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2月14日付款购买,并于2023年12月21日上牌的比亚迪Plus ev冠军版纯电汽车,至今到2025年6月22日为止,共出现3次汽车室内水泡,共同点均为汽车天窗漏水,导致后备箱及前后排泡水。 第一次为2024年7月19日在西盐河路孔望东门大酒店门口车箱泡水后刹车失灵,拉修。 第二次于2024年12月1日车箱泡水,及时送修。 第三次于2025年6月22日车箱泡水送4S店维修。 本人认为此车购买一年半,从2024年7月19日第一次车箱进水,到2025年6月22日,期间共11个月出现故障三次同样的车箱进水,造成本车的车箱、线路、隔音棉等会长期存在隐患,不管属于车辆的质量问题还是属于同一故障售后多次没有彻底解决造成本车涉水多次→成水淹车,本人强烈要求比亚迪4S店及厂家更换新车,或者按出售水淹车的折价损失赔偿本人,如再置之不理本人将所有精力投入上去进行各大媒体平台维权,如厂家售前、售后再无回复本人将直接摆放于比亚迪4s店门口讨要说法,直到给出满意的答复为止!
我在2024年1月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开发区骏迪4s店购买了比亚迪电车,本来可以132800全额购买,但是4s店利用顾客想低价购车的心理,引导顾客去申请高额贷款,说是可以第一年免息,将利息补偿给我,最终说以122800购买,可以便宜两万。过程中涉及的年费率年利率概念模糊,有混淆两者概念。但等我2025年3月去提前还款时,4s店帮我操作后说7个工作日来拿绿本。我去拿的时候并没有拿到,手机查看显示扣款失败。问4s店说你再等等,3月前后去了3次,电话也联系过但一直没结果。5月我再次去到4s店,我再次询问为什么一直不行,4s店也不清楚原因,还是我当场当他们的面拨打400比亚迪电话,并且去银行拉了账单没有扣款记录显示!导致一共产生了10000多的利息费。并且多给了5个月的利息!工作人员称三天内给我答复,5.26至6.3日已经过去9天了期间我联系销售3次没有任何回复!这个和4s店最初承诺的免息提前还款无利息完全不一致!
我于2025年5月2日在上海金山比亚迪4S店订了一辆元plusd智驾510领先版,当时付了10000元定金,回家发现销售购车优惠,补贴,新能源购车资格等,未告知,比对同城4S店贵,存在欺瞒消费者的行为,于是在2025年5月4日就去店里沟通退购车定金1万元,销售态度恶劣要扣除7千元,说只能退3千元。算服务费,太离谱了。
我2024年5月18号在沈阳比亚迪兴旗4s买了个七夕节活动套餐6次保养3次空调滤芯,保养才用一次空调滤芯才用一个,他就黄了,而且座机能查到的都空号了。希望可以退款
4月16日在榆林榆阳方程豹4s店总排名第三个定的车,定的钛三四驱智驾 Ultra版_星月银_深空黑我排第一个,9点03分定的,中途他们销售顾问多次给我发过他们店的钛3销售明细我保存了。一直问销售说此款车没到店,此款车回来第一个交付给我,我排最前面。但是23日我刷到这个门店的抖音,视频为此款车已经到店了,交付别人了,我不是第一个定此款车的么?问销售满嘴谎话,说车没回来,把他们抖音交付视频发给他才承认确实把车交给别人了,问什么原因说不清楚。 他们的抖音交付给别人的视频我录屏了。在这期间我订单都没动过,排我后面的居然交车了。5月23日经过给厂家400投诉,门店一个经理联系了我,承认了22日那天交的那个车和我定的配置一样,承认我比别人早定5分钟,说人家预定的比我早,我拨打方程豹400031888客服核实是按大定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交付。那也就他们说法没有任何根据,他们发给我方程豹钛三订车明细也是我在前面 ,中途这款我的车已排产,排我后面同款车还是原状台,说明厂家也是按合同大定排名生产的,再后来信息就被门店人员更改了,我是第一名就一直就没有车,排我后面就提车了。 证据:他们门店给别人交车视频我有录屏并附有时间,和门店经理通话承认大定我比其他人早5分钟有录音,有他们销售顾问发给我他们门店钛订单明细。 现在诉求门店对销售经理和销售顾问进行辞退,赔偿我先定先交付权益10000元,并保证我下次提车排名不被篡改。
严重欺*消费者,承诺不符,联系店员拒不处理,店员要求去告吧,要求尽快处理,
我是4月24日去到葫芦岛比亚迪海洋锦园4s店了解,比亚迪2025款宋plus智驾版112续航尊贵款车型。当时此款车型销售说优惠4000元现金和1000元市补。并一在强调说是最大优惠,而且5月份也不会有比我购车在优惠的价格。而且带有诱导性说25日不办理手续就享受不到1000元市补。后来发现25日当天他们店内就已经有优惠降价消息了。 25号我去办理手续当天就已经知道此款车型有优惠降价力度达16000元现金优惠。销售并没有告知我车辆真实的优惠信息。之后与销售沟通还一口咬定没有任何优惠降价信息。而且也明确告诉我说5月份也没有更大优惠了。4s店在销售过程中对我存在隐瞒、欺*行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知晓车辆商品的真实价格信息,4s店这种行为完全侵害了我作为一名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们支持的是国民品牌,不应该受到这种欺*的行为。 诉求:差价找回
我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临沂羲和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比亚迪元UP汽车,并通过兴业银行申请8万元贷款,分期5年(60期)偿还。办理贷款时,销售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口头承诺: 1.前两年(24期)每月仅偿还本金1333元,无利息; 2.后三年(36期)每月还款本金1333元+利息; 3.但若从第三年起可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无需支付利息或其他费用。 基于上述承诺,我签署了贷款合同。但实际还款过程中发现: 前24期每月还款1333元中已包含利息,经核算前两年累计支付利息约8000元;兴业银行未提供书面还款计划表,合同中未明确标注前两年利息分摊;销售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隐瞒真实利息计算方式,导致误判贷款成本。
我是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富联新村B区顺成发公司一楼A区!比亚迪汽车王朝网(恒泰昌清龙路城市展厅)购买比亚迪汽车。 4S店没有告知新款即将上市。刻意隐瞒。车辆更新迭代信息。导致我买了旧款车型。 2025年1月20日购买,提的新车,宋L-Dmi160超越型! 比亚迪官方2月10号发布天神之眼,智驾版。后使我刚提新车半个月后迅速贬值3万多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法。消费者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旧款车型! 2025年2月27日中午12点。已向比亚迪官方在线客服9235员报备,没回复。5月4日18点向客服9196员报备也没回复! 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九条选择权。第20条信息披露义务。第55条欺诈责任。。民法典,第七条诚信原则。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 我要求。一 ,升级系统变成智驾版,没能成升级智驾板,应该给出相应的现金经济补偿。 二,给车辆延长质保。和加送保养次数。 三,退货退款。退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55条)通知方式,手机无人接听139****9658以短信通知或者邮件m16808@163.com
本人于2月19日在该店预订比亚迪海豚智驾版海贝粉的自由版,车辆直到5月4日还未交付,且未知具体可交付日期。 因此,本人要求对方退回当初通过比亚迪海洋APP所交订金2000元,但对方拒绝退回,理由是这2000元为定金,不是订金。 但事实上,在比亚迪海洋APP上清楚的显示,我交的这2000元为订金,请看以下APP截图证据: 第一张图清晰的体现了我的订金已支付 第二张图清晰的体现了该订金已经从比亚迪官方转到该经销商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