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曾服役于黄山的退役女兵,在黄山期间,2021_2023年被忽悠在黄山克丽缇娜办卡脱毛卡共花费近2万元,有没用完的钱,想退费,其中一个项几千元,贵的离谱,各种忽悠办卡,现在想退,不给退,所以我举报黄山克丽缇娜,希望可以给我退,下面是部分转账记录
我2024年5月26日在克丽缇娜英华路店(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店)办理了一张身体、面部护理卡,花费3480元。另还办理了一张600元的洗头卡。突然7月便说要闭店,将我的会员次数转到其他店铺,但其他店铺没有洗头项目,我的洗头卡便不了了之,没有得到过任何处理方式。如今英华路店重新开店,我要求退款,退我剩下的费用2500元。
本人2025年4月13日在深圳克丽缇娜星河CoCopark店(雅宝路坂田星河CoCopark店)开美容卡,银行卡转账克丽缇娜洪山店9900元。4月13日当天本人第一次去克丽缇娜做美团288元套餐护肤产品,在此过程中克丽缇娜副店长推荐店内产品及店里属于会员制经营,故办理会员卡并充值9900元。4月14日微信上联系克丽缇娜要求退款, 克丽缇娜回复需要到门店本人签字才能退款,退款时间需要15个工作日并月底退款,克丽缇娜约定16号去店里办理退款手续,本人履约前往店里协商退款事宜,克丽缇娜店长及副店长均承诺退款,涉及扣除几十块的手续费但未让我签署任何退款资料。直至4月28日再次联系克丽缇娜询问退款进度,克丽缇娜回复还在审核中,故5月6日再次联系克丽缇娜退款进度,克丽缇娜回复公司不同意退款,理由是自愿消费及费用已入账、上市公司等理由拒绝退款。 退款理由: 第一、店家在办卡后未开出收据、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 第二、店家从未说明办理会员卡后不可以退款。 第三、消费者有权办理退卡。 第四、充值9900元,扣除当天消费288元,应退还9612元,不同意手续费扣除。
本人2025年4月13日在深圳克丽缇娜星河CoCopark店(雅宝路坂田星河CoCopark店)开美容卡,银行卡转账克丽缇娜洪山店9900元。4月13日当天本人第一次去克丽缇娜做美团288元套餐护肤产品,在此过程中克丽缇娜副店长推荐店内产品及店里属于会员制经营,故办理会员卡并充值9900元。4月14日微信上联系克丽缇娜要求退款, 克丽缇娜回复需要到门店本人签字才能退款,退款时间需要15个工作日并月底退款,克丽缇娜约定16号去店里办理退款手续,本人履约前往店里协商退款事宜,克丽缇娜店长及副店长均承诺退款,涉及扣除几十块的手续费但未让我签署任何退款资料。直至4月28日再次联系克丽缇娜询问退款进度,克丽缇娜回复还在审核中,故5月6日再次联系克丽缇娜退款进度,克丽缇娜回复公司不同意退款,理由是自愿消费及费用已入账、上市公司等理由拒绝退款。 退款理由: 第一、店家在办卡后未开出收据、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 第二、店家从未说明办理会员卡后不可以退款。 第三、消费者有权办理退卡。 第四、充值9900元,扣除当天消费288元,应退还9612元,不同意手续费扣除。
我于4月29日在南京市栖霞区克丽缇娜金马路店工作人员的忽悠下办理了优曼品牌私密保养套餐(共一个疗程三次),总价三万九千八,有价格欺诈,定价离谱,在已付九百八十元体验基础上说另外免费送我营养体验,在我第二天觉得被欺诈忽悠后要求全额退款之际,店方要扣除我4月29日被忽悠免费营养体验部分五千元。我要求全额退款,说免费体验价值要扣除我五千。付款截图附上。店名为克丽缇娜美容,刷卡显示为润锦樾美容。
我在三年前冲的卡,没有时间去,我要退费,霸王条款,不给退,怎么说都不给我退,说实在要退就是没有钱退,还有十几次,大概一千多块钱吧
我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在抖音团购名为功夫肩颈的按摩项目。到店后变成了克丽缇娜(格林城店),这是第一点,她们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到店。 第二在按摩过程中两三个人一直推销一直推销,还讲一些打击人的话语,说我两个腿粗细不一致之类的。一直诱导你消费她们的按摩项目。 第三,项目具体收费是多少没有给我出具。稀里糊涂的就让在她们店购买了 1280 元的后期按摩项目。 第四,我现在想退款。我也从未去消费,但是她们态度强硬,就是不给退款。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我于2025年2月21日受店家邀请去体验老顾客免费套餐,于当时推销我套餐,我交了1200,但是回家后觉不需要,找商家退回,商家缺要求扣掉一次费用。 商家看我要求退费,胡乱扣费,我并未使用过一次,要求全退。
我于2024年6月16日在抖音平台购买名为功夫肩颈的按摩项目,通过平台给的地址于电话,到店后发现是克丽缇娜(格林城店),按摩过程中,有两名店员于一位自称店长的人员一直对我进行洗脑式推销,并打击我的自信心,对我说我两个腿型及腿粗细不一致,一直对我洗脑式推销,介绍她们按摩,并述说她们的按摩可以让腿变细之类的话术。经过长时间洗脑式推销后,我购买了1280元的后期按摩项目,后期我从未去消费。现在希望该店退款给我并像我道歉。同时当时我还带着我3岁的女儿,我怕她们有什么不当的行为,当时才同意付款。付款后她们并没有向我展示她们收费具体标准,也没有让我签署合同或协议,只是让我在POS机付款单签字。现希望该店立即退还我1280元。
我于2025年3月23日下午在深圳市坪山区克里缇娜大东店消费,期间该店两名店员对我进行洗脑诱导消费,数次提出“我们店可以随时退款”以及各种夸大效果的引导性需要,后诱导我定了一个4880元的套餐,并且未向我提供任何票据,也没有合同,回家后我要求对方提供档案,收据及合同,对方只表示下次去店里可以给我提供收据,我要求对方给我拍照无果,2025年4月5日,我向对方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回复第二天会给答复,但是直到4月7日并未收到任何答复,4880的套餐我并未使用过。 另外,我发现付款账单显示的是克里缇娜坪山店,实际消费的门店是克丽缇娜大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