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未过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面包发霉,商家厂家互相推脱,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9月1日,在美团外卖点了大先生小碗菜,送过来的小炒黄牛肉是坏的,吃了一半,店家承认肉有问题。当天晚上拉肚子,浑身难受。让美团客服联系,并没有任何进展,在美团平台上的食物出现食物变质问题,却不负责。
我本人于2022年08月30日19:34分通过饿了么用户端APP在“华莱士·全鸡汉堡(涿州三义小学店)”下单点购了招牌全鸡+饮品—中果珍/脆皮全鸡,用餐的过程中,存在异物的情况,在内包装上贴着餐品的这一面发现了一根细小的头发,所以研究决定第一时间选择电话联系该餐里的商家,商家没接电话,于是又选择下单页面在线联系商家,取得联系后沟通过程中没有达成一致,然后申请了售后退款,商家立刻拒绝退款,随后再次申请了客服介入。于次日08月31日14:17分饿了么平台客服来电,不作任何处理,理由为之前账号显示有过退款记录,在此声明我本人账号订单只是有部分因餐品出现问题退款记录,其他都是正常的,均有评价好评,商家回复记录,完全接受查实查证。客服拒不解决问题,态度怠慢很差劲,完全无视食品安全问题,给饿了么平台消费者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其中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商家不承认,饿了么平台客服找理由推脱不作处理,难道让消费者承担全部吗?合伙坑消费者,那可以说商家黑心,饿了么平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饿了么平台和商家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现,要求饿了么平台退款及赔偿,尽快处理,我本人会维权到底。
从美团优选平台购买的鸿旺奥尔良鸡肉早餐包吃出异物 是一颗石子 事发后跟该公司经理沟通 该公司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 若咽下严重危害我的身体健康
在将乐县辣子千红火锅店吃出蟑螂,店家态度恶劣且只愿意打六八折
本人于7月10日在拼多多网购了价值9.9元的薯条,拆封食用后发现味道不对劲本人于7月10日在拼多多网购了价值9.9元的薯条,拆封食用后发现味道不对劲。在检查了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保质期是10个月后,发现已经过期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人诉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商家出售过期食品赔偿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