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30号接听了阳光财险业务员的电活,因为车险到期了加了微信,买了阳光财保的车险,于6.30支付了4000多费用,收款方也不属于正规公司,才发现此公司欺*消费者,不属于正规保险公司,统筹保险,存在擦边球保险,欺*消费者,虚假宣传,并且现在得不到回复
我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笔架山路53号与对方杨明信,驾驶皖AK8915。车主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定责对方为全责由对方阳光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我的车辆损失和维修,故我便把车开往铜陵市别克销售 4S 店定损理赔情况。当时是由保险公司的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让维修人员拆解车辆进行查看损失情况,现发现我的车辆大灯受损严重无法维修,只能更换,与保险公司人员沟通,他们说这个大灯是由 4S 店工作人员人为损坏。极其不合理。拆解照片视频均已上传,请有关领导核实,为我维权,
我2025年5月3号 在高速出现了追尾。只有前保险杆和中网,还有大灯装了 ,水箱 发动机没有任何损伤,但是4s店那边直接修理了2万多,我不知道理赔员怎么审核通过的,我问了其他修理厂 说这价格不太合理,我一直在线上跟客服反馈,线下理赔员也打来电话,态度不好 ,也看不到保险公司的态度 和处理方法 ,4s店的维修成本偏高市场价。理赔员这边审核布严谨
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自动续费扣款方式从本人(江祖文)微信中扣了保险费1476元,本人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现在投诉监管部门,希望得到维权处理退回被扣的1476元钱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给本人办理了保险,并通过支付宝扣费。在此期间,本人从未确认这份保险,甚至不知道这份保险的存在。本人于2025年1月11日,通过查看短信查看发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57月开始,开始农业银行卡累计扣款1次,每次扣款500元,共计500元人民币。期间从未通过短信电话联系本人并告知。在扣费期间,本人也从未享受过这个本人未知的保险的任何理赔。本人于2025年5月7日发现扣费情况后,通过各种渠道申请全额退款。于5月5日拨打了阳光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请全额退款。但客服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顾左右而言他。没有明确表示何时能够全额退款。
2024年10月在支付宝领取阳光保险好医保门诊险体验7天,到期后在支付宝花呗自动续费侵害了我的选择权,也没有短信电话提醒,我的诉求是6个月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2年3月10号在河南开封阳光财产有限公司办理了6万元的车抵押贷款,渤海银行放款,3年36期。办理完到还款日才知道除了每月还利息外还有额外的保费。还了32期,除了正常的利息6000多外,光保费就还了16320元!变相的高利贷!本身就困难,现在都负债了,希望国家整顿贷款行业,让阳光退回16320元的保费
我父亲于2021年浏览快手视频网站,因广告宣传免费保障首月1元等银保监明确禁止使用的广告字眼,稀里糊涂点了广告,然后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我父亲介绍保险更别确认保险条例等正规流程,更过分的是莫名其妙把老人的微信设置为自动扣款,长达4年之久,涉案金额高达万元,我认为这属于欺诈行为,所有保单均没有我父亲本人认可签名,购买之后更没有保险公司的来电回访,保司产品失效了自动开启新的保单扣费 现要求水滴保保险平台将我父亲被欺*缴纳的所有保费退回
阳光财险,于2025年4月7日,在能与我本人联系的情况下,打我舅舅电话,告知我舅舅我的欠款信息,恶意泄露我个人信息(我本人都没有我舅舅的手机号码,不知道他们怎么有的)! 本人于2023年3月份做的汽车抵押贷款,所签订的合同并非我本人所为,当时这个微信号为:(SP35*****63)阳光信用贷款宋132****5552的阳光财险员工拿我手机操作的!且借款合同本人至今没有看到!之后我发现每月还款都有712.80元的高额保险费 于2023年7月我联系想提前还款,但是在拒绝说提前还款有高额违约金!至2025年4月,本人因生意失败,加上别人欠我30多万没能追回,我与阳光财险沟通 希望可以不用每个月支付不合法的保险费,在拒绝且多次威胁恐吓本人要拖车,要去我老家,要联系我的爱人,我的父母家人!在我明确态度要求他们对我提起诉讼(因本人认为保险费不合理,想要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若判需要归还我一定砸锅卖铁也会立马还上),我相信国家,相信法律,需要法律来判定的情况下 , 联系本人的舅舅 说我欠款不还,联系不上我,还问我母亲的电话从而继续进行,违法暴力催收。 本人认为阳光财险,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暴力催收等。望银监会的各位领导能为我主持公道!
被投诉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分公司 关联平台:蚂蚁保(支付宝旗下保险服务平台) 一、投诉事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在未经本人知情、同意且无合法电子签名的情况下,擅自扣取本人银行帐户保费长达四年(2021年3月至2025年2月),且未履行合同续期确认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 1、未经授权擅自扣费: 自2021年3月起,阳光财产保险通过蚂蚁保平台从本人银行帐户中连续扣取保费,但本人不知情且从未主动签署任何电子或纸质保险合同。 2、未履行告知与确认义务: 在四年扣费期间,阳光保险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本人确认投保意愿。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向投保人明确提示条款,并在续保前征得同意。但本人在首年合同到期后,未收到任何续保确认通知,保险公司仍继续扣费,属于单方面强制取缔。 3、消极处理投诉,推诿责任:本人于2025年3月向阳光保险提出投诉,要求退换全部四年保费(共计2103.94元),但对方仅同意退换两年费用,并拒绝全额退款。此行为漠视消费者知情权与财产权。 三、诉求: 1、责令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四年保费(2021年3月至2025年2月,合计2103.94元)。 2、要求蚂蚁保平台配合调查,说明默认开通自动续保的合法性。 3、严格监督并整改阳光保险关于自动续保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