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8号的票,去延吉,在长沙去北京大兴的登机时延误了,我看票号上面显示延误51分钟,根本不止本来11.15飞的,导致12.55才起飞,这是明白欺*消费者吗。延机了南方航空也没有做出一个合理方案,说天气原因不关他们的事,导致我这边北京大兴到延吉的没有赶上,延机了最少也要给乘客一点保障吧,或者提前告诉乘客需要中转的时间不赶趟怎么处理。航空公司也要报备一下吧,要不然加急客户带一下也可以吧,南方航空服务态度太差了,难怪那么多的投诉,属于店大欺客的那种吗??
我于5月7日凌晨3点左右订票 由于天气原因改签 我要改签入口 进去改签 成为退旧票买新票 1780的3人票 购买不足24小时 订的5月10晚的机票 扣除费用1100元 退费677 这合理吗 扣1100 电话打不通 无处维权 扣手续费可以理解 但是也要适可而止 不能明着抢 谁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像我这种情况绝不会只有我一个人 南方航空就是这么服务人名的吗? 谁不会变道?有没有急事呢
出于对行程安排的担忧,也由于天气恶劣,发起了自愿退款,但是两天后该次航班取消,但是仍然坚持按照自愿退款的规则进行退款,不予全额退款。本人作为消费者能够理解在航班正常起飞的情况下发起自愿退款扣除手续费的机制,但是航班已经取消之后为什么不允许全额退款?退款申请失败的原因无非是乘客预定的机位取消,或者已经售出,航班取消的情况下自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同时,本人作为消费者认为消费的过程所消耗的钱财是起到某种购买作用,正常起飞的情况下退款扣除的手续费购买来的是航司处理多余机位的工作,那么既然航班取消,这样的购买就不存在,本人认为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希望该航司全额退款。
我在2025年4月30日购买了一张目的地为北京大兴的南航机票。该机票附赠“南航畅行” 大兴机场快轨服务。在我飞机到达,尝试领取服务时,页面下方一行小字提示:“产品券仅限当次航班适用,航班起飞后仍未领用视为放弃权益,不做补偿”,导致我无法领取附赠的大兴机场快轨服务,损失人民币 35.00 元。 投诉原因: 1. 该小字条款未在购票前提示,且未在显目位置提示,消费者不知情。 2. 最重要的原因,该小字条款写到飞机起飞后就视为放弃权益,涉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携程APP购买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国际联程机票(无锡—广州—奥克兰往返),并于2025年5月5日在南航微信小程序操作升舱时,因系统界面设计误导及关键信息未告知,导致误操作并遭受不合理损失。现正式向贵协会投诉南航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体如下: 1.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 南航微信小程序在升舱界面鼓励用户操作(如“立即升舱”“限时优惠”等提示),但实际该机票为“套票产品”,规则禁止升舱。此行为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欺*、误导消费者。 证据:南航升舱界面截图;南航“套票不可升舱”规则截图(与实际操作矛盾)。 2. 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知情权 升舱及取消过程中,南航未通过任何方式(页面提示、短信、协议等)明确告知“取消升舱将导致联程票全单失效”,仅使用模糊表述(如“可能影响”)。此行为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承运人应明确告知客票变更的后果。 证据:升舱订单页面截图(未明确告知);南航升舱成功短信(未提及取消后果);订单取消短信(未提及全程取消)。 3. 强制补差价,条款显失公平 取消升舱后,南航强制要求补差价7010元(原舱位仍有空余),且未提供合理补救措施。此行为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格式条款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二十四条:旅客享有合理变更权。 证据:航班余票查询截图;原订单截图;南航要求差价截图。 投诉诉求: 恢复原订单:南航应免费恢复本人联程机票,免除补差价; 整改系统:南航需在升舱界面显著标注限制性条款,避免误导消费者; 书面道歉:南航需就服务缺陷向本人致歉。
我于4月23日购买了5月3日的机票,但是我于4月29日因脚扭伤,去医院开了诊断证明书和药品发票,于是上传材料申请因病退票,但南航不予通过。
5月4日晚上购买机票不到20分钟就发现买错票了,赶紧申请退票结果扣了168块钱,退票单号T2505050000751,航班票号7842272090234
2025.5.2号13:17分在贵司购买海口飞重庆往返的航班,13:30我还没收到以及查询到出票信息,我就拨打电话要求退票,当我要求退票后才收到出票信息,而且告知我要收拾高额的手续费。我拒绝 我申请全额退款,根据民航局2018版的条例规定航空公司要为旅客错购机票提供免费退费服务。
在南航刚买几天的机票,发现价格相差1000元。我给南航打电话要求退票重新购买,南航不给解决。对消费者没有保障,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4月30日早晨六点左右于飞猪平台购买南方航空公司机票,一家三口长春到长沙往返(5月15日长春到长沙-5月19日长沙到长春)。由于日期选错,在订单提交一刻发现,立即联系飞猪平台进行拦截。但是过几分钟之后被告知已经出票,再次联系飞猪客服和南方航空公司不能免手续费退票,反复沟通无果,退票并未造成航空公司和飞猪平台任何损失,反之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免手续费全额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