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电总局《影视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 要求全额退电影票
购买的今天的电影票,显示日期居然是昨天的场次,联系影城改签过来,他也说不能改签,被*了几十块,为了观影重新去买了一张,诉求吧之前那张帮我退款了,券32买的加九块钱微信余额
单位24年中发放的福利电影票,到期日期为2025-12-31,超过有效期不支持绑定使用,联系万达客服,不支持延期
本人在万达影城购票4张,因选错影院地址申请退款,影片尚未开场,未取票未消费,影院以个人原因拒绝退款。该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全额退还票款,请尽快处理。
我买的80元两张电影票,有一张24号晚上自己看了,还有一张兑的第二天25号看,但是临时朋友喊我吃饭,要求客服改续签也没有用,纯纯浪费了一张电影票,打电话客服态度也很不好,我还没说完话就挂我电话。
我春节期间2026年2月17日,在抖音买了两单电影票(两单都是三人券,合计6张券),在大年初一核销了三张,核销时特别注意券码使用统一订单,但是在整个核销流程中,万达APP故意隐瞒订单编号等重要信息,无法分辨是否使用的是统一订单,并且我觉得这是万达电影APP本身应该具备识别的功能,帮助客户优先使用同一订单下的三张券。目前余三张券已过期,并未使用,正常我可以退掉,但是现在退不了,万达的霸王条款是只要用了一个就不能退,感觉极其不合理。我的诉求是,退还我的本金。
买错座位了 申请退全款 不给退 也没有人工客服
我于2025年2月13日在万达电影APP-吃喝玩乐专区花费168元购买一二布布联名周边产品,形式为券码现场兑换,本质是预付式消费,现在说2月20日,该券过期了,不给退钱,也不给延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以“过期不退/不延期”作为格式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未与我协商,该条款无效,不能免除其退款责任;根据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这张券仅7天有效期,明显违规。我未实际兑换商品,未造成商家损失,其购买须知第九条:同一订单中未取货可整单退款,未告知过期不予退款说明,商家以过期未兑换不予延期或退款,严重侵害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退款。
在购买之前会送三张电影票,买完之后才发现大部分根本用不了,找客服退款也不退,现在是刚开,什么权益我也没用
购票前影院显示可退票可改签,买了之后,在电影开场前两个多小时,申请退票,显示无法退票和无法改签,能退票的那张还要扣除10元的手续费,图一表明该影院可退票可改签,图六也表明开场前120分钟以上可支持退票,怎么真到了退票这一步就告知消费者无法退票无法改签了呢,小程序也只有人工智能客服,联系不上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