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9日在凹凸租车APP下单租车。在确认订单页面,*台在“凹凸租车保障”板块中,每单均强制默认勾选了“基础服务”项目(保险费),且未提供任何取消该选项的按钮或功能。 该页面设置(详见所附截图)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强制交易,侵犯自主选择权:作为消费者,我无法选择“不购买任何保险”,我的唯一选择是在被迫接受不可取消的“保险基础服务”上,再额外付费升级到更贵的保障。此行为直接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台将购买保险作为租车的强制前置条件,剥夺了我的选择权,属于霸王条款。 2.涉嫌诱导与不公*定价:页面虽显示“折扣减免”,先标原价99元再显示折扣价86元,并宣称“驾驶评分优秀,部分保障费可享优惠折扣”,营造出一种“优惠”假象。但其本质是先强制销售,再给予所谓的“折扣”,这是一种误导性的营销手段,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公*交易权利的规定。 综上所述,凹凸租车*台利用格式条款和技术手段,强制搭售保险服务,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交易权。本人租车期间花费的“基础服务”费用共计552元并非出于本人真实、自愿的消费意愿,属于在不当条件下产生的交易,故要求全额退还。
我与2025年9月3号在凹凸租车*台上下单了一个租车服务281元,到现场告诉我没办法取车,让我取消,凹凸上联系不到客服线下的店铺说他们没有权限,他们的问题线上取消要收我全额金钱
本人系车主,凹凸出行从5月23日起至今所有订单的收益,提现均未到账,多笔订单累计8257元,已经无法兑现承诺,本人尝试联系线下工作人员,他们不回复消息;期间凹凸将车辆出租产生的多起违章也未处理,请求消费保帮助。
2023年*台租了几次同一台奥迪。其中我帮用芝麻信用免押金租。其中一单预授权没给我解绑。并未发现。交车时已交接好。违章费用已给*台交车人员。因车主是修理行的。当时说因老顾客。走个保险就可以。当时已经协商好。且其车也比较老了。中间也没做保养。前订单也因机油不足出现过问题。我们也未做追究。因车主修理行。租车途中刹车片也去更换过。耽误我一天时间也未追究。因此种种原因。因车主是汽车修理厂的。就走了保险算了结。现2025年。确告知我需要我花钱。且中途修车也未告知我怎么修的。在哪修的。需要我花多少钱。需要说明的是需要我出钱要经过认可才可以。这是一个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而且重点订单内当时也并没有出险记录上传。说明已经私下解决了。且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台也未监管好我们的个人信息。车主可以联系到我们。导致私下解决的问题。交接问题。可找当时的*台交接提车人员。他知道车主是修理厂的。现又因超里程扣钱。当时我们也有异议。除了租车租金违章以外的费用。如收其他费用。我咨询过律师他们需要提示告知这一条款。加粗。我们抗议之后他们才提示告知。当时交接人员也说可以给我撤掉一大部分。但后未联系我。现在联系不到当时的交接人员。联系车主说车已经卖掉。车早就从凸凹撤出来了。总之我付清了租金和违章。如今却又要扣钱。霸王条款。我申请解除金芝麻信用。芝麻信用授权扣押金时并未有加大加粗的提示超里程。合约并没有加大加粗提示。禁止违规扣钱。且*台几个订单未给发票。*台存在漏洞和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投诉上海凹凸注册*台。个人在*台出租汽车,*半年的多笔订单。提现未到账。已经向商家发出多次请求,未解决。
个人通过凹凸出租app于2025年1月21日至2月3日出租一台雷克萨斯rx300,本人于2025年2月6日发起收益提现,金额5329元,一直没到账,于2025年2月11日联系客服人员,被告知:本人收益于2025年3月中旬才能打款。 经小红书及微博了解,该公司拖欠多名车主收益提现,均被告知超期延迟打款。
我有一部小车放凹凸租车*台出租,现在放租3单都没打款,问客服说2024年11月的租车收益都要到2025年2月到账(见聊天记录),后面的要继续排队等打款。租车收益要2-3个月打給我们,这已经严重暴露*台资金出了问题,*台随时会关门倒闭,正常没有一家企业会这么长到账时间的。以前在这个*台也有放租,打款也是要一个月以上,就有投诉过她们,但她们只是找理由根本没改善。 具体三次租车时间和收益: 1、11月161****6192、11月22日到11月24日2天 收益468元 3、12月2日到12月4日2天 理赔款661元(车給*台车管送车给租车客户,因为司机看手机,将车撞坏了,维修4天赔款661元) 要求: *台立刻将全部欠款打款给我,以后也不敢将车放租給她们了,资金有问题随时会出问题关门的*台,谁会放心,所以也不想要求什么
你好,我是保牌业务的车主黄海波,车牌沪EHU965,我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和上海馨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台简称:凹凸租车)签署了汽车托管租赁合同和汽车委托合同;合同约定将自己名下沪牌照车辆通委托凹凸租车代为租赁经营,并在经营期的三年中(2018.10.10~2021.10.9)按月按约定金额人民币2400元支付我租赁收益。期满后双方约定将原合同委托期间延续,第一次延续6个月(延续至2022.4.9),第二次延续12个月(延续至2023.4.9),延续期间租赁收益人民币1000元/月。在第二次延续期间,凹凸以疫情无收益为由不予支付2023年1月-5月五个月租金。凹凸给出的解决办法为租期满后再续租5个月来弥补未支付的租金。因此合同实际截止时间为2023.9月9日。按合同约定,凹凸应在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最迟2023.12月8日)处置完车辆,并按约定金额人民币30000元支付我车辆残值费,若凹凸租车未能及时付款,则逾期5日(2023年12月13日)后,每天滞纳金为应付金额(30000元)的千分之一。时至今日至今未收到车辆处置款30000元。多次和凹凸租车有关业务人员联系,都未得到解决。因此,我的诉求是凹凸租车拖欠我的车辆残值费和违约滞纳金能得到及时合理的支付。
本人于1月上旬通过好生活APP*台下单了2024年2月8日到2月16日的代步车服务,由上海乐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取车地点是广州黄村地铁站A口。该权益承诺提供5座1.6L及以上的随机车型 后续该公司专员说无法提供油车了,只能提供电车,但该权益承诺提供油车1.6L以上,后和该公司专员约定安排理论续航最起码450km以上电车。 当天提供了一辆东风风神e70,但是该轮胎灯显示故障,出于安全考虑要求该公司换车。 该公司两小时后承诺给安排一台比亚迪汉,理论续航五百多公里。我同意了该公司的换车需求,该公司专员来电反悔说无法提供车型汉了,只能提供a0级suv 长安cs15ev,理论续航300公里,和当初承诺相差甚远,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且距离理论拿车时间已经过去差不多三四个小时,还不包含中途该公司又再次反悔的可能,所以拒绝了该公司的换车需求。 诉求:该公司违约严重影响我行程,要求该公司承担后续租车费的一半即2000块钱。
我是凹凸租车用户。2020年6月,凹凸租车将车违规交接给非合同人员,同时未核实其身份与驾驶资格,该人员因无证驾驶导致车被扣留。具体情况当时已告知公司并且公司表示不需要我负责后续的事项。后续,公司对我隐瞒车辆异常状态,过了三年后又说车辆一直被扣押了三年,向我索要赔偿高达两百余万。 我没有享受到合同中的租车服务且造成财产损失还要应对诉讼,交接流程存在严重过失,刻意隐瞒异常状态拉长时间来向下单用户恶意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