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13日通过京东平台在我附近一家苹果授权店购买了一台平板 在4.19日晚上平板出现问题 重复自动重启 开不了机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中午我去到门店 我已经跟门店表示了我的请求我需要退货退款 但是门店告知我如果是系统问题不算质量问题 是不可以退款 那我请问平板死机开不了机这都不算质量问题 请问什么是质量问题 她说系统问题重新弄一下系统就可以 我已经问了客服 刷机或者是升级系统都属于是维修 并且门店给我检测平板的时候也是存在问题的 而且给了一份维修单 维修单也表明了产品故障存在 需返厂检测 由于平板开不了机 门店查不出原因 只查出来是的确有故障存在的 当天平板被门店寄回厂家 我现在需要退款也向门店表明了我需要退款并且向京东申请售后退款 但是门店不作为不回复并且拒绝了我的退款请求 现在机子也寄回给厂家 款项不给我退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4月18日在线下实体店 魁奇一路9号新DNA购物中心一层150-150A号(Apple授权专营店)购买iPad mini(A17 pro)128GB 深空灰 蜂窝版,4.20擦屏幕贴钢化膜的时候 发现屏幕有一条刮痕的问题,找店员协商换货或者赔偿,店员不愿意,我的诉求: 要不赔偿800现金,要不换一部好的给我,我无法接受维修(维修就是要拆机,买回来才几年,就要我拆机嘛?那我去买二手的好过了)用了全新的价格购买的 不可能拿着有问题的机,要消费者如何接受的了,不能因为有国补就这样子乱来!!!!!
2024年618购买手机 不到3个月风潮出问题 苹果手机硬件问题 已去北京检测出来了苹果手机说只能返场维修 需要送到50km外的地方 才能给你备用机 我给他送到上海去得了 很*的苹果售后
我于三月末在南京虹悦城Apple零售店进行手机返厂维修。返厂前与门店售后人员共同确认了外观完好无损。我和门店共同进行了拍照留证。维修工单也写明了外观完好。但是约一周后手机退回时却发现手机出现了划痕。门店不承认是他们所为。我要求更换手机或赔偿经济损失。
本人苹果手机店买的手机,因id停用无法正常使用手机,现在手机等于报废,经过和苹果客服联系,已经7个月无法给我处理好。也没正面回复我,希望有关领导协调处理
2024年7月6日,我在Apple Store 零售门店 南京西路店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699号)购置了一台iPhone15 pro。近期,我遇到了以下一系列问题,虽然我已通过多个渠道联系技术支持,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1. iCloud账户安全问题:我的iCloud账户密码曾多次被修改,导致个人邮箱及多个账户的密码、个人信息被盗取。 2. App Store应用无法打开:在网络设置正常的情况下,部分从App Store下载的应用无法正常打开。 3. Safari浏览器无法使用:Safari浏览器无法正常启动或加载网页。 4. 设备恢复无效:我已将设备更新到最新系统并尝试恢复出厂设置,但问题依旧存在。此前,我也曾到Apple Store零售门店刷机,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 5. 与技术顾问沟通:2025年4月11日,我与高级技术顾问确认了手机设置无异常,并反馈至技术部门。4月14日,我与技术顾问Amy取得联系,她承诺会回电,但我并未接到任何电话。第二天,我接到了另一位顾问的电话,表示会在4月15日下午4点联系我,但仍未得到回电。 6. 持续未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已更换了高级技术顾问,但依然未能得到有效反馈。顾问告知将与技术部门进一步确认,并在下午6点前给我答复,然而邮件中却告知我需要等待两个工作日才能得到解决。 鉴于以上情况,我感到非常困扰且失望。希望苹果团队能够重视我的问题,尽快为我提供一个解决方案,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与个人信息安全。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此事,期待您的尽快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我在2020年2月份买了一台iPhone12手机(序列号:F17F3UVZ0DYQ)出现了手机听筒异常。2025年2月经苹果授权服务商检测确认存在听筒模块硬件故障,属于苹果官方公布的「iPhone12听筒故障召回计划」设计缺陷问题。但苹果以「超过自购买日起3年有效期」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具体争议焦点如下: 1、缺陷责任未履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二十三、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主张退货、更换或修理。召回计划中「三年有效期」属于苹果单方设定的责任限制条款,不能免除其因设计缺陷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2、知情权受侵害:苹果未通过短信、邮件等直接方式通知用户召回计划,仅在官网发布公告,导致本人2025年才知悉该计划,错过保修期。此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召回政策不合理:缺陷产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021年4月37,但苹果将有效期与购买时间挂钩而非生产批次,导致同批次产品因购买时间差异被区别对待,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关于缺陷产品统一处理的规定。 本人于2025年2月1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消协举报,消协积极帮助消费者。苹果店大欺客,藐视法律,但是苹果法务明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等,依然拒绝召回免费维修。 我的诉求是帮我免费维修手机听筒问题。
我于2025年4月15日晚22点11分至15分苹果账户四分钟内连续七次被盗刷共计2086元,当时我并没有使用手机,不存在被钓鱼行为,不存在违规行为,收到连续付款通知后我打开手机,发现有人在申请登录我的id,但是我拒绝了,拒绝之后依旧被盗刷!经查询被盗刷款项用于充值字节跳动旗下抖音虚拟货币,苹果账户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我强烈要求申请苹果退款!并非我本人操作,由安全问题导致的个人财产损失不应该由我承担!!
本人2023年12月在大连市苏宁易购胜利广场店苹果专柜购买手机苹果15pro Max 相机一直有问题2024年一月去大连市百年城苹果售后检测结果告诉我没什么大问题重启让我换一个充电器我购买了一个正品充电器我就走了,之后每过一段时间相机还是有问题闪屏卡屏等问题多次去检测都以机器没问题重启就好了的解决方式给打发了,由于本人比较忙加上对这个品牌的信任我就以为是系统问题最多就是恢复出厂设置就没事了所以一直没有追究,25年4月9号拍摄过程直接黑屏我再次拿到大连市百年城苹果售后还是重启说检测结果一切正常推荐我以旧换新或者刷机做系统我此时已经感觉这个店有问题所以回家后拨打苹果售后400电话要求处理此事,最终建议我去刷机最后约的13号大连市恒隆广场苹果售后,到店后工作人员检测后说不是系统问题是前后摄像头有问题需要更换而且这个问题早在24年质保内就已经发现了当时没有更换只是给报备了现在质保过了他们不提供免费更换需要我支付六千多元费用,我再次拨打400客服这次专员更是不解决问题直接不给处理,本人承诺手机没有任何人为损坏正常使用,苹果这款设备是不是问题机我也无处考证但是这个售后处理已经侵害消费者了,我的诉求就是检查出我的手机摄像头到底是什么问题给我按照质保内权益免费修好
我在苹果店铺购买的苹果手机使用效果一直不佳,信号不好,闪屏,相机模糊,去店铺,店员告知苹果手机信号不好是通病,闪屏也是因为信号问题,相机是因为没擦干净,以后越用越不好用,直至现在相机模糊,断断续续找了客服一个月,客户总用各种理由搪塞,让我去售后店检测,结果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店员就是解释不清楚什么原因,客户又说对比同型号的手机录视频发给他,结果发给他了,他认为没问题,因为不同厂商生产的机子的原因,不要要求太高,他认为没问题,我问他没问题为什么拍摄的画质模糊,他说没问题,各种编瞎话就是不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