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京东到家服务商在杭州万豪国际酒店开“京东外卖市场推广员发布会”,会上业务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京东外卖市场推广员协议,并承诺不做可以全额退款,签定时反复确认过1:京东外卖已经上架了这么多商家,你们推广是不是很早开始了?得到的回复是我们现在刚开始推广,京东外卖商家是自行入驻,还是需要你们跑一趟让商家重新入驻!实际上市场很早就开始推广,而且已经入驻的商家我们不能再推广了(虚假宣传)2:你们市级代理就招三个?得到的回复是对的只有三个,满了就不能再招募了!可实际上很早开始就招募了很多3:如果我不做可以全额退款吧?得到的回复是的可以全额退款,但实际上联系退款不予以理睬不给解决,公司也没有电话联系不上!消费者信任京东被虚假宣传诱导,京东到家对于合作商是否应尽到监督职责,督促该公司退还我们被虚假宣传诱导的4万元。
2025年6月1日,买了5盒染色片,商家未协商私自换货,进行投诉
买的商品没有骑手接单,商家让我取消订单,但是我的订单界面显示商品配送,无法取消。京东客服打100个电话没人接听,没人处理问题。
2025年5月11日在京东到家平台购买8424西瓜,订单号:251127******9483,西瓜金额49.9元,送货到家后发现西瓜不是8424,皮很厚,切不动,提供图片申请售后,被拒绝,申请平台介入,京东主动提出可以补偿20元,24小时到账,持续到现在并未到账,期间多次联系京东到家反馈问题,每次都承诺,但是不落实。现在投诉,要求退款49.9元。投诉人工客服工号128483,5月16日承诺1个工作日解决,还是没有落实。 京东到家平台,卖货,实物与宣传不符,售后特差,承诺不履行,言而无信,店大欺客!要求消费者平台予以处理!
消费者于2025年4月28日在京东到家平台下单两箱牛奶,其中一箱牛奶已属于零七产品,但是产品在销售过程当中并未有任何提示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收到以后发现是零七产品,于是消费者通过京东到家平台与在线客服多次联系,结果始终没有任何联系和解答,截止目前依然无法联系京东在线客服导致未得到解决
购买了电子卡,商家不给予退款,还有到家下单的白酒,商家不给退款,找官方客服也不解决问题
一、主要诉求 1. 责令京东平台及商家“静沑仓配点”立即退还订单全款,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赔偿3倍货款; 2. 强制商家取回赠品(美团腰枕),不得要求消费者配合; 3. 立案查处商家欺诈行为及京东平台监管失职责任。 二、事实和理由 (一)欺诈事实与违约经过 1. 虚假发货欺诈(2024年4月23日-24日) - 4月23日购买“京严精选腰枕”(订单号31********12)商家谎称缺货,承诺24日补货并赠送“美团腰枕”(价值29.9元)应急,但未按约定补货。 - 4月24日商家编造“骑手已取货”“货放保安亭”等理由,无物流单号、无配送记录,商品未送达,构成虚假发货。 2. 京东介入后二次欺诈(4月28日-5月8日) - 4月28日京东客服协调,商家承诺4月29日9-10点上门取回赠品并退款,但至今(5月8日)未履约,且拒接电话、拒绝回应。 - 京东平台未强制商家执行,纵容其恶意拖延,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二)法律定性及依据 1. 商家构成欺诈: - 虚构“已发货”“已取货”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依据第55条应按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商品价款3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 - 京东介入后仍拒不退款取货,主观恶意明显,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故意拖延”认定标准。 2. 平台连带责任: - 京东未审核商家资质及履约能力(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且未按第61条“强制商家执行调解协议”,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当前进展 截至5月8日,商家仍未退款、未取回赠品,京东平台仅重复“已催促”,未采取冻结账户、扣款赔付等强制措施,放任欺诈行为持续。
京东到家购买的七鲜牛奶里面有虫子🐛。上次我妈和我说我忘记找退款了。我妈这次买了七鲜牛奶里面又有虫子。我要求退款上次也要退。京东不给退。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1千并退款
本人于4月7日在该平台购买苹果手机,买错型号,2分钟之内退货成功,退款已达到28天还没有退款成功,导致京东白条逾期
我于2025年4月25号晚上7点43分,误触京东到家,支付19.9元,立刻联系客服,客服一直拖沓不处理,给的电话打不通,承诺专线人员给我电话,一直没人联系我,一直拖拖拖,一直都是同样一句话:2H内有专线联系你……没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