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产品质量缺陷

#华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华为手机摄像头内有异物,售后处理不当要求换新

本人于5月24日,于天猫华为官方旗舰店购买华为mate70pro优享版手机一台。于5月26日,收到手机并签收,发现摄像头内有白色异物,向淘宝客户沟通后,告知因享受国补政策,无法线上换货,需到线下售后中心换货。同日,本人前往成都市邛崃市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棉花街),服务中心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登记,并上报。5月27日,本人电话联系服务中心,告知,非性能故障无法进行换机,另,服务中心采用用橡皮筋谈的方式,将异物弹到边缘。27日下午,到服务中心取回手机时,白色异物的确消失,仔细观察后,白色异物在摄像头边缘,的确不影响摄像头外观,但当天晚上,该白色异物又出现在摄像头玻璃内且清晰可见。 本人认为,摄像头内有白色异物属于严重的品控问题,该手机应属于瑕疵品,华为售后不能以不影响使用拒绝换货申请,且售后使用的简单处理方式,治标不治本,没有彻底解决异物问题,后期存在影响相机正常使用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且目前手机还在规定的十五天包换的售后时间内,华为售后方,应满足我的换货需求,并及时处理。 本人诉求,尽快进行换货处理。若继续拖延时间,拒绝处理,在后期换货时,我将保留要求华为对未及时换货所带来的损失、不便进行赔偿的权力。 上传的照片为前头两次白色异物出现的不同位置。

处理中 华为手机屏幕暗点问题售后拒绝换机

企业名称: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无锡崇安寺店 具体地址:梁溪区中山路260号国网智慧广场2楼 投诉问题类型: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投诉内容 2025年5月24日购买的华为手机mate70 pro+墨韵黑16g+512g,购买后第二天发现屏幕上有黑点,影响正常使用,其向售后反映要求更换新机,售后检测结果是屏幕的质量问题,称是暗点,但称不在更换新机的范围内,售后称暗点小于0.05,不影响正常使用,我不认可要投诉售后,该暗点严重影响我的正常使用。诉求:更换新机。

处理中 华为折叠屏维修后出现异响,售后推诿不予解决

我于2024年3月3日买了台华为pocket2折叠机,在2025年2月25日保内在宁波天一广场华为店售后自费199元(所谓华为的出险费)换了块屏幕及所有的中框,换完后发现在折叠处按上去有异响(类似气泡声,声音较大,在安静的情况下特别明显),换之前使用了一年都没有这个异响,屏幕使用异响对我造成了困扰,于是我在2025年3月20多号去天一门店反馈问题,当时说是折叠屏的正常现象,每个折叠屏都有,说是个体差异,但是和我同一天换的朋友的pocket2没有这个异响,检测是好的(因为屏幕能用检测不出问题),但是异响依旧存在,当时华为来沟通让我先用着观察一下,不行再来找他们,那我也妥协了。在5月25日11点我又去反馈,手机放在门店,说再去反馈检测,等到下午三点门店打来又是一样的答案(折叠屏个体差异,异响是正常的等等说辞,不给解决异响问题)后来我打华为热线950800,客服记录说并反馈给工程部,让我等电话,等到四点打来也是一样的说辞,后来说让高级客服经理联系我,等到第二天没有电话打来和我沟通,也没有方案,门店反馈也是一样的答案。华为客服处理慢,无果!!手机还在门店,也没有解决方案,难道我花钱去换屏换来一块异响屏结果被告知是折叠屏正常现象,个体差异(是否理解为运气好就有声音,运气不好就没有,或者是声音大小的差异),难道华为没有方案去解决吗?就是一句话,一句原理一句正常搪塞消费者,那以后然后如何去使用华为手机呢?如何去买购买折叠屏呢?不是在花钱自己承担折叠屏的风险吗?而且还是修完之后才出现的异向问题,不是购买时就有的问题是修完之后的问题还不能解决。帮帮我臆想这个问题真的很困扰我。我想华为给我合适的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以这种理由来搪塞或者让风险让消费者承担风险。

