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17号在拼多多平台购买Apple14手机,催促几次发货,商家回复已发!12.19号催促查询物流信息,跟我说第二天才能看到,12.20号借着疫情说顺丰不揽件!一周前在该店铺购买了手机产品,购买时价格较低,且卖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了极速发货(48小时内)。目前已经拍下一周,商家已恢复价格 并在店铺中重新上架新的链接加价出售。卖家不发货的理由是疫情快递不揽收经查证,快递不管是在发货地还是收货地都可正常运行,并且后续有别的买家拍下贵价商品,都可以正常发货。因此店家刻意推迟发货时间,目的是劝退以优惠价购入的买家,促使其退款。商家编造理由,拒不提供相关证据,不回答顾客的质疑,无理由拖延发货,在法律角度构成了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本人要求卖家立即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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