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份和老公还有孩子一起去天虹逛街,看到这个龙格亲子游泳俱乐部宣传,刚好有需求,买了一节体验课,上完感觉还不错,但是地理位置太远了,开车要半小时,并且是亲子游,必须家长陪同下水,出于全方面考虑,没有考虑,后面在销售,以及电话销售利诱下,就办理了这个卡22100元,这个卡只能工作日晚上六点前去,后面又交了3000元,是可以所有时段的课都可以去的,共花费25100元,办完卡之后,老公工作变动,我一个人是没办法带孩子上课的,因为孩子还不会走路,上完课都要洗澡,就一直没去,4.18号,做完检查后发现二胎了,那更没办法带大宝去游泳了,考虑了之后给销售说退卡,销售表示要扣除10%违约金,25100-22590=2510,这2510是退不了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节课没有上,钱放在你这两个月还扣我两千多,我的诉求,全款退还,谢谢
我于2024年7月31日在该店购买价值14380元48节课(300元/节课)的课程包只上了5节课,在2024年年底开始,由于该机构服务态度恶劣,随意更换教师,内部管理混乱,课前课后毫无疏导沟通,导致孩子多次上课在课程刚开始就哭闹不止不愿上课,后与机构协商退费,机构态度强硬以购买课包时的格式条款霸王条例为由拒绝按照我报课的平均价300/节课来扣费1500元,要求以门市原价595/节课扣除费用,并且孩子未成功上课未上课的3节课也要求扣除。现要求该机构解除所有违规霸王条款合同,按课时平均价退还费用
我于2023年4月购买课程,至今未履行50%就宣布破产停业,也不退费
你好,我在2023年低的样子给孩子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龙格亲子游泳俱乐部办了1万5的游泳课包,现在只上了18节课,因为宝宝鼻炎,过敏现在要求退费,机构现在只退款6000元,要扣除8000元,扣除金额与实际上课收费金额不符合。
本人于2021年5月交费给深圳龙游美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2451元,充值游泳112节课,直至今日消费19节课,剩余93节课,因小孩游泳后就会感冒发烧,找商家要求退回未上课课时费,商家不予退回,原因是说有合同约定不予退款,作为消费者,充值是予充值,没有使用的课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不予退款是商家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中明确规定;条款中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本人先找了商家沟通,商家已合同在手,态度坚决不予退款
在2019年买了10节游泳课包..一次没有使用过…销售并没有告知我不退不换并且不可以转让他人…由于属于没开课状态想和商家协商退款….商家说不退这种属于霸王条款..欺*诱导消费者..而且没有给我开具发票..具有偷税漏税嫌疑…合同里不退不换还是手写…….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商家…一般兴趣班想要退款..是有明确标识扣多少收学费…扣手续费我也可以理解…但这个商家竟然一分不给退..这是谁给她的勇气…欺负百姓是法盲吗
我于11.25号报名亲子游泳课程,孩子回家过敏后跟老师说了要退款,11.26号办理退款,时至今日,退款还没有收到,各种搪塞不回复微信。
我于2022年5月31号在龙格充值了23940元60节的游泳卡。 上了一段时间课后,小朋友不仅抗拒上课,还对水产生了严重心里阴影。 于是在22年年底,第一次与他们客服kiki沟通退款。他们客服说可能是孩子还小,让我过一阵子再带小朋友去上课,并且经过沟通办理停卡,不算在合约时间内。 第二次是客服kiki离开该店时,我提出。他们说反馈,之后不了了之。 第三次是23年12月7号,明确提出退卡,他们让其他人联系我,之后又找不到人了。 之后在24年5月,他们告知系统升级,课包过期。我提出异议。他们承认了停卡这事,让继续上课。 后面在24年9月,又提出退课。他们以过了退费时间为理由,拒绝。让我继续上课。或改成私教。 这个沟通过程,出现几个问题: 1·客服找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人了,一会推总部,一会推在沟通反馈中,皆是无下文。 2.诱导消费者,不让消费者退款,最后导致过期,再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过程中,使用套话,言语让消费者陷入自我怀疑过程。最后,推锅,拒绝退款。 3.他们之前的龙骑士平衡车培训机构在23年底突然结业的时候,也有似情况。剩余课包不退款,只转课,霸王条款。
2024 年 6 月在龙哥亲子游泳机构购买了 26569 元 99 节课包,已上 24 节课,剩余课时需要退课退费退款金额应为 20129 元 【计算方式 26569/99=268.34*24=6440.96元 26569-6440=20129 元】 在我未给该机构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现该机构给退还金额为 13544 元这并不合理 该机构的计算方式严重不合理,如下: 24*480(零售课时价格)11520 元 26569-11520=15049*10%(手续费)=1504.9 元 15049-1504=13545 元 此退费方式非常不合理。
我于2023年11月份在龙格亲子游泳俱乐部充值17188元,现因其经营状况不好该机构已关门,所以要求其退还剩余5500元余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该机构已格式的方式让我们签的不退款条约是无效的 不合法的,因其损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故要求其退还剩下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