处理中 华为手机屏幕质量问题售后拒绝退货退款

本人于2025.5.15下午在线下店面购买一台华为pura70ultra12+512白色手机,经过两天使用发现屏幕问题,第三天去官方售后门店检查,后续证实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并出具相关报告,咨询售后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能否退款,售后表示不能退货退款只能换新,并且售后店工程师说可以用新机去找售前退货退款,所以同意换新,售后换新后当天就找售前门店退货退款(以上活动都在购机七天内),售前门店以电子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拒接退货退款,包括质量问题也不会退货退款。在咨询售后七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退货退款时,售后居然表示不能退货退款只能换新,且售后工程师建议可以用换新机去售前退货,因为售后没有退货退款的服务,因此本人被诱导同意换新后去找售前协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后经了解,退货换货维修都属于售后的责任义务。我要求售后对我的损失负责并同意我的退货退款诉求。

处理中 华为授权店购平板发票异常且产品性能不佳疑似欺诈

我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在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华为授权体验店买了一台平板,他给我的发票不是他们授权体验店的,平板用了6天以后有点卡卡的,给我个说法,这是不是存在欺诈消费者啊,误导消费者消防

处理中 华为手机质保期内因积液和磕碰被拒保

手机不能读卡,保修期没不给保修说是手机右上角有小麦粒大小积液,有磕碰痕迹,拒绝质保

处理中 华为NOVA13手机通话无声要求换新未果

我于2025年3月3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华为专卖店卖了华手机NOVA13手机,通话对方听不到声音 ,语音也听不到,拿到售后检查对方技术师傅要求拆机换主板,5月2号我要求华为950800客服换新机一直得不到解决。希望有关部介入解决

已完结 华为X6折叠屏手机充电时内屏爆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我于2025年5月1日购买华为X6折叠屏,于2025年5月25日充电器内屏发生内爆。我想问这个手机不能充电吗?充电竟然会发生内屏爆炸,如果手机直接爆炸呢?质量把关了吗?这是安全隐患,这次是内屏爆炸,下一次如果是手机爆炸而我就在旁边呢?谋财害命吗?我要求更换新机。

已免费维修 华为M-Pencil第三代使用18个月后失效售后争议

本人于2023年12月21日在郑州二七万达华为智能生活馆(郑州二七万达店)购入HUAWEI M-Pencil(第三代)星闪触控笔,该产品在使用18个月后出现设备失效问题,现就售后争议提出正式申诉。 在授权店经多设备交叉验证: 1,该笔连接其他型号平板均可正常使用 2,本人持有的华为平板连接其他同型号触控笔功能正常 3,设备组合在保修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使用记录 技术事实表明:该触控笔存在特定环境下的功能性缺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承担瑕疵举证责任,贵司出具的"人为损坏"判定既无第三方检测报告支撑,亦未提供故障机理说明,本人对此检测结论不予认可。 诉求如下: 1,依据三包规定第15条,请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2,如确属产品固有缺陷,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免费更换新品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存在误导性缺陷认定,保留主张三倍赔偿权利

处理中 华为手机主板故障多次维修无果要求换新

我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徐汇万科中心店购买了一台华为Pura70pro 256G内存手机,在2025年4月出现乘地铁期间无信号无服务现象,时间持续半小时。于2025年4月11日到上海市徐汇区罗城路423号移动营业厅更换新卡,于2025年4月26日到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052号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普陀武宁路)进行检测,告知主板坏了需订购备件,等短信通知再更换。2025年4月28日收到备件到店通知,2025年5月3日到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普陀区武宁路)进行维修咨询。2025年5月10日,到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普陀区武宁路)进行第一次维修,取机后告知,只更换了主板上的小板,并非主板。2025年5月17日到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普陀区武宁路)第二次维修,告知留机,工程师进行环境检测。2025年5月18日接工程师电话告知环境检测没问题,建议返厂维修。2025年5月24日到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普陀区武宁路)取机,告知检测无问题,未进行维修。以维修工程师不在,店长不在为由,告知无法给到准确处理方法,我不接受此处理,并要求更换同款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