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台,5月29日,舟山哇丽欧海景酒店(朱家尖保利自在海店)酒店侧海大床房,宣传与实际不符,携程*台上面对于设施的描述是洗衣机,用户通常理解为房间内的洗衣机,但是房间内没有任何洗衣机设施。同时酒店方的洗衣房设置在地下负一楼,使人更为怀疑洗衣房的卫生情况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预订5月29 14:18动车,到了就差一分钟,轨道直接让我去窗口改签退款,但是窗口告知无法退款,改签只能晚上,让我错过了动车,损失了车费问题携程拒不处理,我要求退我全额车费,或者改成我回来的车票,携程客服拒绝处理,态度极其差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预订项目:机票2人(6月2日海拉尔—石家庄—上海机票)问题:联航取消了海拉尔—石家庄段机票,导致整体航班影响 ,多次电话沟通未果,说航司未回复处理不了。诉求:要求无损改签到6月2日当天航班(携程目前只肯承担400/2人差额,不肯承担全额差价(航班价格实时在变动)
我于5月20日在携程*台购买“陈辉阳作品演唱会”2日1晚自由行套票。预定澳门富豪酒店不给修改入住人信息,预定了7月25-26号。是甄选尚澄房。 整个购买期间,标注一人最多可买四张票,但在勾选出行人时却出现几张票必须填写几名出行人(这一点购买前页面并没提示,而是在*票过程中才进行提示,*台在利用客户*票心里恶意售卖)。 系统过快,误操将另一人zhaoqiang填写,后进入付款界面时已不能修改,后要求将zhaoqiang名字更正为真实入住人jiangyue,填写后*台却表明不能修改入住人。 给酒店打电话,酒店明确表示只要*台同意就可修改,但多次给*台反馈*台均以“你投诉到哪里都这种反馈没有用,我就是这么规定的”为理由拒绝给我修改。 现要求修改入住人,同时两张票价总价为2776,*台酒店套餐总价为4145.08.收了我房间价格为1369.08.而携程本身该酒店该房间在7.25日才收费1027元,*台也通过霸王套餐恶意抬高酒店价格。 我认为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和使用,客户预定了酒店在入住前那么客户有权安排入住人。
投诉:携程机票订单:2026年8月21日西安-悉尼机票 问题:由于航班变动,我向携程提交希望改签的航班信息,携程*台以“买新退旧”等误导性*及操作,在我首次提交失败后跳转导致我无法改签至希望提交的新的航班时间,携程并以无技术错误的理由拒绝承担后续改签相应产生的费用。对此,我强烈要求携程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该行为属于信息隐瞒、消费误导,损害消费者权益,现要求免除退票手续费、退还额外扣费,按官方改签规则处理订单。
投诉:携程机票订单:2026年8月21日西安-悉尼机票 问题:由于航班变动,我向携程提交希望改签的航班信息,携程*台以“买新退旧”等误导性*及操作,在我首次提交失败后跳转导致我无法改签至希望提交的新的航班时间,携程并以无技术错误的理由拒绝承担后续改签相应产生的费用。对此,我强烈要求携程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人通过携程购买机票,订单标注支持改签,本意仅更换出行时间、补差改签。但*台操作页面未区分正规改签与退票重买,系统默认引导退旧换新,无明显费用风险提醒,恶意误导用户操作,无故产生高额退票手续费。该行为属于信息隐瞒、消费误导,损害消费者权益,现要求免除退票手续费、退还额外扣费,按官方改签规则处理订单。
我定的携程火车票,当天改签,我定的改签,他页面自动给我弄的改签重定,扣了我90多的手续费,我从改签里面更改的,却弄的退款重定
我没有付款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给我购买错误时段的机票,并且不能原价退款
本人于 2026年4月27日 在携程*台购买 杭州—首尔—洛杉矶—丹佛 联程机票,出行日期为 2026年6月2日,承运航司涉及美联航等航司。 2026年4月30日上午,我收到/查询到 洛杉矶—丹佛 段航班发生航变,起飞时间提前6小时59分钟。该调整直接导致我前序 首尔—洛杉矶 航班抵达后无法衔接 洛杉矶—丹佛段,原行程无法正常完成。因此,我立即在携程*台申请因航司原因导致的非自愿航变改签。携程客服当时表示,会为我申请改签到同日可衔接的达美航空航班。 但在 4月30日下午,*台又显示 洛杉矶—丹佛 段变为延误6小时59分钟。我再次联系携程客服确认航班状态,并明确表示:如果 洛杉矶—丹佛 段最终能够正常衔接前序航班,我可以不改签;但如果仍然无法衔接,则必须按照航司原因航变办理非自愿改签。 到 5月2日,*台再次显示 洛杉矶—丹佛 段为提前6小时59分钟,也就是说该航变仍然导致我无法赶上后续航班。我再次联系携程客服,客服表示会继续为我申请改签。然而截至 2026年5月7日,我的订单仍显示“客服正为您查询可变航班”,改签始终没有完成。期间我多次致电和联系携程客服,得到的回复始终是“已经申请了”,“正在等待航司回复”,“请继续等待”等笼统说法,没有给出明确处理时限、航司反馈记录、可改签航班方案,也没有按承诺时间返回有效结果。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的同行人与我拥有相同出行行程、相同航班情况,其于 5月2日下午4点 申请改签,并已于 5月4日 改签成功。既然同样行程、同样航变情况下,同行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非自愿改签,说明该航变并非完全无法处理,也说明存在可执行的改签路径。为什么我的订单从 4月30日 申请至今仍被一再拖延?携程不能仅以“等待航司回复”为由无限期搁置消费者的出行安排。 本次问题的核心是:航司原因导致的航班重大变更,使原联程行程无法正常衔接,消费者已及时通过携程*台申请非自愿改签,但携程作为出票*台和代理处理方,至今未能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也拒绝提供与航司沟通记录和明确处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