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留学(浙江)课程质量差

#新通留学(浙江)课程质量差#

已解释 浙江新通留学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里基本服务,存在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拒绝退服务费。

1.商家违约,未履行合同里基本服务,存在虚假宣传 其一,在谈合同时以及合同里有写明,会为我申请6所美国院校,但自签合同至今快5年,其间对方仅为我选择申请了一所学校,和当时所说的6所院校背道而驰。 其二,针对要申请的6所不同院校和专业本应有相应的6封申请文书及推荐信,但在我撰述并提交完我的个人情况后,我没有再收到过任何一份文件,我没有收到一份来自他们的申请文书和推荐信,他们申请时更没有和我确定过一份文书。(已向企业反映了多次未收到过一份文书,如企业要反驳这一点,请务必证据证明向我分享过文书) 其三,为我申请的唯一一所院校并非我与该企业签合同前提到的理想院校和专业,而是另一所虽排名高但是其所属下有着不同录取标准和教学质量的成人教育学院,感觉被欺*。以及,自此之后,新通停止了对我的留学申请服务,并没有继续帮我申请其它任何院校。 自此一年后,我向新通询问申请进展以及询问剩余的申请名额是否可以转申英国院校,对方未向我给出实质答复以及安排,自此搁置。 我于*期向商家提出不满意服务质量,觉得存在虚假宣传,要求终止合同,商家将违约责任单方面落于我。商家未履行完合约责任但拒绝退一分服务费,丝毫未享受的签证服务费也仅退40%。研究了下合同,发现对方合同存在多条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责任。 以下为部分举例 合同第二十条 1.受托人尚未启动任一入学申请资料撰写的,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收取入学申请咨询服务费中的人命币 一万 元,余额退换。 2.已启动任一入学申请材料撰写的,但尚未向外放送交入学申请材料的,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收取全额入学申请咨询服务费及全额增加院校服务费,余额退还。 (1-7均属于霸王条款,如有需要,我可以上传完整合同) 此霸王合同以及商家给出的不合格服务已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损伤我个人利益,我完全有权认为对方虚假宣传,存在诈*倾向。我提出举报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实行监督商家的责任,让合理的退款诉求得到解决:签证费5000全额退款,留学服务费32000按服务比例退还5/6),让消费者权利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谢谢。

已完结 新通教育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要求退费后冷处理一直不予退费退费

新通教育未按实际上课情况进行消课时,最后却要以消费者有罪论的结论一直拖延时间,不予处理,总负责人也玩消失,毫无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希望能严肃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退回费用。谢谢! 具体请见图片描述

已改善服务 投诉长春新通教育,隐瞒消费者顾问已离职的事实

新通教育,长春分公司 未告知消费者顾问已离职的事实;采用欺*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进行隐瞒。协商时候,态度恶劣,继续蒙蔽事实