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投诉武汉志存昌盛乱霸王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服务质量极差
举报武汉志存昌盛咨询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三个月内未获得offer退还50%费用”,但在本人提出退款时,该公司单方面设置不合理条件,以三天未回复其闲聊性质的话题定为本人联系不上而且处于五一放假期间,拒绝退款,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此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约并缴费;本人在支付费用(合计人民币3,680元)后,该公司未开具正规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收取款项必须开具发票。其不开发票的行为,涉嫌少报收入、偷逃税款;该公司通过虚假承诺收取费用,后期以霸王条款拒绝履行退款义务,不仅导致本人经济损失,也严重浪费了求职时间,影响个人发展,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事项;查处该公司 虚假宣传、乱收费及霸王条款行为,责令整改;核查该公司 未开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的情况,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责令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本人已支付费用的一半人民币1,840元。
投诉编号:100180480
投诉对象

武汉志存昌盛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3680元
投诉问题
#拒开发票
#合同纠纷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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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
该公司在宣传中承诺“保证就业,未获得offer退一半费用”,但实际在退款时层层设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此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约并缴费。
该公司通过虚假承诺收取费用,后期以霸王条款拒绝履行退款义务,不仅导致本人经济损失,也严重浪费了求职时间,影响个人发展,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志存昌盛咨询有限公司于 *期2025.10.27-2025.11.16进行简易注销,本人作为该公司的已知债权人(存在明确未清偿的退费债务),在其注销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或告知,完全丧失了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权利。该公司明知存在未了结债务,却隐瞒事实申请简易注销,其行为违反了简易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属于 “以虚假承诺逃避债务” 的违法行为
请求事项 1. 请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是否存在 无证经营职业中介活动; 2. 查处该公司 虚假宣传、乱收费及霸王条款 行为,责令整改; 3. 核查该公司 未开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的情况,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 责令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本人已支付费用的一半人民币2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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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武汉志存昌盛咨询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 超范围经营、乱收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监管部门依法查处。1.该公司在未能出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就业推荐为名签订“就业服务合同”,收取费用。根据营业执照,其“职业中介活动”属于许可项目,应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若无许可证,则涉嫌违法从事职业中介业务,属于典型的超范围经营。2.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三个月内未获得offer退还50%费用”,但在本人提出退款时,该公司单方面设置不合理条件,如必须提供个税APP录屏、无业证明等,这些要求均未写入合同,属于变相阻挠退款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3.该公司在宣传中承诺“保证就业,未获得offer退一半费用”,但实际在退款时层层设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此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约并缴费。4.本人在支付费用(合计人民币3,680元)后,该公司未开具正规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收取款项必须开具发票。其不开发票的行为,涉嫌少报收入、偷逃税款。5.该公司通过虚假承诺收取费用,后期以霸王条款拒绝履行退款义务,不仅导致本人经济损失,也严重浪费了求职时间,影响个人发展,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事项1.请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是否存在 无证经营职业中介活动;2.查处该公司 虚假宣传、乱收费及霸王条款行为,责令整改;3. 核查该公司 未开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的情况,并依法追究其责任;4. 责令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本人已支付费用的一半人民币1,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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