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处理问题,办宽带什么都不需要就直接上门了,取消宽带一直7月22号到现在没有得到处理,未使用导致这个月扣费,套餐费用越用越高
1. 未告知违约责任 2023年办理宽带时,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三年合约期及提前终止的违约金条款,仅强调优惠资费,诱导消费者办理宽带 2. 隐瞒捆绑套餐条款 办理时未说明宽带与手机套餐(88元流量套餐+20元宽带费)强制绑定,2024年7月已停用宽带,但因绑定仍被扣费。 3. 注销时虚假操作 2024年申请注销宽带,营业厅声称已办理成功,实际未处理,导致持续扣费。现要求注销,却需支付违约金240元并归还设备(光猫、路由器持有,机顶盒未领取)。 4. 涉嫌伪造合约 中国移动称本人签署三年合约,但实际未明确告知,且签名可能被伪造。 投诉诉求: 1. 立即终止合约,免除违约金; 2. 退还2024年7月起多扣费用; 3. 拒绝补偿设备费用。 4.套餐降档
1、2025年6月30日咨询10000客服宽带办理,客服未详尽告知套餐选项,本人已告知客服宜宾市还有一个宽带套餐需要取消重新成都办理,客服未告知会有违约金; 2、线下工作人员只负责推销更贵的149套餐、189套餐,未告知还有其他套餐选项,霸王条款,强制性霸王条约宽带签合同36个月,工作人员现场也未告知更改或取消套餐有违约金。本人也告知线下工作人员宜宾宽带套餐要取消,工作人员明知取消套餐有违约金也隐瞒不说。 后联系宜宾电信,宜宾宽带未到期,有违约金,导致我宜宾宽带无法取消,成都宽带被哄*办理了贵的套餐。办理完后7月14日/7月18日又拨打10000,才知晓有88元一个月,816元包年的单宽带套餐。这是电信工作人员的问题,办理前选择性告知价格高的套餐,欺*消费者,更改套餐要让我承担违约金,这是电信欺*误导消费者。反复投诉无果,运营商拒不处理,欺*用户信任,消磨客户耐心,客服忽略问题,告知本人要么付违约金,要么继续投诉,客服将责任推于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辜负消费者信任。 诉求:更改套餐,取消不合理收费,不承担违约金。
我于2025年7月1日在线下给家人购买了广电的流量卡,出现了信号非常差的问题,app销号被告知要付110元的违约金,问题是他们的没信号没服务,用了一个月要付110元的违约金,非常不值,侵害了我的消费权权益,我的诉求是销除广电号,退回剩余卡费。
我于2023年签订联通合约,未告知我有违约金,未告知我用我名义进行贷款
移动公司电话内容已同意现金赔偿900元。目前为止还未见赔偿诉求人曾来电反映,诉求人表示2024年9月3日移动工作人员表示送10元话费,之后用赠送的话费开通9元3G流量套餐,用完后不会叠加不会继续扣费,诉求人同意后使用是发现9元3G流量套餐一直叠加扣费,扣了900元,中国移动运营商诈*办业务乱扣费,现移动反映未果的问题,现再次来电反映,没有解决其的问题,仍未进行相应赔偿,现再次来电要求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退回900元,不要通过话费形式赔偿,要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退款,望相关部门继续核实处理。必须现金赔偿形式。不要通过话费形式赔偿,要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退款,要求中国移动退还所有扣的费用900元从未解决问颞要求中国移动退还所有扣的费用900元。并没有解决问题,只要退还900元赔偿就不再投诉,不然投诉到底,绝不姑息
用的移动套餐,套餐资费太高了,一直想更改,移动掌上营业厅自己改不了,打了多次电话给移动客服也一直不给更改,投诉他们这种强制消费者消费的行为,若不是因为手机号绑定太多东西早就换联通或电信了
买了114的电影票,打客服电话态度恶劣,不给退款,且目前并未使用,提前告知退款遭到拒绝并告知不可以退款
你好!本人因电信不给销号,不给取消宽带服务,也不给换套餐,而解决无门一事,前来投诉。2024年办了一条网线,当时业务员没跟我提什么年限以及违约金,现阶段我想解除合约,电信以“套餐存在合约2年”为由,要我支付高昂违约金。关于我是否签了合同对方无法提供,再者我不知情合同内有这些信息。其次,这是店里的网线,谁能保证店能稳定开三年。实属霸王条款,不合理,具有强迫性,即不继续用就得交违约金,不可更改取消降档,违反我国民法典内相关规定,“电信运营商合约期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若助长此风气,那么消费者将投诉无门。而市场混乱,行业垄断事情将无人能管。因此事并非偶然事件,很多人都有此困扰。即使有合约,也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缔约方一方不知道其中内容,对方为专业电信运营商,相比之下他肯定了解自己业务要比我们普通人多得多。谁于劣势很明显。投诉无门,望您部给予公道!我的诉求如下:1.取消该宽带服务,无需支付违约金(本不合理);2.若电信处理拖拖拉拉,造成的费用必须退还给我(若拖拉至明年处理,我还得继续交一年费用,不合理);3.希望督促此事尽快解决!谢谢
本人现使用号码于2017年办理,由于当时未成年无法在自己身份证名下办理电话号码,因此使用我父亲的身份信息办理。目前这个手机号已经使用8年,而且一直是我在使用。今年因为去银行办业务必须先出示手机号实名认证,然后就去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被告知:因为号码尾号“3210”被定义为吉祥号码,需要承诺每月最低消费128元连续12个月并预存1500元话费,否则不能过户。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中国移动利用号码分级管理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号码绑定套餐销售,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权利。 我的号码在办理时正常选号,用号, 签订合同,移动公司方隐瞒该号码为吉祥号以及吉祥号所存在的隐形条款,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合约。因此手机号码过户应当按照正常程序,两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就可以办理,不需要其他附加条件。 中国移动之后出台的吉祥号规定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对原定合同不发生效力。应该按照原定合同予以过户。 我的诉求是正常过户,取消预存话费和每月低消,保持原来每月最低消费8元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