
投诉内容
编程老师,听了一节介绍课,讲的天
花乱坠,觉得很好,可以学技能,刚
好是分期付款,我交200定金并签合
同,共10期,每期448,共4480,机
构保证前期做单子赚取每个月的学费
肯定是够的,在我说明没钱时不能学时,机构老师和我说不用担心学费,第二个月学费就可通过兼职赚取用还以各种接单成功的例子边做边挣的来诱导
我,明确表示从第二期学费是可以兼
职赚,线上开课后我发现与宣传不
符,存在严重欺*行为,更重要的是
一周只有两节课,我已学两个月,根
本和兼职无关,是很基础的课程,老
师讲的太模糊也不理解,所以不想听
想决定退课,而且机构明确表示因为
课程质量问题想退费的都可以,但我
和老师说明情况后,一直在讲道理,
说这个老师不适合,换老师重新学,
我明确表示我不想学了,但一直在劝
说,根本不让退费,课程总共32节
,想退课机构各种劝解,从网上找了律师但不靠
谱,白耽误十天时间,因此解锁了后
面的付费课程,实际我只听了10节,
,所以我的诉求 是退回648
并解约
已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